工器具岗位职责
第1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相关记录
《工器具台帐》
《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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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要遵守第2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装置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工、器具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各车间土、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计量工具由生产技术科归口管理。
4.2物管科负责转报工具的购进计划,由供应科按计划购买,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单独购买,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4.3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从工器具计划转报到发放,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各车间设备员负责本车间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帐、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帐帐相符。
4.4各车间工具严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
4.5工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个人保管工具必须交回原所在单位方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各车间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否则按工具流失金额队所在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4.6工具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工具,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影响使用性能或报废),按下列规定赔偿,丢失工具按原价的50~100%赔偿,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按原价的40~100%赔偿。
4.7各车间每季进行一次工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4.8生产技术科每年组织1~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3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工器具的统一管理,确保物尽其用,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中的工器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其价值又随着实物磨损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其价值又未达到固定资产要求的低值易耗品(单价低于2000元);
二、构成固定资产的那部分工器具按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和部门。第三条 职责 一、分厂职责
1.班组是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设兼职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对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器具督促其保管好、使用好,确保工器具完好,若发现因操作不当对工器具造成损坏或丢失者有权对其责任人进行考核。 2.各分厂作业区设兼职工器具管理员,负责建立本作业区个人配用工器具和公用工器具的详细台帐,负责本作业区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工器具的保管、存放、领用、分配、日常维护、报废及补充申报工作,负责调出或辞职人员配用工器具的回收、登记工作,负责对工器具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管理员要加强工器具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要求操作者严格按工器具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对于超负荷带病使用或野蛮操作造成损坏的、不负责任丢失的有权进行严格考核。
3.各分厂设备科设兼职工器具管理员,负责制定本分厂的工器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全厂的工器具个人配用和公用的明细账。直接领导和监督管理作业区和班组的工器具管理人员,协助他们做好工器具的管理工作。汇总全厂的工器具管理情况,严格按规定奖罚。
4.各分厂对损坏的工器具要加强修复,具有修复价值的本单位要尽力修复,若无修复能力的,可报供应部外委修理,各级工器具管理员一定要做好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器具修复工作。
5.各分厂设备科工器具兼职管理员,每个月都要整理出一份关于工器具现有状况的明细帐,帐面上要详细每样工器具的归属人、班组或作业区,若
是当月新发放的工器具要有清楚的时间记录,台帐要送交设备部一份,以便统一管理。
二、设备部职责
1.协助各分厂的工器具管理员,统筹安排布置,做好全公司的工器具管理工作。
2.负责工器具计划的审批工作,把经领导批准后的申购计划单交送到供应部,以便及时采购。同时复印两份相同的工器具申购计划单,一份留设备部存档,另一份送中心仓库作为库管员分发工器具的依据。负责按计划催办工器具到货,不能及时到货的要找供应部协商解决,不允许出现因工器具不到位而影响生产的现象。
3.建立全公司各分厂的工器具个人配用和公用的详细台帐,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负责报废工器具的计划和审核工作。核实已报废的工器具后要列出详细清单,作为补充申报新计划的依据。
5.配合各分厂工器具管理员,每月对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账、物不相符的要严格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三、供应部职责
1.严格执行设备部审核的工器具计划,负责工器具的采购、入库和验收工作。
2.负责工器具的发放工作,同时对自行采购的工器具质量负责。 3.负责报废工器具的处理工作。
4.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器具退还供货商更换,负责对具有修复价值的工器具联系修复工作,此项工作由分厂直接找供应部协商办理。
5.配合设备部对各分厂的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达到共同管理好全公司工器具的目的。
第四条工器具的报废程序
一、单位内部工器具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二、测量器具、仪表、仪器及衡器的报废以检定单位或检修的单位出的报告为依据;
三、常用工器具的报废,由车间申报,作业长签字,设备部与供应部审核认可后,可补充工器具申报计划;
四、专业工器具的报废由作业区提出,交设备部、供应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 后,方可申报补充计划;
五、将报废工器具清单交供应部的同时,供应部执行已批准的工器具计划。
第五条工器具的管理、领用、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领取工器具时,要以旧换新(初次领用和特批除外)。需持由设备部、供应部主管审核后的废旧工器具清单和领料单,到中心仓库领取,无设备部签字的出库单,仓库保管员要按计划内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发放。
二、考核由设备部、供应部和分厂工器具管理员一起,采取不定期抽查、检查的方法进行。
三、账、物不相符者,扣责任单位500元。
四、工器具维护、保养措施不完善者,扣责任单位100元。
五、工器具非正常损坏、丢失的,按工器具使用期限进行折价赔偿。 1.使用期不足一个月坏的,按工器具原值赔偿; 2.使用期在三个月内损坏的,按工器具原值的80%赔偿; 3.使用期在半年内损坏的,按工器具原值的60%赔偿;
4.对于使用期在5年以上的工器具,在二年内损坏的,按工器具原值的30%赔偿。 5.丢失的按原值赔偿。
六、调出人员工器具未收回者,扣责任单位管理员200元。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解释权归设备部,原工器具领用发放暂行《管理制度(玉汇字【2008028号)》停止使用,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制度,以本制度为准。
附:修改后的工器具使用年限。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来源:华企商学院 | 点击率:15 | 发表时间:2014-05-22
摘要: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4篇:工器具管理规定
XX公司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势,保证安全施工及机械的正常运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电力安装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电力建设起重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器具管理就是按照客观规律,运用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手段,科学合理配置好人员、工器具和资本等要素,抓好工器具的管、用、养、修、供各个环节,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自有工器具。自有工器具是指公司、项目部自购的工器具。参加公司现场作业的外单位或外来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指本公司法人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主要负责人,即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下同)是工器具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副职负责工器具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工器具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分包方的工器具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器具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订机械装备规划,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机械化施工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
(二)组织编制实施各项机械定额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组织机械选型、自制、改造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报废机械设备的鉴定。
(四)组织研究并负责解决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机加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修理、试验、检验和验收工作。
(五)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等,并组织编制、分解、健全实施细则等。
(六)组织做好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七)组织总结、鉴定、引进和推广交流工器具使用、维修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八)组织各类工器具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 专职工器具管理员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机械经济技术指标,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熟悉工程所用工器具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工器具记录,做好年度工器具清仓工作,保持帐、档、物一致。
(三)建立工程部工器具台账和技术档案,做好台账、档案的变更记录,做好年度工器具清仓工作,保持账、档、物一致。
(四)做好工器具使用台帐、检修、事故处理、工器具调度等原始记录,及时统计上级主要工器具利用、完好情况。
(五)负责工程部工器具调度,提出工器具大修项目,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落实大修,做好验收。
(六)提出工程部工器具添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配件计划和报废申请表。
(七)负责工器具的保管、维修、保养、计划检修,检查工器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负责工器具事故的分析。
(八)负责上机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推广工器具管、用、养、修、保等方面的经验。
第八条 施工班组的职责
(一)责本班(队)工器具的领用、清点、登记、保管、维修。
(二)查督促工器具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
(三)做好工器具使用台班、检修、事故处理等原始记录。
(四)参与本班(队)工器具事故分析。
(五)根据班(队)施工生产的技术,提出对工器具的改进意见。
第三章 工器具购置、验收
第九条 工器具购置属于固定资产的购置,由所需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根据物资管理制度中有关采购的规定进行采购,或选型后交物资采购部购置;购置的工器具,要对其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的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可靠、便于维修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条 新购置的工器具,由工程管理部派专人到达现场接收,并填写新购工器具交接验收单。
第四章 工器具的建帐立档 第十一条 工器具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及宣传贯彻,各项目部负责贯彻及落实。
第十二条 由工程管理部建立本公司工器具总台账。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器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统一编号;
(二)工器具的购买日期;
(三)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五)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第五章 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 使用人员技术培训
(一)工器具使用部门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使技术理论水平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本工种、本等级的相应水平。
(二)对常用工器具操作人员,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维修、养护的技能。
(三)对于大型的工器具(如牵张机械、液压提升装置等)应在使用前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未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第六章 工器具维护
第十四条 工器具的日常维护
(一)为保证工器具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解决工器具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行工器具检查、巡检制度。
(二)工程管理部每半年随本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工器具进行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对本单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安全与管理大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各使用部门的工器具台帐、档案、卡片是否正确,帐、卡、物是否相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机容,机况,保养、修理,安全,持证上岗,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施工方案、验收等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四)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通知使用部门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根据领用计划发放和领取施工设备及工器具。
(一)工器具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建立“施工机具领取/归还”登记记录。
(二)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工器具作必要的检查;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现场使用的工器具应日常维护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使用有缺陷的产品。
(四)使用完毕的、现场闲置的、有故障的或损坏的施工设备及工器具,或工程项目结束后的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应即时归还回库,使用部门或项目部应由设备管理专兼职人员到工器具仓库办理退库手续。
(五)工器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 维护保养公司自有工器具,由工器具所在单位负责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在年末编制下年度大修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备案。
(一)建立健全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二)工器具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简单工器具应执行班长负责制,主要工器具应执行专人负责制,重要工器具应执行机长负责制。
第十七条 工器具修理包括大修和故障修理。工器具大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并简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故障修理,由工器具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解决。
第十八条 凡新购、自制或重新改装、改造、大修的主要工器具,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试检;未经试检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被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施工机工器具周期参照电力行业标准进行。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作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参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xx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工器具管理制度
XXX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AAAXXX各个班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工作。2 定义及专用术语
2.1 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2.2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2.3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大型或精密工器具。
2.4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3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职责
3.1.1 XXX作业长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3.1.2 由车间负责工器具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3.2 计划申报
3.2.1 由作业长根据本班组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并将计划提交至车间设备管理员。3.2.2 由作业长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3.3 领用
3.2.1 由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开具出库单,并由车间主任批准同意后领用。3.2.2 公用器具必须由作业长或班组长负责签字领用。
3.2.3 工器具领用后由车间在当天(最迟第三个工作日)进行台帐调整。3.4 使用及保管存放
3.4.1 工器具保管根据情况分别由作业长、班组长等领用人保管。
3.4.2 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车间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3 公用工具由使用班组作业长、班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车间建立公用工具台帐,班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3.4.4 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4.5 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设备管理员、作业长、班组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3.4.6 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每月盘点一次。
3.4.7 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负责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负责人员责任。
3.4.8 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具体工器具使用年限及周期参见附表二,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3.4.9 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3.4.9.1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3.4.9.2 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3.4.9.3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3.4.9.4 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3.4.9.5 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车间或设备科部门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
3.4.9.5 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 3.4.10 工器具的存放
3.4.10.1 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3.4.10.2 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3.4.10.3 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3.4.10.4 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3.4.10.5 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3.4.10.6 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3.4.10.7 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4 检查与考核
4.1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4.2 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4.3 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4.4 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5 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4.6 以上未列出的考核按照《钛AAAXXX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6篇:厨工岗位岗位职责
一、负责荤素菜的加工、领料。
二、负责食品的细加工,剔肉除骨,分档加工。切配,要求刀功整齐利落,大小、长短、厚薄、粗细均匀,选配适当,节约原料,做到物尽其用。
三、搞好砧墩、案板、地面的卫生和刀砧洁净与保养工作,本工段的灭蝇防蝇工作。管理好机械设备。
四、讲究个人卫生,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端正服务态度,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第7篇:工器具卫生清洗规程
车间卫生管理规定
一、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1.目的:
严格对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防止因人员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构成危害。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企业生产、检验。3.职责:
品管部负责制订全厂生产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品管部负责人员健康检查。4.要求:
4.1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等有关文件。4.2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明确具体岗位职责。4.3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4.4 生产人员凡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必须调离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4.5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靴,按规定洗手消毒、靴消毒。离开车间必须换下工作服、帽、靴。不得将与加工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带手饰、手表,不得化妆。
4.6 在厂区内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准随便进入管制作业区。
4.7 工作服、帽不得穿出车间,更不准穿入厕所,下班后必须交由专人清洗消毒。4.8 任何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符合现场加工人员卫生要求。5.相关记录:
5.1员工健康证登记表 二、人员进入车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各车间、各工序上人员卫生都处在受控状态,保证产品不受人员卫生污染。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所有人员进入车间。3.职责:
3.1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的实施。
3.2 生产车间的卫生员负责对人员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洗洁剂
4.1.2 擦手纸或烘干器
4.1.3 手消毒液:75%的酒精或250PPM的消毒水,见本章第十四节。4.1.4 靴消毒液:600±50PPM含氯消毒液,见本章第十四节。4.2 换鞋:人员在换鞋室内换上拖靴。4.3 更衣:进入更衣室按自己的工号先戴工作帽后穿上相应编号的工作服和围裙,并自检穿带是否规范,不准有头发外露的情况。
4.4检查:由质控员抽查,手部有外伤者不得进入。
4.5 洗手消毒:按图示标识先湿手、取皂、后揉搓冲洗、消毒10秒钟以上,再冲洗干净,最后用烘干器干手
4。6 风淋:烘干手后进入风淋室,按要求对全身进行风淋后进入车间。
4.7 生产期间人员进入(包括检验人员、检查人员、参观人员)必须按4.2~4.4执行。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6.1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三、运输车辆及工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运输的原料不受车辆及工器具的污染而影响产品的卫生质量。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运输原料的各种工器具及车辆。3.职责
3.1 车队负责运输车辆、车间专门消毒员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3.2 品管部质控员负责贯彻并监督该工作的实施细则。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水管 4.1.2 塑料刷
4.1.3 塑料桶(大、小)
4.1.4 洗洁剂:用600PPM含氯消毒液。4.2 装货前清洗消毒:
4.2.1 准备工作:将装货车辆上的杂物清除到垃圾房中。4.2.2 冲洗:用水管对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去除残留物。
4.2.3 清洗:用清洗使用液对车辆车厢内进行喷洒,并使其接触5分钟以上。4.2.4 冲洗:用水管对车辆接触清洗液的表面进行冲洗,去除清洗液的残留。
4.2.5 消毒:用600±50PPM含氯消毒液或40-50PPM二氧化氯消毒液喷洒车厢表面,进行消毒。
4.2.6 冲洗:用水管冲去所有消毒表面的消毒剂的残留。4.2.7车辆卫生清洗消毒后,准许使用。
4.2.8 检查:发货员在装运前必须检查车辆消毒情况,符合卫生要求准许使用。4.3 卸货后车辆必须按4.2.1、4.2.2、4.2.3、4.2.4执行。5.相关记录
四、工作服、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工作服、帽的清洁卫生,防止工作服、帽污染产品。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个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帽。3.职责
3.1 车间主管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实施。
3.2 生产车间的洗衣房负责工作服、帽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盆 4.1.2 塑料桶
4.1.3 洗衣液的混合配制 4.1.4 封闭式塑料桶
4.2 准备工作:生产结束后,洗衣房工作人员将不同加工区的工作服分别收集送到洗衣房,分开清洗。
4.3 浸泡:将工作服分批放入已配制好洗衣液的水池中浸泡20分钟,每一批工作服更换一次洗衣液。
4.4 清洗:将浸泡好的工作服投入洗衣机中进行洗涤30分钟,(视清洁程度可延长或缩短)4.5 冲洗:将洗涤后的工作服冲洗干净。
4.6 脱水:冲洗干净的工作服放入脱水机中进行脱水。
4.7 烘干:脱水处理后的工作服,由洗衣人员放烘干机内进行烘干处理直至干燥整洁。4.8 暂存:烘干后的工作服,首先暂存在贮存室内。4.9 吊挂:每天生产前由洗衣房人员用干净封闭的塑料桶运送到各个车间二次更衣室中吊挂。4.10 消毒:将吊挂好的工作服、帽开启臭氧发生器或灭菌灯进行臭氧杀菌30分钟以上。4.11 检验:由质控员每日检查工作衣、帽及鞋等清洗消毒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5.相关记录
5.1洗衣房工作记录表
5.2臭氧发生器/灭菌灯使用记录表 5.3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五、卫生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厂区厕所清洁卫生,不造成厂区环境的污染。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卫生间的规范管理。3.职责
3.1 由生产部门卫负责清洗消毒工作实施。3.2 由质控员负责检查实施情况。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水管 4.1.2 塑料桶 4.1.3 塑料盒
4.1.4 地拖(塑料刷)4.1.5 去污粉(洁厕粉)4.1.6 卫生球 4.1.7 洗手液 4.1.8 烘干机
4.1.9 清洗剂:漂粉精。
4.2 准备工作:检查所有水箱下水是否畅通,手纸是否齐全。
4.3 冲洗:用塑料水管对厕所地面、小便池、大便池及洗手池进行冲洗。
4.4 清洗:在大便池、小便池内洒上洁厕粉,5分钟后用塑料刷子进行刷洗。对地面、洗手池用清洗剂进行刷洗。
4.5 冲洗:用拖把对地面、洗手池、小便池、大便池进行拖洗。4.6 去异味:在小便池内放入卫生球数粒,以去除异味。
4.7 频率:每天由专人打扫2次以上,每日由质控员检查2次。
4.8 检查:每日由质控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5.相关记录
5.1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六、前道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前道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卫生质量处在受控状态,确保符合卫生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原料间地面、墙面、天花板、解冻架车、垫盘、架车、架杆、台称、提升机、灌装机、桶车等。3.职责
3.1 生产车间各班组的卫生员负责前道的清洁消毒工作的实施。3.2 车间主任负责贯彻该工作细则的实施和品管部质控员监督。4.一般作业要点
4.1 前道的清洗消毒主要是生产后(或生产前)进行。4.2 清洁用品 4.2.1 尼龙毛刷 4.2.2 塑料刷 4.2.3 水管
4.2.4蒸煮池(带热蒸气)4.2.5 塑料桶
4.2.6 洗涤剂:用1:20比例加水配成清洗使用液。4.2.7 250、600PPM的含氯消毒液。4.3清洗消毒要点
4.3.1 准备工作:能拆卸的设备要拆卸开来,使各个部件都能得到充分清洗。4.3.2 冲洗:用水龙头冲洗去除残留物或刮除固体残留物。
4.3.3 清洗:所有表面都用清洗剂清洗,并使其接触10分钟以上。4.3.4 冲洗:用水管喷水冲洗,直到清洗剂被清除掉。
4.3.5 感官检查:检查所有已清洗的表面,如果发现残留,重复4.3.2、4.3.3、4.3.4步骤。4.3.6 消毒:含氯600PPM消毒液消毒,消毒时间为1分钟以上,设备、地面、墙面、架车等采用喷洒,小部件采用浸泡;或用82℃以上的热水消毒10分钟以上。4.3.7 冲洗:用水对所有消毒表面进行冲洗(用热水消毒者除外)。
4.3.8 检验:检查所有清洗消毒过的表面如发现任何残留痕迹,重复4.3.6、4.3.7步骤。4.4 检验:开工生产前,由下班班长对上班卫生工作进行感官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每日班次交接卡中。
4.5 汇报:检验结果由车间班组长汇报给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车间主任。4.6 生产加工过程中在专用清洗间进行的清洗消毒(适用于吊挂肠子的架车、架杆及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的工器具等)
4.6.1 冲洗:用水龙头对上述该物冲洗去除残留物。4.6.2 消毒:按4.3.6执行 4.6.3 冲洗:按4.3.7执行
4.6.4 检验:按4.3.8、4.4执行 5其它具体要求
5.1架车的清洗:用塑料刷蘸洗涤剂刷洗,底部和车轮可将架车放倒后刷洗,刷洗后的架车要求无黄垢、无油污。
5.2垫盘、垫板的清洗:先用洗涤液浸泡再刷洗,最后用清水冲净。5.3刀具的清洗消毒
前道:刀具的消毒频率:a.使用前后;b.使用每2h;c.刚磨过的刀具;
消毒水的浓度为250ppm。后道:每10分钟消毒一次; 用70-75%的酒精。5.4周转盘的清洗
a用温水洗净周转盘表面油污
b将周转盘浸入洗涤水中刷洗,要求刷洗后的周转盘无黄污、无杂质。c用清水将周转盘上的洗涤液冲净。
另,每周最少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用82度以上的热水消毒最少10分钟以上。
5.5台板的清洗:捡净台板上的碎肉,将台面拆开,先用水(必要时用热水和洗涤剂)将台板上的肉泥刷净,然后用82℃热水进行杀菌。
5.6盛装原料皮的桶车和周转箱清洗后才能使用,要求表面无脂肪和碎皮。
5.7地面: 每天必须至少清洗消毒一次,生产过程中也要保证地面无积水、肉屑等。5.8墙壁(2米以上部份)、天花:要求无黄污、无油迹、无杂物,必须保证每周清洗消毒前道一次,后道二次。
5.9下水道的清洗:先将吊篮中的垃圾、肉块清理干净,然后用洗涤剂和水刷洗,刷洗后的下水道必须无黄污、无杂物,最后用清水冲净后泼撒消毒水消毒,每天至少清理一次。6 前道换鞋室、更衣室清洗消毒
6.1 清扫:由车间门卫对地面进行清扫,墙面、鞋架用尼龙毛刷进行擦洗。6.2 消毒:换鞋室鞋架、洗手龙头等每周一次,用600PPM的消毒液喷洒消毒。
6.3 检查:检查所有清扫消毒表面是否清洁,如不能达到要求者,要求卫生清洁重来。7.相关文件 8.相关记录
8.1车间卫生交接记录表 8.2车间环境清洁消毒记录表 8.3车间设备清洁消毒记录表 8.4车间工器具清洗消毒记录表 8.5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七、烟熏蒸煮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烟熏蒸煮间的生产设备、设施卫生质量处在受控状态,确保符合卫生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烟熏蒸煮间的地面、墙面、烟熏炉等。3.职责
3.1烟熏蒸煮员工负责蒸煮间的清洁消毒工作的实施。 3.2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实施。3.3品管部质控员负责检查监督。4.一般作业要点
4.1 烟熏蒸煮间的清洗消毒主要要生产前或后及过程中进行。4.2 清洁用品 4.2.1钢丝刷 4.2.2塑料刷 4.2.3水管 4.2.4清洗液:
4.2.5 600ppm消毒液。
4.3 生产结束后地面、墙面及烟熏炉外壁的清洗消毒 4.3.1 冲洗:用水对地面、墙面及炉外壁进行冲洗
4.3.2 清洗:所有表面都用刷子蘸清洗使用液进行清洗,并使其接触10分钟以上。4.3.4 冲洗:用水龙头喷水冲洗,直到所有清洗使用液都被清除掉。4.3.5 感官检查:检查所有已清洗过的表面,如果发现残留,重复4.3.2、4.3.3、4.3.4步骤操作。
4.3.6 消毒:含氯消毒液应用于所有表面的消毒,消毒液浓度为600 ppm,消毒时间为1分钟以上。
4.3.7冲洗:用水对所有消毒表面进行冲洗。
4.3.8检查:检查所有清洗消毒过的表面,如发现任何残留痕迹重复4.3.2、4.3.7步骤,并将检查结果在车间清洗消毒记录上。
4.4烟熏炉的清洗消毒:烟熏炉要求每炉加工完后要清扫掉炉内的固体垃圾;每天至少彻底清洗消毒一次内炉,具体清洗消毒按上述清洗消毒步骤或类似步骤执行。
4.5检验:开工生产前,由班组长进行感官检查,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每日班次交接卡中。4.6汇报:检查结果由车间班组长汇报给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车间主任。
4.7 更衣室、换鞋室每日由专职卫生消毒员生产结束后清扫一次,并开启臭氧发生器消毒30分钟以上。5.相关记录
5.1车间卫生交接记录表 5.2车间环境清洁消毒记录表 5.3车间设备清洁消毒记录表 5.4车间工器具清洗消毒记录表 5.5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八、后道车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后道车间的生产设备、设施及工作人员的卫生质量处在受控状态。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后道散热间、预冷间、内包装间、二次杀菌间及二次散热间的地面、墙面、空气、架车、真空包装机、手推车、电子称、操作台、洗手龙头、冷却池、周转筐、换鞋间、更衣室等。3.职责
3.1生产车间各班组的卫生员负责精加工间各段的清洗消毒工作的实施。3.2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和监督该工作细则的实施。3.3品管部质控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4.一般作业要点 4.1 精加工间的清洗消毒在生产前或后进行或间隔若干时间后进行,直接接触熟品的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消毒(每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4.2清洁用品 4.2.1尼龙毛刷 4.2.2塑料刷 4.2.3水管 4.2.4塑料桶 4.2.5地拖 4.2.6洗洁剂
4.2.7 250、600ppm含氯消毒液。4.2.8 75%食用酒精
4.3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
每月至少一次:由于生产肉食品车间的特殊性,车间后道必须保持干燥且公司实行不间
断制的生产,故此项工作适用于:后道精加工车间的墙面(除去内包装间、散热间及预冷间)、天花板、垫板、吊栏、二次散热用架车、二次散热间蒸煮锅等;
每周至少一次:内包装间、散热间及预冷间(包括流通于其间的工器具、筐子、架车等)。每天每班次至少一次的:熟食裸露半成品区(主要指包装间、散热间及预冷间中与熟食半成品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台面、电子称、筐子、架车等)。
4.3.1 准备工作:清洗消毒前带走垃圾桶中的废物,能拆卸的设备要拆卸或打开,使其各个部件都能得到清洗。
4.3.2冲洗:用水龙头(水管)冲洗地面、墙面、工作台、垃圾桶、洗手龙头、下水槽、周转筐、小推车等工器具,先用水冲去除残留物。4.3.3 清洗:所有设备、工器具及地面、墙面、管道等表面都用配制好的清洗使用液清洗,并使其接触10分钟以上。
4.3.4 冲洗:用水冲洗,直到所有清洗使用液被清除掉。4.3.5 感官检查:检查所有已清洗过的表面,如果发现残留,重复4.3.2、4.3.3、4.3.4步骤操作。
4.3.6消毒:含氯消毒液应用于所有表面的喷雾消毒(除电子称、真空封口机、配电箱外),消毒液浓度为600 ppm。清洁区的周转筐、垃圾桶进行高温杀菌,放入100℃的水中煮 10分钟,电子称、真空包装机、配电箱用75%的洒精棉球擦洗消毒即可。设备、地面、墙面、工作台、洗手龙头、架子、速冻隧道输送带用600PPM含氯消毒液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原则上讲,能进行热力杀菌的尽量进行热力杀菌。
4.3.7冲洗:用水对所有消毒表面进行冲洗(除电子称、配电箱、真空封口机外),4.3.8 检验: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3.6、4.3.7步骤,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车间清洗消毒记录上。4.4其它方面的清洗消毒要求
对内包装间中人员的手(包括手套)、台板、电子称、包装机、传递口等表面应经常用75%的酒精进行消毒,时间间隔一般为10-15分钟。
4.5对上述卫生工作检验:开工生产前及过程中,由班组长进行感官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班次交接卡中。质控员每天感观检查监督,结果记录于《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实验室抽检:菌检过程卫生抽检,每周至少一次,检验结果见《细菌常规检验原始记录》;理化抽检,包括有75%酒精、250及600PPM的消毒水等,每周至少一次,检验结果见《原辅材料(消毒液)原始记录本》,其结果反馈并记录于《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中。
4.6反馈;检验结果由车间班、组长及质控科反馈给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车间主任。4.7换鞋室、更衣室清洗消毒:
4.7.1 清扫:生产结束后或前每日由门卫对地面进行清扫,墙面、鞋架用尼龙毛刷进行擦洗。
4.7.2 消毒:清扫结束后对鞋架、洗手水龙头喷酒精消毒,更衣室开启臭氧发生器或紫外灯30分钟以上。
4.7.3 检查:检查所有清扫消毒表面是否清洁,对有可疑地方要重新清扫消毒。4.7.4品管部质控员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5.相关记录
5.1车间卫生交接记录表 5.2车间环境清洁消毒记录表 5.3车间设备清洁消毒记录表 5.4车间工器具清洗消毒记录表 5.5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5.6细菌常规检验原始记录
5.7原辅材料(消毒液)原始记录本
九、冷库(包括成品库)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目的为了保证冷库的生产设备、设施及工作人员的卫生质量在生产过程中处在受控状态,确保符合卫生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冷库加工人员、地面、墙面、工作服、垫板、小车等各种设备及速冻库、冷藏库等。3.职责
3.1 冷藏车间的卫生员负责清洁消毒工作的实施。
3.2 冷藏车间主任负责贯彻和监督卫生清洁消毒工作的细则的实施。3.3品管部质控员负责监督检查 4.作业要点 4.1 清洁用品 4.1.1 尼龙毛刷 4.1.2 塑料刷 4.1.3 清洗水管 4.1.4 塑料桶 4.1.5 清洗液
4.1.6 600PPM含氯消毒液。4.1.7 75%食用酒精。4.2 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
4.2.1 准备工作:带走垃圾桶内的废物,包装物品生产结束后要将未用完包装物退回包装物品库。4.2.2 冲洗:用水管对地面、墙面、月台、工作台、小推车和生产设备(能用水冲的设备),先用水冲去除残渣。4.2.3 清洗:所有工作台、地面、墙面用配制好的清洗使用液、刷洗,并使其接触10分钟以上。
4.2.4 冲洗:用水管冲洗,直到所有表面的清洗使用液被全部清除为止。
4.2.5 感官检查:检查所有已清洗过的表面,如果发现残留,重复4.2.2、4.2.3、4.2.4步骤操作。
4.2.6 消毒:工作台、月台、小推车、地面、垃圾桶、垫板用含氯消毒液,对其表面进行消毒,消毒水的浓度为600PPM,消毒时间为1分钟以上,地上衡用75%洒精擦拭消毒即可。4.2.7 冲洗:用水管冲洗所有消毒表面(除地上衡),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2.2、4.2.3、4.2.4、4.2.5、4.2.6、4.2.7步骤,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班次交接卡上。
4.3检查:开工生产前,由当班车间主任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班次交接卡上。4.4 速冻间、冷藏库每2月消毒至少一次;成品库、包材库等每月至少消毒一次。4.5 包材库、成品库、冷藏库内货物要堆码整齐、便于打扫卫生,至少每天一次。5.相关记录
5.1车间卫生交接记录表 5.2车间环境清洁消毒记录表 5.3每日清洁消毒审查表
第8篇: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班组工器具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班组工器具管理,做到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的工器具。本班的工器具分为两部分:公用部分和随车工器具。
2、公用部分的工器具班组设立专人原理,建立专门台帐,每月对公用部分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清点和检查,保证公用部分工器具的性能和适用。
3、各驾驶员和操作员如需要使用和领用时,应向工具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后应及时归还。
4、工器具应按《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验。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存放保管。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应做好清晰明显的标识,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分别保管,并及时送修。
5、每台车辆的随车工具应建立清单,由各车辆和设备的驾驶员负责,每月的例行安全检查时,随车工具是必检内容,如有丢失,驾驶员负责赔偿。
6、长期不使用的工器具应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封存,下次使用时,提交启封申请,封存的工器具应分别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