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案件室岗位职责
第1篇:纪委职责_岗位职责
纪委职责_岗位职责
2015-03-11本文目录1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2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3社区纪委工作职责 第1篇: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生产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的任务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公司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公司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积极参与纪委的相关具体工作。第四条 公司纪委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党委维护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在公司贯彻执行; 2.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党纪教育;3.协助公司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工作,把好廉洁关;5.检查和处理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党员的违纪案件;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7.受理群众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第五条 公司纪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主持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重大工作事项; 2.全面负责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4.协助公司党委负责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架构的设立、健全、完善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工作。
5.协调公司纪委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合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六条 公司纪委委员职责
1.在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纪委会议,研究纪委工作和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助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法律法规的教育;3.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查处案件;4.及时反馈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按时完成公司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七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1.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下开展工作; 2.起草纪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和纪委有关文件及决定;3.受理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违纪违规案件;4.具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5.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第八条 公司纪委委员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3.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4.对重大问题,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准,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6.妥善保管案件线索、调查和处理材料,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和泄露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7.严格按办案规定办事,不接受与案件有关的当事部门或当事人的宴请、礼品及各类娱乐消费活动;与涉案人员存在亲戚关系和利害关系时,要自觉回避。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社区纪委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明确社区纪委的地位与作用,促进社区纪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杭州市社区党委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职责和任务。第二条 社区已建立党的委员会的,应当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在各党总支部、(楼道)党支部设纪检委员。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社区纪委一般由3-5人组成,纪委书记一般由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也可由社区党委委员(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纪委委员可以从党员社区工作者、党员社区民警以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中产生。
第三条 社区纪委组成人员一般由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初次建立或者届中调整时可由街道党工委任命。任期与社区党委相同。
第四条 社区纪委可以与辖区单位的纪检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讨问题,共同教育,交流信息,协同工作。
第五条 社区纪委应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与纪检工作相关的组织、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制度。
第六条 社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党员及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四)协助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进行审查或提出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的监督,保证社区党务和居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七)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八)承办社区党委和上级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社区纪委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教育。社区纪委要协助社区党委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在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通过开展读书、学习、讨论、辅导、交流、警示等活动,进行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纪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要结合社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文化的、艺术的和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大力推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协助组织管理。社区纪委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对外出(包括出国)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提出建议及要求,保持组织联系。在册党员中有被举报或者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社区纪委要谈话了解情况,开展帮助教育;对有违反党纪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协助党支部召开讨论党员纪律处分的支部大会。
社区纪委应认真执行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的登记、鉴定制度。协助社区党委做好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及其表现情况的监督、评价、反馈工作,如实向有关单位党组织提供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三)加强日常监督。社区纪委协助社区党委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监督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制度;对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发展等有关党务公开的情况。
开展工作监督。对为民办实事、小型建设工程、计划生育、困难群众救助等居务公开的情况和社区财务、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财务公开的情况实行监督。
进行效能监督。对社区工作者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的效能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不正之风。认真做好社区工作者信访件和对有关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做好廉政预情工作。社区纪委要通过建立信息员队伍和聘请监督员,完善党风廉政预情工作机制。经常关注并及时收集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息,化解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第2篇: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篇1:信访工作岗位职责
信访工作岗位职责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辖区内的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定期听取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
3、调查了解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信访举报的重要信息,研究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4、对辖区内的信访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联系点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辖区内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和落实。
6、承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信访件和其他事项,并按要求上报。
7、督办、催办转交下级纪委或其他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及时跟踪反馈,并按要求审核、上报。
8、总结信访工作经验,综合分析辖区内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改进推动和加强基层信访举报的具体措施及意见。
(二)信访室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认真履行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四项职能,为禄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
2、受理对辖区内的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受理违纪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3、按干管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访举?工作制度;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控告和申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根据领导安排,搞好信访初查。
5、做好信访接待、登记、传递、自傞、转办、督办、协办、年终总结、报表、立卷归档等工作。
6、分析综合情况,写出信访动态、简报和带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供领导参考。按照《预测排查制度》规定,搞好排 查分析,综合上报领导。
7、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璏导上访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磩序,社会秩序
8、完成县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及时向常委会或分管领叼汇报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纪委或领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事项,对重要信访件进行了解核实或初?,经过筛选向有关室或部门提供案源。
4、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向有关室移送和向乡(镇)纪委、县属各聄能部门、党组织(纪检部门)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机关职褣范围的信访问题。
5、了解信访动态,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对辖区内的控偊、由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南充市高坪区万家小学
篇2:中央纪委监察部最新组织机构与职责
中央纪委监察部最新组织机构及职责简介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1 法规室: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 2 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部直接检查处理和省(部)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部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等。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王岐山表示,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
3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当好“三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干部都知道,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角色上定位不准,大包大揽,越权越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中央、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开展好“三转”研讨,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三转”,当好“护航员”、“清障员”和“示范员”。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护航员”。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及制度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任务。换言之,纪检监察干部要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参谋和助手。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清障员”。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克难阶段,也处于矛盾的凸现期。应该说,容易改的都改革掉了,留下来的要不是难点,就是阻力很大的。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任由其发展下去,终会愈演愈烈,影响党的事业。腐败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腐蚀性,如果不严加惩治,就会像瘟疫一般迅速传播。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员”。习近平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伟大事业与国家的发展存亡,最为关键的基础是我们的干部队伍。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4 篇3:市纪委主要职能
一、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能
中共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巴中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省监察厅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务院、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三)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级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政纪的行为,决定给予或取消对监察对象的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
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党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党内法规的实施细则。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九)会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省管单位以及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区)及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室)领导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廉政办公室和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协调、督促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招监委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举报的投诉,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 合指导。
(十三)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主要职责,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5个室[办公室、干部管理室、监察综合室、宣传教育室、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工作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一、二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信访室,行政效能监察室]和1个电化教育中心。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挂靠市纪委,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挂靠市监察局]。
三、人员分布现状
我市纪委和监察局现有41名在岗人员,根据主要职能,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5个室和1个电化教育中心,经市编制委员会核定共39个编制,现实有干部职工38名,其中行政编制32个,机关工勤编制3个,实有人员2人,事业编制4个,实有在职人员4名。领导岗位4个,现有领导人员7名。市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30名,办公室
(1)负责市纪委常委会、常委办公会、全委会和以市纪委、监
察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常委会、常委办公会和有关会议记录;草拟常委会、常委办公会会议纪要。
(2)负责督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阶段性工作部署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负责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辑《纪检监察》简报、信息、情况反映、大事记、年鉴;起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负责文件收发、运转和机要通信、文书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并监督使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纪委办公室印章。
(5)负责本机关的外事、行政管理、安全保密、后勤保障和接待等工作。
监察综合室
(1)协助委、局领导协调、处理日常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监察综合工作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省纪委、监察厅交办的行政监察工作事项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提案;承办向民主党派通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工作。
(3)负责以市监察局名义与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业务联系。
(4)起草以市监察局名义向市人大、市政府和省监察厅的工作 报告及行政监察工作专题报告。
(5)承办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草拟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6)负责特邀监察员的聘任和日常联系,承办特邀监察员参与专项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联络工作。
(7)负责全市党政纪案件管理及统计工作。
干部管理室
(1)负责本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考察、任免、拟批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干部的调整工作。
(3)负责市级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任免考察、审核呈报工作。
(4)调查研究并提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
(5)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抓好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6)配合市委组织部,搞好干部提拔任用的廉政考察工作。宣传教育室
(1)负责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抓好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
(3)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的廉政培训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4)负责全市廉政文化建设。
第3篇: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长治公司纪委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负责检查、办理长治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1、负责长治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批转需由下属单位办理的举报信件并催要结果。
2、负责受理上级、地方司法机关转来的信访举报信件的处理工作,协助地方司法机关查办涉及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
3、负责对违纪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违纪违法者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办案文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以及移交审理前所有书面材料的整理工作。
6、负责起草年度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收集、整理、总结上报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的月、季、年度报表。
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方面的条规、文件和要求,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
8、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所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案件审理和全系统效能监察工作。
1、审理纪委监察室立案调查并决定处理的案件和应呈报党委、行政或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2、审理下级党委(总支、支部)或纪委呈报的需由分公司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呈报的征求意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3、审理地方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4、审理不服本级和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党纪政纪处分而申诉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5、审核移送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违法违纪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6、负责起草处分决定,向人力资源部门抄送材料及报批等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和集团公司部署的效能监察,对所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
8、负责起草分公司案件审理及效能监察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案件检查室职责
负责承办分管范围内的党组织、政府部门干部违纪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基层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并做好案件的统计和催办工作;结合案件检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情况、调查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倾向,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政令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加强职能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办理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督办信访举报案件,搞好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指导全区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
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和行政监察职能,对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
1、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和指导全集团的纪检监察工作。
2、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查处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及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
4、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党员、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的教育;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
5、负责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
6、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效能监察,对企业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7、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和有关政策。
8、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以及主要领导人员的配备、任免、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9、完成集团公司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纪委办公室工作和全集团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1、起草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总结分析任务落实情况;负责起草纪委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上报材料以及统计报表工作。
2、承办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日常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廉洁档案和上报集团领导班子廉洁档案的建立工作。
4、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组织和落实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工作,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先进典型。
5、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
6、负责纪委、监察处信息化网络工作。
7、负责纪委、监察处各种文件的收发、签批、督办、落实和归档工作,负责搜集、整理、编辑《纪检监察信息》。
8、起草纪检监察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负责检查、办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1、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批转需由下属单位办理的举报信件并催要结果。
2、负责受理上级、地方司法机关转来的信访举报信件的处理工作,协助地方司法机关查办涉及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
3、负责对违纪线索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违纪违法者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办案文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以及移交审理前所有书面材料的整理工作。
6、负责起草年度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收集、整理、总结上报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的月、季、年度报表。
7、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方面的条规、文件和要求,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
8、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所属单位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案件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1、审理纪委监察处立案调查并决定处理的案件和应呈报党委、行政或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2、审理下级党委或纪委呈报的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纪委批准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呈报的征求意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3、审理地方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4、审理不服本级和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党纪政纪处分而申诉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提出审理意见。
5、审核移送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违法违纪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6、负责起草处分决定,向人力资源部门抄送材料及报批等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和集团公司部署的效能监察,对所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帮助。
8、负责起草集团公司案件审理及效能监察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纪委、监察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监督检查本局干部职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廉政宣传教育计划,具体组织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教育成效。
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协助党委抓好各种专项资金使用和发放的监督检查,全过程参与监督重大业务活动。
五、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发现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六、加强行风建设,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七、搞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妥善受理有关检举和控告事件并认真调查处理,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保证及时结案,结案率达100%。
八、加强调查研究与信息通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九、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十、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室岗位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保证国家政策、法规、法令和院纪院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医院的改革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医院发展。
2、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院纪院规行为。
4、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6、协助监察机关搞好案件的调查。
7、做好院党委和行政领导及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检查并向校党委以及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报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纪和党内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3、协助党委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建设,抓好学校党风和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对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及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4、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违纪案件;按职权范围批准对党员的党纪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控告和检举。
6、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7、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8、保护党员和群众按照党章和宪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支持广大党员和群众同违法违纪、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9、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案件查处和群众信访处理。
10、检查并向校行政以及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学校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行政干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11、受理对监察对象贪污、受贿、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等违反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
12、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职权范围批准对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
13、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14、依据规定,对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履行职责。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局党组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条例规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组织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
三、制定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做好纪检监察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掌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监督、检查系统内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五、受理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六、参与全局年度工作的检查、监察、考评;负责本局纪检、监察有关报表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七、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抓好制度的落实,用制度促进行为的规范和机制的长效运行。
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在卫生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指导)下,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系统内规章、纪律的贯彻实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护纪检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三、负责检查系统内单位和个人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四、负责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系统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纪检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五、负责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对纪检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认真、正确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的宣传和教育。
七、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行风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纪检监察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是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监察范围内党员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纪案件,按规定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三是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谈话,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考核工作。四是做好系统内纪检信访工作。五是负责各种纪检监察文件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管工作。六是完成市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1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监察室的日常工作;2贯彻质量方针,完成质量目标;3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负责市直卫生系统案件查处工作;4根据市纪委和局党委的要求,做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参与全市卫生系统软环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议工作;6协助局领导做好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并负责纪检、软环境建设信访接待工作;7负责组织、起草、制订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教育等管理性文件;8做好政务、院务(事务)公开工作;9负责本室的保密工作;10完成市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岗岗位职责
1在监察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2贯彻质量方针,完成质量目标;3负责举报信件收阅和举报电话接听登记和初步处理工作,负责纪检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4负责廉政教育和廉政档案管理工作;5协助主任进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6协助主任完成重要案情报告工作;7配合主任对监察对象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监察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工作;8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做好对市直单位院(事)务公开考核工作;9负责各种纪检、监察文件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管工作;10负责本岗位的保密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纪检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初步核实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处理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6、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财政厅职能处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财政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7、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财政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督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四)谈话方案、谈话记录、谈话报告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对反映纪检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和来访进行登记。
(二)分类处理。根据举报、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类后,按照职责送交责任处室具体办理。涉及处级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组监察室办理;涉及一般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送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理;涉及业务工作的送交有关业务处室办理。有关处室将办理情况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三)实施信访监督。信访监督的原则: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教育为主、积极审慎、严格保密;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相结合。信访监督的任务:对信访内容的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严重性进行甄别梳理,调查核实。对核实出的违纪情节较轻的问题,根据情况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定期通报、集体警示”等方式实施信访监督。对核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转入查处违纪案件程序办理。
(四)回复处理结果。对实名信访,实施信访监督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信访人。
(五)资料归档。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六、查处违纪案件的程序:
(一)受理。对受理材料进行登记,对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的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审批。受理材料的主要来源:通过信访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通过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或转办的核实、查处案件;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二)初步核实。查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对经初步核实结论的处理:
1、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和单位说明,并按有关规定消除影响。
2、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求被反映人纠正违纪行为、退还违纪所得,并通过谈话诫勉警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其工作或职务、一定范围内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3、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报批立案。
4、对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三)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经初步核实,认为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立案。经批准后拟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四)移送审理。对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移送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进行再审查。审理小组由非审案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纪委监察厅有关人员参与审理。
(五)下达处理决定。纪检组监察室对查处权限内的案件下达处理决定;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纪委监察厅或有关部门。
(六)复议复查。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对纪检组监察室复议、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向纪委监察厅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纪检组监察室将复议、复查决定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纪委监察厅审查复核。纪委监察厅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
(七)资料归档。对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主持财政厅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参加财政厅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通过参与财政厅重大决策、重点政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厅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组织初步核实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的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好财政厅党组分工内的各项工作,办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财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协助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工作。具体职责是:列席财政厅有关行政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负责组织召开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座谈会及草拟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对财政厅重大事项的分析报告,对财政政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协调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工作;负责组织财政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其它工作任务。处级检查员:负责纪检组综合性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公文运行,信访举报材料的登记受理,档案和印鉴的管理;负责草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纪检组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纪录、整理,以及会议材料的印刷和发放;《内蒙古财政年鉴》的联络工作;纪检组的环境卫生、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主任科员:具体职责是:负责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年度考评指标、方案的设计和考评结果的统计;负责办理财政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项工作的具体事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办;纪检组内的党务工作和信息工作;纪检组财物的领用购置和使用保管;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效能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和行政监察职能,对分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
1、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公司党委和行政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和指导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2、协助党委、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查处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及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
4、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党员、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的教育;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事件;办理好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
5、负责分公司全系统的效能监察工作。
6、围绕煤销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7、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办法和有关政策。
8、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以及主要领导人员的配备、任免、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4篇: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核科级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2.受理党员和公务员不服本级和上级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上诉。3.承担本级审理的案件所涉及的行政诉讼事项。4.办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请求协审的案件。5.实施执纪监督,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5篇: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_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初查核实、立案调查以及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处分建议;对案件查办工作按季度进行分析统计,向组局领导报告情况。2.协助和配合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地方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3.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国家局直属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査办案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相关案件的査处工作。4.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査办案件情况的年度数据统计工作;对查办的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剖析,及时通报全系统进行教育。5.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6.协助和督促国家局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办事程序,落实政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7.负责对国家局审评、注册等业务工作的网上跟踪检査工作。8.参与监督国家局工程项目招标、物资设备采购、大额资金分配下拨等工作。9.协助国家局有关部门开展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10.协助国家局有关部门起草、修订法律法规工作。11.负责组局有关课题的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参与组局纪检监察的调研工作。12.负责组局案件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6篇: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室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领导和、州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省纪委六次、州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案件审理申诉复审复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强对《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以及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审理各类违纪案件。加强对处分决定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被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拟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根据省州全会精神和州纪委审理室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室实际拟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落实工作措施,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中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在中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会上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的几点意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来的:“学习、领会好《条例》非常重要,只有学习领会好,才能贯彻落实好一一”的重要批示的要求,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一是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结合起来,与全国全省案件申诉复审复查座谈会的精神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进一步熟悉条例,掌握政策,便于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委局机关组织的学习和采取自学的方式加强学习,强化理解,便于应用;三是比照原来的《党纪处分试行条例》,对原《条例》没有涉及到的章节和内容,逐条逐句地学,加深印象,方便操作。四是认真学习党的章程,按照规定的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本室工作。同时,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参加委局机关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必读篇目、原篇,按照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达到提高自我,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案件审理业务开展情况。1一5月份,全县移送审理的案件8件,已审结下文的6件,下文处分的7人;审结率为75%。在审理的6件案件中,党纪4件,政纪2件,受到党纪处分的4人,其中开除党籍贯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受政纪处分的3人,其中行政记过处分的1人,行政大过的1人,行政警告的1人。受处分的7人中,有农民党员2人;一般党员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判刑的1人(贪污公款40968.82元,受贿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三年)。
按性质分,经济违纪案2件,工作失职案2件,违犯公安机关的“五条禁令”酒后准备驾驶案1件,违反计划生育案1件。
四、按时上报各种材料。上半年以来,按照省、州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安排要求,认真做各种上报材料的收集、统计、撰写,并按时上报。同时,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课题,上报调研文章两篇。即《超前考虑案件申诉因素,把案件申诉处理在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环节》《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的做法和体会》,还结合工作需要编写《1至3月份工作情况通报》。
五、把好案件质量关,做好案件审理及案件协审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进行审理把关各个环节,注重案件质量。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今年以来,在搞好本委局移送案件审理的同时,积极协助乡镇纪委、县直纪检部门审理案件2件。通过协审,达到增强基层案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案件质量。
六、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乡镇纪委及部门纪检监察案审人员共37人。使案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增强。同时组织参会人员共同探讨案审业务知识,在集中讨论中,不少同志提出了工作中涉及到的一些不良现象,如何界定的问题,如(1)赌博,是按场合划分,还是按赌资来划分,是公安都抓到了算数,还是只要是比输赢都算赌博(都可定性处理);(2)包养情妇和社会道德败坏问题如何界定;(3)目前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怪现象,如何从源头上来治理等问题。通过共同探讨,对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有一定指导和帮助。同时,使案审人员在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得到解决。
七、按照要求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宣布处分决定工作。1一5月属委局宣布处分决定的2件,已全都进行宣布。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不执行处分决定的情况。
八、分级回访前一年受处分人员8人,占前一年处分人数的72%。通过回访,利用回访反馈的信息,总结经验,对审理的案件进行评价,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回访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常用法规汇编》等党纪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努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通过主观努力,尽量缩短案审时间。同时保证案件审理质量,把可能出现申诉因素处理在下处分决定之前,力戒申诉案件出现。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案件申诉复审复查座谈会议精神、全州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省、州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规范自已的工作,力争使我县案件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XX县纪委审理室
2006年6月7日
第7篇: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年终小结
文章标题: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年终小结
2006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2006年主
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责任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如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06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06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05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
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02]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06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二、查办案件。
2006年元,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三、信息工作。
2006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四、工作反馈。
2006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七、今后的打算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中共县纪委
案件审理室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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