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前台营业岗位职责
第1篇:邮政储蓄业务营业服务礼仪规范
邮政储蓄业务营业服务礼仪规范
邮政储蓄的服务宗旨是信誉第一、客户至上。储蓄营业人员要热情主动地为客户服务,对客户提出来的各种疑问要认真聆听,耐心解释,有问必答。对待所有的客户微电子技术 一视同仁,也就是说对待存款取款的客户要一样的周到;在额小额业务要一样的热情;定期业务与活期业务要一样亲切;工作繁忙与工作清闲时要一样耐心;对待客户的表扬和批评要一样真诚。
为方便客户,邮政储蓄营业厅内应设立书写台,书写台上配备各种储蓄单,笔、老花镜,以方便客户填写储蓄单之用。柜台上应放置一台验钞机,并在营业厅内较醒目处悬挂、摆放辨人民币真伪的宣传性挂图。
当客户到邮政储蓄办理业务时,营业人员应起身,双手或者右手接过客户和中的现金、交易所、卡证,操作时可以会在椅子上办理,办理完后应起身将钱款、存单等递到窗口。不能将钱款、存单等随意抛掷。
当因客户填写不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确认客户存取款的具体数额时,不应高声喊喝。钱款数额是一项比较具有私密性的事情,大声说出后让其他人听见,这对客户一人是十分不礼貌的,也不利于客户的安全。因此储蓄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要恪守信誉,保守客户的存款秘密。当客户所取现金数额巨大时,为确保其安全,应安排专人对其加以护送。
大钞兑换小钞、兑换残钞、兑换或存入辅币等等,是每一间银行
都会遇到的业务,当客户前来办理这些较为琐碎而毫无利润可言的业务时,不得拒绝,要有求必应。
办理查询业务、挂失业务等业务时,需要客户的相应身份证明,手续比较繁琐,这需要按照规章办理,但同时要体谅客户的心情,一定要向客户耐心解释清楚,态度温和诚恳。
办理业务时,应当力争做到收付核算准确,快收快付,向客户交点清楚,尽量减少客户等候的时间。如果工作中出现了设备问题,如电脑故障、临时停电、设备维修等,要及时向客户耐心解释,并采取一切可能补救的措施,决不能与客户争吵,更不能议论、讽刺、刁难客户。
当客户因为不熟悉新业务而漏填、错填或者反复询问时,营业人员要耐心解释,不能因为业务量大而不耐烦。为方便客户填写,可以写一份样本,供客户照样填写。营业人员应礼貌提醒客户填写好单式上的项目,如“对不起,您还需要在这里填写一下身份证号”。当请客户出示证件时,营业人员应双手接过客户的证件,检查完毕后,应双手递还给客户,并表示感谢“谢谢您,请收好”。
当客户取款时所带的证件不对,或者没有携带相关证件,营业人员要耐心向其解释,说清楚应当出示何种证件、什么人的证件、什么样的证明有效。对客户的抱怨和不理解要容忍,始终坚持微笑服务。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人员经常与金钱打交道,所以更应该时时刻刻自觉地遵守、严格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金融法规、政策。要懂法、知法、守法,在工作岗位上绝不能贪赃枉法,目无法纪。
第2篇:前台岗位职责前台岗位职责 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当天到达及离店房客名单,最大限度地销售即时客房;
5.检查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安排重点宾客的接待工作和重要留言的落实、检查;
6.督导迎送服务,贯彻执行服务程序,督导问讯应接服务的进行,满足客人合理的要求;
7.参与前厅接待工作,有效地解决客人投诉和本部门的有关问题,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及联系;
8.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正确地评估下属工作,做好工作日记;
9.负责对部属员工的考核工作;
10.与大堂副经理和收银处保持密切的关系。
2酒店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1.对前厅部经理负责,负责总台接待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参加前厅部例会,并反映工作中的问题。
3.完全熟知酒店一切规章制度、政策-
和程序,并保证在本部门得以实施。
4.与本班组同事和前厅部其他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负责总台员工的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实现优质服务。
6.负责组织对接待员工的在职培训,使其达到酒店的要求。
7.确保接待员工个人卫生标准和仪表仪容达到酒店各方面的要求。
8.检查出勤情况,编制本班组员工排班表,合理安排当班人员。
9.补充、领取本部门各种工作所需的文具、报表、及其它物品。
10.检查和确保本部门的设备、器材正常运转。
11.完全熟知酒店电脑系统的操作程序,以保证属下员工都能熟练操作运用。前台岗位职责
12.确保员工提供礼貌、专业的服务。
13.及时了解酒店的客房状况、来客流量及主要客人的抵离时间,并做相应-的安排,合理的排房。
14.高峰期协助接待员办理登记入注结帐离店手续。
15.严格控制、管理、检查客房钥匙的制作,防止出现任何错误。
16.检查所有宾客的留言,并确保宾客及时收到所有留言。
17.确保宾客的邮件/传真等得到妥善处理。
18.执行、完成其它需完成工作。
3酒店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1、参加每日早例会,开会前检查收银仪容仪表,下达经理交代的工作内容。
2、分配收银员工作,保证前台对客服务人手,检查各类单据及租用物品的准备情况。
3、查本月的订房情况有无超过10间以上的团队用房,如有要安排收银做好分配团队用房的各项准备,做好留房与交接
4、每晚00:00前检查当日退房报表及结算单据,开过的单据填写与电脑信-
息录入是否准确。
5、检查当日进店团队的安排情况,房卡制作情况,检查预订单是否有特殊要求,并落实。
6、了解、记录次日进店团队的安排情况,检查预订单是否有特殊要求,并做好交接。
7、检查大厅及公共卫生间卫生并对PA工作进行提示与指导
8、中午12:00与下午14:00及时督促前台催交房费,做好因房费不足挂单房的处理工作。
9、查看当天入住率报表,招待房需清除详情,确认客人入住情况。
10、随时检查前台工作区域卫生、物品及吧凳摆放是否整齐
11、督导检查当班收银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12、员餐时间安排收银员分批就餐.,前台必须保证2人值岗,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13、查看收银员交接记录,落实上-
一班有无未完成的工作内容。
14、随时抽查收银员的仪容仪表、站姿、礼仪、礼貌用语,并及时提示
15、入住高峰期在前厅做好接待工作。
16、检查当班收银开过的单据填写与电脑信息录入是否准确。
17、熟记常住客姓名,努力提供针对性服务。
18、随时查看监控有无可疑人物或事情出现,及时上报
19、报警器响时,及时查看时那个房间,通知客房主管到房间内查看详情,经查看如未发生事故,则按消音键即可
20、检查开关灯是否及时,控制空调开启时间
21、每日退房征求客人意见记录在宾客意见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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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前台岗位职责前台岗位职责 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前台岗位职责-前台岗位职责 前台主
管岗位职责
1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1.协助前台部经理做好日常接待工作,主持前台班次全面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参加主管例会,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并报部门经理,检查督导本部门员工的仪表仪容、组织纪律、礼貌用语及工作效率;
3.负责编制员工工作表,合理安排属下的工作,管理、调配本部门使用的各项消耗品,严格控制成本,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
4.掌握预订情况和当天客情,根
据当天到达及离店房客名单,最大限度地销售即时客房;
5.检查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安排重点宾客的接待工作和重要留言的落实、检查;
6.督导迎送服务,贯彻执行服务程序,督导问讯应接服务的进行,满足客人合理的要求;
7.参与前厅接待工作,有效地解决客人投诉和本部门的有关问题,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及联系;
8.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正确地评估下属工作,做好工作日记;
9.负责对部属员工的考核工作;
10.与大堂副经理和收银处保持密切的关系。
2酒店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1.对前厅部经理负责,负责总台接待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参加前厅部例会,并反映工作中的问题。
3.完全熟知酒店一切规章制度、政
策和程序,并保证在本部门得以实施。
4.与本班组同事和前厅部其他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负责总台员工的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实现优质服务。
6.负责组织对接待员工的在职培训,使其达到酒店的要求。
7.确保接待员工个人卫生标准和仪表仪容达到酒店各方面的要求。
8.检查出勤情况,编制本班组员工排班表,合理安排当班人员。
9.补充、领取本部门各种工作所需的文具、报表、及其它物品。
10.检查和确保本部门的设备、器材正常运转。
11.完全熟知酒店电脑系统的操作程序,以保证属下员工都能熟练操作运用。前台岗位职责
12.确保员工提供礼貌、专业的服务。
13.及时了解酒店的客房状况、来
客流量及主要客人的抵离时间,并做相应的安排,合理的排房。
14.高峰期协助接待员办理登记入注结帐离店手续。
15.严格控制、管理、检查客房钥匙的制作,防止出现任何错误。
16.检查所有宾客的留言,并确保宾客及时收到所有留言。
17.确保宾客的邮件/传真等得到妥善处理。
18.执行、完成其它需完成工作。
3酒店前台主管岗位职责
1、参加每日早例会,开会前检查收银仪容仪表,下达经理交代的工作内容。
2、分配收银员工作,保证前台对客服务人手,检查各类单据及租用物品的准备情况。
3、查本月的订房情况有无超过10间以上的团队用房,如有要安排收银做好分配团队用房的各项准备,做好留房与交接
4、每晚00:00前检查当日退房报表及结算单据,开过的单据填写与电脑信息录入是否准确。
5、检查当日进店团队的安排情况,房卡制作情况,检查预订单是否有特殊要求,并落实。
6、了解、记录次日进店团队的安排情况,检查预订单是否有特殊要求,并做好交接。
7、检查大厅及公共卫生间卫生并对PA工作进行提示与指导
8、中午12:00与下午14:00及时督促前台催交房费,做好因房费不足挂单房的处理工作。
9、查看当天入住率报表,招待房需清除详情,确认客人入住情况。
10、随时检查前台工作区域卫生、物品及吧凳摆放是否整齐
11、督导检查当班收银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12、员餐时间安排收银员分批就餐.,前台必须保证2人值岗,用餐时间
不得超过20分钟
13、查看收银员交接记录,落实上一班有无未完成的工作内容。
14、随时抽查收银员的仪容仪表、站姿、礼仪、礼貌用语,并及时提示
15、入住高峰期在前厅做好接待工作。
16、检查当班收银开过的单据填写与电脑信息录入是否准确。
17、熟记常住客姓名,努力提供针对性服务。
18、随时查看监控有无可疑人物或事情出现,及时上报
19、报警器响时,及时查看时那个房间,通知客房主管到房间内查看详情,经查看如未发生事故,则按消音键即可
20、检查开关灯是否及时,控制空调开启时间
21、每日退房征求客人意见记录在宾客意见本上
第4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营业网点服务规范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质量考核细则(2014修订)
本细则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2014年修订版)》要求,结合总行、省行各项检查标准,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全区所有一类网点。
2.本细则的奖励和考核内容为各营业网点、部门及员工日常工作中的涉及到服务质量的行为。
二、奖励的内容和标准
1.被地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500元;省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800元;国家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1000元。
2.对市分行受理的上门、来电、来信以及95580的表扬,每次奖励50-300元。
3.积极协调处理重大服务投诉、避免投诉升级的,或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意见建议、受到客户表扬或肯定的,奖励100-300元。
4.为保证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特设立“委屈奖”。给予员工在柜面服务中,因客户、银行自身流程等问题造成客户对员工误解、谩骂、投诉,而员工能够耐心解释、主动道歉,始终坚持文明服务的,根据员工受委屈程度,酌情奖励100-300元。
5.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全省排名在前10(含)名的网点,每次奖励1000元,同时奖励支行长300元,支行相关服务管理人员200元。全省排名在前50(含)名的网点,每次奖励500元,同时奖励支行长200元,支行相关服务管理人员100元。6.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营业网点有创新举措、新颖的服务行为,省行根据创新举措的实施效果给予加分,每分奖励100元。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对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处罚的内容和标准 1.一类处罚标准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一经发现直接考核责任人2000-5000元,并给予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劳务人员清退回劳务输出单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网点负责人予以解聘,责任县(市、区)支行实行问责制,予以追究考核。
(1)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批评并要求查处;被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或知名网站曝光批评,给邮储银行造成严重损害,已经查实。
(2)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客户诉诸法律,给邮储银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影响。(3)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后,故意隐瞒、庇护、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4)以公名义谋取私利;敲诈勒索、向客户索要报酬,或报复威胁客户。(5)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发生争吵、打架造成严重影响。(6)不回答客户咨询,服务过程中斥责、顶撞、刁难客户。(7)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工作重地或生产场所。
(8)受理客户投诉态度恶劣,对客户投诉置之不理或拒不受理的,不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推诿拖延,引起客户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或处理投诉中发生严重差错和失实。(9)未遵守保密制度,泄露业务秘密和客户资料信息。2.二类处罚标准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处理,劳务人员清退回劳务输出单位。
(1)在营业期间擅自离岗、串岗、吸烟、吃零食、在厅内吃饭、打瞌睡、酒后上岗、员工之间吵架、聊天、看报、接打私人电话、在客户面前化妆、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事情。(2)营业期间无故拒办业务。(3)与客户交接钱物抛、摔、扔。
(4)未严格执行满时服务,推迟营业或提前结束营业。3.三类处罚标准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1)未执行首问负责制的,对客户的咨询或意见无故推诿。(2)使用服务禁语。
(3)营业时间员工仪表规范方面,包括着装、鞋袜、领带(丝巾)、面部、发型、手部、饰物、工号牌等未按规范执行。
(4)在日常工作及各类检查中,不能正确回答所属业务范围内的业务知识问题。4.四类处罚标准
柜员(包括综柜、个柜、公司柜员)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1)员工工作时间迎接客户时未能做到面带微笑、平视客户,与客户交流时,未做到语气温和等。
(2)员工站姿、坐姿、行姿、手势、行礼等仪态规范不符合要求。(3)员工在与客户交流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服务文明用语。(4)接待客户未做到先外后内原则。
(5)办理业务时,没有做到四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款有唱声)。(6)离开柜台时未明示暂停服务温馨提示,业务没有处理完毕时离柜未向客户解释即离开。(7)遇客户办理定期提前支取时,未主动提醒客户会受到利息损失;办理需收取费用的业务时,未告知客户收费标准。(8)办理业务时,未能全面、客观、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主动向客户提示风险,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或保证,代客户签字。
(9)遇收取或兑换客户的零币、残币等业务时,未能做到耐心对待客户,或无理由拒绝办理。
(10)遇有客户插队到柜台前时,未能礼貌拒绝为插队客户办理业务,并请其按秩序排队。(11)业务办理过程中和业务办理完毕时,未能做到主动提醒客户核对业务办理是否无误,提醒客户当面清点核对现金、单据、证件等;客户离开时,未能做到提醒客户带好随身物品,无“请核对、请确认”话术。
(12)未能主动发掘客户其他业务需求,适时推荐或引见。
大堂经理(专职、兼职、或履行大堂经理职责)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1)进入网点15分钟内,未发现有大堂经理在大厅内进行服务,或大堂经理不在岗。(2)大堂经理站姿、坐姿、行姿、手势、行礼等仪态规范不符合要求。(3)大堂经理在与客户交流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服务文明用语。(4)接待客户未做到先外后内原则。
(5)大堂经理未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与客户交流时,未做到亲切友善、热情周到,与客户无目光交流,或者目光不自然,未主动迎接、送别客户。
(6)未实行移动式服务,未进行营业厅及自助服务区现场巡视,为主动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帮助。
(7)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未及时劝导、避免其他客户进入一米以内距离区域的围观、等候行为,未维护营业秩序。
(8)未主动询问客户需求、未引导分流客户。(9)未指导客户填单或解决客户疑问。(10)未能及时解决厅内突发状况。
(11)网点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未张贴暂停服务提示,且未及时报修并留存报修记录。(12)防撞条、银联标识、免责提示等标识卷边、破损、张贴不良。(13)宣传资料污损、摆放不整齐、过期、直接张贴等。
(二)对网点负责人、支行长处罚的内容和标准
1.网点环境存在“脏、乱、差”每次考核100元,情节特别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每次考核200元。
2.服务台账流于形式,不能反映网点真实情况的,考核200元。
3.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大堂经理不在位的网点,处罚该网点支行长200元。
4.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保安人员不在位的网点,处罚该网点支行长200元。
5.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如低于省行平均分,对检查得分低于平均分的网点,考核支行200元,全省排名在后50名(含)的网点,追加考核支行800元,同时处罚该网点支行长500元;全省排名在后100名(含)的网点,追加考核支行300元,同时处罚该网点支行长300元。
(三)投诉及各类工单处理规范的考核内容和标准
1.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客户有理由投诉的,视情节不同,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0元。 2.未按95580工单(包括投诉、咨询、表扬等各类型工单)或其他渠道受理的客户投诉工单上要求的处理时限回复客户和市分行的,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回复方式未按规定执行或工单回复内容不完整的,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回复工单统一使用邮箱回复,涉及服务态度类投诉的工单,另由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讨,由本人及县(市、区)支行行领导、市分行各支行支行长签字,传真至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备案。回复工单回复内容包括:投诉产生的具体原因、该工单的处理办法、回复客户的具体日期、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被投诉(或表扬)人员姓名、经办人姓名及部门、是否回访客户以及工单上要求的其他回复内容。
4.省、市分行对95580工单进行回访时,发现回访情况与支行回复情况不一致时,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5.因未及时回复客户,进行妥善处理,造成二次投诉的,二次投诉考核相关责任人1000元。 6.客户要求回复而拒不回复的,相关责任人作下岗处理。
7.对于各渠道受理的投诉,在同一年度内,柜员第一次被投诉,按标准考核;每二次被投诉,按标准加倍考核;第三次被投诉,作下岗处理。
8.柜员在同一年度内若有投诉,不得参加明星服务个人的评选;支行在同一年度内若有两次及以上投诉,不得参加明星服务支行的评选。
以上考核涉及各县(市、区)支行的,市分行将考核单下发至各县(市、区)支行综合管理部(业务部)经理,各县(市、区)支行要在考核单要求的时限内将考核款项汇入市分行专属帐户。
(四)对保安保洁等外聘人员的考核由安保部扎口负责。
1.保安、保洁人员要服从网点负责人、支行长的统一管理,认真遵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江苏省分行保安保洁人员服务规范》,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每次考核100元。
2.在省分行及以上单位的规范服务检查中,保安、保洁未达到省分行平均分数线的,提交外包公司给予更换。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全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包括:营业网点负责人、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
第三条 各级机构必须根据本规范对所辖营业网点的员工进行服务礼仪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营业网点员工必须接受职业道德教育,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风尚,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第五条 营业网点员工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状况、业务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差异而歧视、怠慢客户。对特殊群体等需要帮助的客户,应当尽量为其提供便利。
第六条 营业网点员工应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主动、热情、礼貌、友好的积极态度和文明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第三章 仪容仪表
第七条 营业网点员工上岗期间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并以整洁、大方、修饰适度的良好仪容、仪表服务客户。
第八条 仪容仪表规范,男员工稳重得体,女员工端庄大方,具体要求为:
(一)服装:同一网点同一区域着装统一规范、整洁干净。着夏装时,男员工衬衣入裤,女员工衬衣可不入裤不入裙;着马甲和西服时,男女员工均应将衬衣入裤,衬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员工着长袖衬衣时袖口须系扣,不得挽袖。男女员工的袖口、领口处均不得露出内衣。男员工着西服和衬衣时须系扣(西服最下边一粒扣为装饰扣可不系)。
(二)鞋袜:保持鞋面清洁,前不露趾,后不露跟。男员工穿黑色正装鞋、深色袜子。女员工穿黑色正装鞋,鞋跟高度以3-5公分为宜,鞋面无装饰,着裙装时应穿肤色连裤丝袜。着裤装时,穿肤色袜子。
(三)领带/丝巾:男员工应佩戴统一领带,领结挺括、端正,衬衫的第一粒扣不得外露,领带长度以在皮带扣中间位置为宜;女员工应佩戴统一的丝巾或领带,烫熨平整、褶皱均匀,采取统一打结系扎方式,系扎不得松散。
(四)面部:男员工保持形象整洁,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应淡妆上岗,色彩合理搭配,强调自然美,不得使用浓烈香水,不得在客户可视范围内化妆。保持牙齿干净,无食物残留。
(五)发式:发型符合职业要求,做到整洁、大方。染发应接近本色,不得挑染,不得留怪异发式。男员工头发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衣领,不得留长发,不得留长鬓角或剃光头;女员工头发应梳理整齐,前不过眉、后不过衣领,过肩长发必须盘于脑后,佩戴统一头花,发髻底部不得低于耳垂,不得有碎发,刘海应保持在眉毛上方。
(六)手部:双手保持清洁无污垢。男员工指缘长度不超过1毫米,不得涂指甲油;女员工指缘长度不超过2毫米,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七)饰物:男员工除佩戴腕表、戒指外,不得佩戴其他饰物。女员工可佩戴腕表、戒指、耳钉一般性饰物,佩戴饰物(不含眼镜)数量不超过三件。不得佩带夸张饰物,不得戴有色及造型夸张的眼镜。
第九条 营业网点员工上岗必须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别于左胸前,与地面保持水平,以肩线中部下一拳半至两拳位置为准。
第十条 营业网点新员工在工装尚未配发之前及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穿着款式、颜色与工装相近的职业装,保持整体着装协调一致。实习员工须佩戴实习工号牌。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女员工怀孕中后期可着颜色与工装相近的服装或孕妇装。第四章 行为举止
第十二条 精神要饱满。工作时间应时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精力集中,情绪平和。不得无精打采、东倒西歪、前仰后靠。
第十三条 表情要亲切。与客户交流时,要亲和友善、面带微笑、神情专注、目光自然。不得冷笑、讥笑客户,不得对客户紧绷着脸或爱理不理,不得长时间打量客户。
第十四条 手势要标准。向客户介绍、引导或指明方向时,手指自然并拢,手掌伸平向上微斜,以小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向客户举手示意时,应举起右手,掌心向外,指尖向上,五指自然并拢,前臂垂直向上,手掌与面部同高;或举起右手,手指自然并拢,拇指微微打开,小臂垂直于桌面,位于右肩正前方,掌心面向左侧。指引客户签字时,应掌心微向上倾斜,拇指微微打开,四指并拢,指尖指向签字处。不得用手托腮应答客户、简单摆手作答、用手指指点客户。不得用手指挖耳、抠鼻、剔牙等。
第十五条 站姿要挺拔。站立时挺胸收腹,两肩自然放平,目光平视前方。在双手没有持物品时,男员工双手腹前交叉,右手半握,左手轻握右手手腕,双脚自然分开,脚外侧与肩同宽或其他标准站姿;女员工应右手搭于左手,大拇指藏于掌心,自然下垂于小腹,双脚成“V”字或“丁”字步。不得双手叉腰、双臂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手插口袋、身体倚靠其他物体。第十六条 坐姿要端庄。
(一)标准坐姿:入座时应保持上身挺直,坐在椅面1/2或2/3处,双目平视。男员工坐姿应双腿分开,不超肩宽,双手自然平放于大腿上;女员工坐姿应双腿并拢,右手搭左手平放于大腿上,若着裙装,就座前应用手将裙摆稍拢一下。
(二)柜台坐姿:入座时应保持上身挺直,坐在椅面1/2或2/3处,小臂的1/2或2/3自然搭于柜面。男员工应十指相扣拇指向上平放于柜面上,女员工应右手搭左手平放于柜面上。不得趴在柜台上、腿脚不停晃动、双手叉腰或交叉胸前,不得翘二郎腿;女员工坐下后不得整理衣裙、双腿叉开。
第十七条 行姿要从容。男员工行走姿态要端正稳健;女员工行走姿态要轻盈灵敏。不得左顾右盼、回头张望。不得行走时拖沓或横冲直闯;不得勾肩搭背或嬉笑追逐。
第十八条 蹲姿要文雅。员工蹲下时,动作应和缓平稳,上身保持垂直或稍前倾,双腿一高一低。不得只弯腰而翘起臀部,不得正对人下蹲。
第十九条 行礼(鞠躬)要大方。以规范站姿站立,双手自然交叉在身前。腰部弯下时,从头到腰要成一直线,视线自然下垂。停顿后慢慢挺起上身,将视线移到对方面部。第五章 服务语言
第二十条 必须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用语等文明礼貌服务用语;杜绝使用粗话、脏话、狂话、顶撞话、指令话、敷衍话、嘲讽话等不文明、不尊敬的语言和规范中所列举的服务禁语。营业网点员工服务文明用语与服务禁语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 努力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接待客户原则上使用普通话,但也可以根据地方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遇特殊情况,可使用特殊服务用语(如手语等);涉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为涉外客户办理基本业务所需的外语能力。第二十二条 与客户交谈,语意要准确、简洁、清楚、条理分明;语音、语速适中,吐字清晰;语态要亲切温和,语气要谦敬委婉。向客户介绍业务时,尽量避免使用令客户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
第二十三条 虚心听取客户意见、建议,遇客户抱怨或发生纠纷时,要做到善解人意、耐心倾听,宽以待人,永不争论。在需要表明自己的观点时,应采取谦恭、委婉的方法表达自己的意思。
第二十四条 接待客户使用“先生、女士”称呼对方或视当地习俗使用恰当的称呼。第二十五条 用语五忌
(一)忌谈话过长,喋喋不休,引起其他客户不满。
(二)忌泄露客户信息,遇客户账户资金不足或存取大额资金时,不可大声叫喊。
(三)忌泄露银行内部处理和审批程序,应保守银行商业秘密。
(四)忌背后议论客户,特别是不可议论客户的短处、长相、穿着和口音等,不可讥笑客户不慎之处。
(五)忌和客户开过分的玩笑,应注意分寸,保持庄重。不可谈论他人是非,不可谈论粗俗和低级趣味的话题,不要涉及对方不愿谈及的内容和隐私。第六章 电话礼仪
第二十六条 接、打客户电话时,应注意礼节。电话交谈时态度谦和、礼貌,声音适中,吐字清晰,长话短说,内容清楚。
(一)接听电话时,原则上应在响铃3声内接起,并主动表明身份:“您好,邮政储蓄银行xxx支行(营业所)”。响铃超过5声才接听电话应先致歉。给客户打电话时,应首先确认对方是否为要致电的对象:“您好,请问您是xxx先生(女士)吗?”,然后主动表明身份:“您好,我是邮政储蓄银行xxx”,再表达致电来意。
(二)接、打电话要始终保持情绪饱满,在通话过程中,要抱着“对方能够看到我”的态度认真对待。
(三)接电话时要问清事由,了解对方来电目的,如果自己无法处理,应认真记录,交由相关负责人处理。
(四)通话完毕时应主动致谢:“谢谢,再见”。一般情况是由对方先挂线,如果是由我方先挂线,应先用手轻按挂断电话,然后放下话筒。
第二十七条 转接、代接电话:转接他人电话时,不要大声呼叫,应提示对方“请稍等”;他人正在处理事务不能接听电话时,应及时替受话人员代接,答复对方受话人暂时不能接听,请对方稍后打来或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回答对方“稍后回复您”;如受话人不在,先礼貌作答再向对方表达给予帮助的意向:“对不起,他不在,需要我帮忙吗?”,如对方拒绝,可以请对方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或请对方稍后打来。第七章 常用处事礼仪
第二十八条 见面介绍:为他人介绍时,按照礼宾顺序向年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的人引见职位低的人。被人介绍时,应面向对方,显示出想结识对方的诚意;介绍完毕可以握手说“您好”、“幸会”、“久仰”等客气话表示问候。自我介绍时,主动打招呼说“您好”,然后说出自己的姓名、身份;态度要热情,举止要大方,在整个介绍过程中应面带微笑。
第二十九条 为客户送水:一手托住杯底,一手扶住杯身,双手递出。递水时要站在客户侧面,欠身向客户示意并说“您好,请喝水”。拿杯时,手指不要碰到杯沿。
第三十条 接递名片:递送名片时,身体微微前倾,微笑示意,双手呈上名片,名片字迹面向客户,如果名片中有生僻字或多音字,应将自己的名字读一遍,以方便对方称呼。接受名片,食指与拇指轻轻夹住,双手接受,并认真阅读然后放入自己的名片夹或口袋,以示尊重。第三十一条 递交文件资料:员工递交文件资料时,双手呈递,文件正面朝上顺向递给对方,右手指示签字区域并递笔给对方(笔柄朝向对方);待对方签字完毕,双手接回文件和笔。第八章 服务纪律
第三十二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受客户咨询的员工应该热情接待客户,对客户的咨询或意见要认真、细致地做出回答,需同事协助时及时呼叫联动服务,并将客户推介至相关区域或岗位人员。
第三十三条 按营业时间牌公告的时间营业,做到满时服务,不得拒办业务。
第三十四条 按照制度规定和流程要求,为不能亲临柜台且有急需的特殊客户群体提供延伸服务。
第三十五条 在营业时间内,营业网点员工要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
(一)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大声喧哗、上网娱乐、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二)不准吸烟、吃零食、打瞌睡。严禁酒后上岗。
(三)不准在营业区域吃饭、喝水、娱乐。
(四)不得将电子通讯设备等私人物品带入现金工作区域。
(五)工作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非现金区员工因工作需要接打电话时,应回避客户接听。 第三十六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业务和客户资料信息。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礼仪规范(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统一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客户投诉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社会公众因对服务或产品的内容、过程不满而产生的抱怨、争议或纠纷。客户投诉是反映银行服务水平的重要信息来源,是提高服务竞争力、持续改进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客户投诉按受理渠道分为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和网点受理投诉。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包括总行95580客服中心、监管机构及社会服务监督部门(组织)、信访等渠道反馈的客户投诉。网点受理投诉包括口头投诉、意见簿投诉(设计标准详见《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3部分:网点内部视觉形象》)、来电投诉、信函投诉等。第四条 客户投诉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紧急两类:
(一)一般投诉指按照正常投诉处理流程,可以及时有效加以处理的投诉。
(二)紧急投诉指投诉事件较为复杂,可能引发社会公众、主要媒体关注,并涉及服务或产品的具有普遍性的投诉,以及上级机构转办的各类紧急投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投诉: 1.涉及账户资金安全,可能给客户造成潜在损失的; 2.客户再次投诉的;
3.三人或三人以上群体投诉的; 4.已在或可能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的; 5.由监管部门转发的。
第五条 网点客户投诉处理遵循原则
(一)首问负责制原则。第一位接到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该问题的解决,不得推诿、拒绝、搪塞客户的投诉或拖延处理,直至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户。若超出其处理权限,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协调、解决,并由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户。
(二)属地解决原则。网点发生客户投诉就地解决,及时化解、消除客户的不满情绪,避免投诉升级。
(三)客户信息保密原则。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出现外泄现象。
(四)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所有投诉记录及有关资料需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五)限时处理原则。网点在接到投诉后,必须及时联系客户,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投诉处理。
(六)客户满意原则。投诉处理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客户满意为目标,避免投诉升级。
(七)明确责任原则。明确投诉责任,网点被投诉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网点负责人和大堂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章 网点投诉处理流程 第六条 基本流程
按照“受理记录-调查处理-处理结束”的基本流程进行处理(见附件1)。
(一)上级机构转办投诉 接到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工单,由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单》(以下简称“处理单”,见附件2),并及时根据处理单内容进行调查。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回复客户进行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与客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和进度,并约定回复时间。投诉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回复客户并将投诉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至派发单位。回复派发单位的内容应包含投诉内容、调查情况、处理情况、整改措施等。上级机构转办的原件作为处理单附件一并保存。
(二)网点受理投诉 1.口头投诉
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一遍。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进行处理。对于受理的投诉,受理当日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查清客户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及产生的原因。初步调查完毕后,网点投诉处理人员应根据情况进行直接处理或报告。
(1)网点可以自行解决的,要向客户说明情况,约定回复时间。网点投诉处理人员要填写处理单,将处理结果报告网点负责人,经同意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
(2)网点无法自行解决的,要向客户说明情况,约定回复时间,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处理人员要填写处理单,并将相关材料(包括关键证据、谈话记录及报告意见)报告上级机构管理人员,并进行电话确认。网点投诉处理人员要及时跟进,投诉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
(3)如发现客户有明显的信访、诉讼倾向的,应稳妥处理,必要时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处理。2.意见簿投诉
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应每日查阅意见簿,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建议,并对投诉作好记录,客户留有联系方式的,应回复客户。对于客户的意见建议应在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或处理进度回复到意见簿上。
对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及时报上级机构处理。投诉处理完毕,应做好相应登记。3.电话投诉
(1)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电话投诉
a.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投诉内容。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处理;
b.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接到转交的客户投诉后,应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尽量当时给予答复;
c.当场不能答复的,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记录后参照口头投诉处理流程处理。(2)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95580客服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a.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95580客服中心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b.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中心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严禁在客户面前与客服中心人员发生争执;
c.对于无法立即答复的,应约定处理时限,并根据要求留下网点投诉受理人员姓名、工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客服中心再次联络。第三章 投诉管理要求 第七条 回复客户时限要求
(一)一般投诉
1.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予以答复;
2.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与客户约定的时限范围内进行反馈; 3.对网点无法自行解决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并及时跟踪投诉处理情况;
4.意见簿回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小时。
(二)紧急投诉
1.对于现场突发的紧急投诉,营业网点应马上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机构;
2.上级机构或其他单位转来紧急投诉,营业网点应在2小时内初步回复客户,并在24小时内书面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无法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的,可先电话反馈,书面反馈时限不得超过48小时。第八条 回复客户的方式
回复客户包括电话、上门拜访、传真、信函等方式。
(一)回复客户以电话、上门拜访为主要方式。
1.电话回复原则上选择工作时间,除紧急情况或经客户事先许可外不得在夜间回复客户。回复应使用对外公布的服务监督电话或办公电话,有条件的应保留电话录音。回复时应先向客户表明身份。
2.上门拜访回复应事先和客户约定时间、地点,并由两名工作人员着工装,持有效工作证件进行。
(二)传真、信函回复方式须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并将内容报告上级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投诉的统计分析
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每月对本网点受理的客户投诉及处理反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出书面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客户投诉的主要问题、相关特点及其规律;
(二)客户投诉反映的我行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金融产品或服务、系统运行、操作行为等存在的有关缺陷、瑕疵、风险隐患及其产生原因;
(三)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及防范化解相关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四)典型客户投诉案例及重大客户投诉问题分析。 第十条 投诉档案管理
营业网点应将意见簿、客户投诉信函、95580客服中心投诉工单以及投诉受理、处理记录、投诉分析等资料归档保存,保管期限为三年。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规范(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服务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全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本规范所称柜员指在营业厅现金和非现金业务区办理业务的人员,包括高柜柜员和低柜柜员。凡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称为高柜柜员,凡办理非现金业务的柜员称为低柜柜员。第二章 服务职责
第三条 柜员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第四条 规范服务。执行规范化的服务流程、礼仪、语言、行为,展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第五条 高效办理。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熟知所办理的银行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向客户提供准确、快捷、规范的服务。
第六条 严格保密。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业务和客户资料信息。
第七条 主动提醒。对处理流程复杂、业务收费、客户容易操作错误、容易形成风险或造成客户损失的业务要做好业务提示及客户提醒,密切关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维护银行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适时推介。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提供业务咨询、建议,适时进行产品及服务的推介营销。
第九条 客户挖掘。负责中高端客户的识别及引见,挖掘潜在客户资源。
第十条 首问负责。坚持执行首问负责制,若遇客户投诉,要积极受理、妥善化解。第十一条 定置管理。负责所在台席物品定置定位及清理工作,配合大堂经理、保洁人员,做好网点环境维护。第三章 营业前准备
第十二条 柜员应以饱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参与晨会。仪容仪表须符合礼仪规范。第十三条 营业开始前10分钟做好班前准备。
(一)开启计算机终端、打印机等相关电子设备,并检查各类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查看业务单据、凭证、业务章戳等用品用具是否齐备。服务监督桌牌与柜员信息一致,且规范摆放。
(二)维护好桌面、柜台的整洁,做到干净、有序,手机等私人物品不能带入现金区。 第十四条 网点开门营业,所有柜员应以规范的站姿站立在各自的工作位置上,面带微笑迎接首批客户。第四章 营业中的服务 第十五条 迎接问候
(一)客户走近柜台时柜员应微笑示意,主动问候,举手招迎或站立迎接。
(二)向客户问候时,目光应正视客户,面带微笑向客户点头示意,原则上使用普通话主动问候客户,也可根据地方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对熟悉的客户,可直接称呼其姓氏并给予问候。对不熟悉的客户,可尊称为先生或女士(也可用地方性尊称)并给予问候。办理外汇业务的柜员应具备基本外语会话能力。
(三)对特殊群体客户应给予特别关注,尽量为其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先外后内。服务原则柜面服务应坚持“先外后内”的原则,优先为客户办理业务;当忙于手中的内部工作,未及时发现客户时,应首先向客户道歉,并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 双手接递。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双手接递现金、卡(存折/单)、单据、证件等资料,不得抛、丢、甩。
第十八条 四声服务。办理业务时应热情、主动、细心、周到、准确、快捷,并做到“四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在重复客户收付款金额时音量应适当,注意保护客户私密。第十九条 告知服务
(一)办理业务时,应当全面、客观、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并主动向客户提示风险,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或保证。
(二)介绍产品时应做到通俗易懂、态度诚恳、客观准确,避免引起客户反感。
(三)发现客户填写或提交的单据与业务规定不符时,应明确告知客户,并直接指导或立即请大堂经理指导客户重填。
(四)离开柜台时需明示暂停服务温馨提示,如业务没有处理完毕,需向客户解释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主动询问提醒
(一)对客户交代或回答的事项没有听清楚时,应主动询问客户,确保信息接受准确,询问声音应轻柔。
(二)遇客户办理定期提前支取时,应主动提醒客户会受到利息损失;办理需收取费用的业务时,应告知客户收费标准。
(三)遇小额存取款、行内转账、补登折等可使用自助设备或电子渠道办理的业务,柜员应首先准确耐心地为客户完成业务办理,再提示客户该业务可用自助设备或电子渠道完成,避免生硬提醒或直接要求。如客户感兴趣,可帮客户开通相关业务,并请大堂经理对客户进一步详细指导。
(四)办理业务完毕,应主动提醒客户核对业务办理是否无误,提醒客户当面清点核对现金(卡/折/单)、单据、证件等,并询问客户是否办理其他业务。
(五)客户离开时,应提醒客户带好随身物品,礼貌向客户道别。 第二十一条 异议及投诉处理
(一)对待客户的异议及投诉,柜员应首先安抚客户情绪,并针对性地解决客户的问题,必要时应请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协助解决。
(二)如遇客户的特殊需求因规章制度未涉及而不能满足,因此产生的异议或投诉,柜员应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做好解释,及时向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理。柜员要对营业厅突发事件及时响应,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第二十三条 常见问题处理
(一)遇客户支取大额现金时,有条件的网点,应主动向客户提供取款信封或取款袋。
(二)遇收取或兑换客户的零币、残币时,对客户应有耐心,不得拒绝办理。若兑换量较大,可请网点负责人调配后台人员协助清点,以减少柜面的压力,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三)遇手续不全或制度不允许办理的业务时,应向客户耐心解释;若客户不理解、情绪激动,应及时请大堂经理或网点负责人出面安抚。
(四)遇有客户插队到柜台前时,柜员应礼貌拒绝为插队客户办理业务,并请其按秩序排队。如达不到效果,应及时请大堂经理进行协调。
(五)遇客户进入一米线内咨询、等待,影响正在进行业务办理的客户时,柜员应请大堂经理予以解答,礼貌提醒客户在一米线外等候或等待叫号。
(六)已经在办理业务的客户,因填单等情况需暂时离开柜台的,无需重新叫号排队。客户暂时离开时间较短时,柜员可等待客户,在客户返回时继续为其办理业务;客户暂时离开时间较长时,柜员可与客户沟通先办理下一位客户的业务,在客户返回时继续为其办理。第五章 中高端客户服务
第二十四条 柜员在柜面处理交易过程中应主动识别中高端客户,适时进行营销及引见。第二十五条 中高端客户特征
具备以下特征的可视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
(一)系统提示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
(二)办理大额现金存取款或汇款;
(三)办理较大额度外汇业务;
(四)办理大额个人贷款(提前)还款;
(五)开立大额存款证明;
(六)购买大额国债等投资产品或保险产品;
(七)开立银证转账、外汇买卖、基金等交易账户;
(八)在我行办理公司业务的财会人员;
(九)出示我行或他行的VIP卡、信用卡金卡等;
(十)对理财业务、高端业务提出咨询;
(十一)客户住址、工作地点为高档住宅或高级办公区域;
(十二)客户的其他外观特征。 第二十六条 中高端客户服务流程
(一)柜员在处理交易的过程中,应注意通过客户特征识别中高端客户,以适当的方式表现出对客户的关注,以及对客户的优先优质服务。
(二)识别为中高端客户或潜在的中高端客户后,应非常简略地介绍我行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三)如果客户表示有兴趣,立即联系客户经理并简要介绍客户的基本情况,由客户经理进行深度服务。
(四)如果客户需要离开,可向客户提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下一步继续跟进。客户离开后,记录客户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网点负责人,以便安排后续跟踪服务。
(五)如果客户拒绝留下联系方式,则向客户递送附有客户经理名片的宣传折页。 第六章 营业终了
第二十七条 营业时间结束后的工作要求
(一)认真、耐心地为营业厅内的所有等候客户办理完业务。
(二)按业务制度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三)关闭计算机终端等相关电子设备。
(四)按规定顺序整理桌面的单据等物品,恢复桌面、柜台整洁有序。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服务规范(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衡量和评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水平,为服务管理提供分析、决策依据,提高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含同级邮政代理机构,下同)的服务检查及管理,同时适用于营业网点的服务自查。
第三条 各分支机构应制定适合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激励办法。第二章 服务检查的组织
第四条 各分支机构应建立服务检查制度,制定年度服务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向上级管辖行报备。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应根据实施情况按年度进行修订。第五条 检查分类
(一)按照检查的实施人员分为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 1.内部检查包括自查、互查、上级检查等。
2.外部检查包括监管部门或同业检查、聘请义务监督员检查和委托第三方神秘人检查等。
(二)按照检查的实施方式分为明查、暗访和调用监控录像检查。 1.明查、暗访指网点的现场检查。
2.调用监控录像检查指通过监控系统方式实施的远程非现场检查。 第六条 检查标准
1.内部检查及我行直接委托的外部检查(主要包括聘请义务监督员检查和委托第三方神秘人检查等),采用本办法规定的检查标准。
2.由监管部门或同业组织实施的外部检查,采用外部检查标准。
第七条 各分支机构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形式,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种类型的检查活动,并及时分析和总结,全方位了解和评价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情况。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参与、配合跨行、行内跨区域的服务检查活动。第九条 检查频次要求
一级分行对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对辖内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营业网点服务检查人员对本网点的服务质量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第三章 服务检查内容
第十条 营业网点服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服务环境规范执行情况;
(二)服务礼仪规范执行情况;
(三)服务行为规范执行情况;
(四)服务基础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检查方式的不同,明查、暗访和监控录像检查内容及要求有所不同。第四章 服务检查的实施
第十一条 服务检查人员实施明查时有权:
(一)进入营业网点进行实地检查;
(二)要求营业网点管辖行汇报服务制度建设和服务管理情况;
(三)查阅或复制不涉及商业和客户机密的资料、凭证;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五)如需进入柜面服务区检查,须经管辖行同意,并指派专人陪同。外部检查人员还须提供经管辖行认可的书面通知。
第十二条 服务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时,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尊重检查对象,严守检查纪律。不得翻看、抄录、复制或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涉及商业和客户机密的资料、凭证。第十三条 各营业网点应积极配合,接受服务检查人员的检查和询问,客观、真实地反映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第五章 服务检查的评价
第十四条 检查结束后,组织实施服务检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对检查对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出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书》(见附件),进行总结通报, 并根据发现的问题给予被检查单位相应的考核,对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对上级服务质量检查的评价进行核实、分析和整改,并对服务检查中发现的优点和问题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六条 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自查,应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对上级检查的整改意见,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反馈,反馈内容要有具体的整改结果。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下称“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秩序,预防或减少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见银协发〔2009〕51号)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见邮银发〔2012〕1717号)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营业网点应对服务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三条 营业网点应根据本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演练结束后要有演练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演练时间、演练内容、参加人员和评估情况等。第二章 应急处理要求
第四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有效措施,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
第五条 营业网点对所发生的服务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地向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告,不得拖延,不得漏报、瞒报。第六条 服务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网点名称、地点;
(二)事件发生的时间;
(三)事件的种类,包括:挤兑、业务系统故障、抢劫、火灾、营业网点遭到围攻、扰乱营业网点秩序、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客户突发疾病、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客户遗失物品、媒体报道、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自助设备被改装等;
(四)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包括:财产、资金、凭证等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
(五)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对事件的控制程度;
(六)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七)其它有关内容。
第七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营业网点应对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理措施等进行分析总结,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分析总结材料应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八条 营业网点应归档保存突发事件报告和分析总结材料。第三章 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
挤兑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人员发现挤兑迹象,应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网点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迅速到达现场。同时要向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告。
(二)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调整柜员台席,增加取款台席数量,以应对突发需求。
(三)营业网点应做好现金请领工作,及时申请调配足够的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四)营业人员应了解挤兑原因,全力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五)营业网点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挤伤、踩踏等危及客户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
(六)如发现现场有可疑人员造谣煽动,网点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 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当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本网点全部或部分业务不能办理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联系技术维护部门,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复正常营业的时间,并向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告。
(二)根据上级确定的统一对外口径,向客户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三)对急需取款的异地客户,应根据业务制度规定,办理急付款业务。
(四)告知客户恢复正常营业的确定时间,如时间不能确定,应留下客户联系电话,以便恢复营业后及时通知客户。
(五)如本县(市)内仍有部分营业网点或ATM可以正常办理业务时,要引导客户到正常营业的网点或ATM办理业务。
(六)恢复营业后,营业网点应及时通知技术维护部门,报告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并通知留下联系电话的客户。 第十一条 抢劫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遭遇抢劫时,分以下情形采取措施:
(一)歹徒持枪抢劫
1.营业人员发现歹徒持枪抢劫时要保持镇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身边的110联网报警按钮,并迅速收拢现金,锁好柜台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要在防尾随门内或有安全门的卫生间内隐蔽,并利用手机拨打110二次报警。
2.其他人员发现现场情况或得到报告后,要迅速向110报警并报告上级安全保卫部门。
(二)歹徒持枪并劫持人质抢劫
保护人质安全与保护资金安全同样重要,除以下要求外,其他同“歹徒持枪抢劫”时的处理: 现场所有人员在未接到明确指示时不要轻举妄动,更不要激怒歹徒,要注意与歹徒的对话方式,尽量消除歹徒的紧张心理,尽量拖延、阻缓歹徒行凶,为安全解救人质争取时间。
(三)歹徒使用爆炸物威胁抢劫
1.注意歹徒手持爆炸物双手的动作以及歹徒人数,同时与歹徒大声说话,向在场同事传递“爆炸、抢劫”等信息。
2.现场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110联网报警器;前台营业员迅速锁好保险柜,拨乱密码,藏好钥匙。
3.发现歹徒可能引爆爆炸物时,现场人员要迅速原地卧倒,做好自我保护。
(四)歹徒使用催泪毒气实施抢劫
营业人员闻到异味或毒气时,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择机启动110联网报警器,迅速将现金锁进保险柜,并尽快离开现场。无法离开现场时要屏住呼吸,并设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歹徒暴力抢劫接(送)款人员
1.接(送)款人员要立即停止接(送)钞箱。
2.接(送)款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最短距离,迅速将钞箱转移到车上或转移到营业厅联动门内。
3.营业人员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启动110联网报警器。 第十二条 火灾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时,应向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告,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生火情时,营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二)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抵达火灾现场。
(三)迅速切断营业网点电源,关闭煤气。
(四)疏散客户,并转移现金、凭证、账簿到安全的地方。
(五)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遭到围攻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遭到围攻时,及时向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报告,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网点负责人和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必要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并提出警告。
(二)劝解无效或当事人无理取闹,造成营业网点无法正常营业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三)提示客户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
(四)若当事人有极端行为(如砸、抢营业网点)或极端行为倾向时,营业网点立即启动“抢劫应急预案”。
(五)营业网点应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 寻衅滋事、干扰他人,扰乱营业网点秩序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发生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情况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劝导当事人离开营业区。
(二)营业人员应了解事发原因,迅速妥善解决当事人合理范围内的要求。
(三)若协商未果,当事人干扰其他客户不能正常办理业务,应及时制止。劝说无效的可给予适当警告。警告无效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 营业网点客流量激增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出现客流量激增,超过正常受理能力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视情况增加营业台席,延长营业时间。
(二)大堂经理、保安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要维护好营业场所秩序,并引导客户使用自助渠道(ATM等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等)进行交易,或引导客户到客流量较小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三)关注客户的交易种类,若取现交易量较大,须做好现金请领工作,保证正常兑付。
(四)查明客户流量激增原因。如原因疑似挤兑,按“挤兑应急预案”处理。
(五)关注营业网点内老弱病残客户,以免因客户流量大造成客户意外伤害。
(六)视情况与上级联系,请求调配安保人员、业务人员协助做好营业及维护秩序工作。 第十六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内发现有客户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营业人员发现客户身体不适时,应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视情况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
(二)客户突发重大疾病时,应立即拨打120或其他急救电话,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三)应设法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四)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七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当营业网点内有客户遭受意外人身伤害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发现情况后,查看客户伤情,对其进行安抚宽慰。
(二)客户伤势较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客户受伤较轻的,协助客户到医院治疗。
(三)应主动了解客户家属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
(四)由于网点原因对客户造成伤害,客户要求索赔的,应积极与客户协商解决,防止不良影响扩大。
(五)营业网点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十八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遗失物品
当客户反映在营业网点内遗失物品或营业网点发现客户遗留物品时,应分别采取相关措施:
(一)客户向营业网点反映遗失物品
1.应首先帮助客户回忆业务办理过程,协助客户在柜台、填单台等可能遗失物品的地方查找。 2.确认客户物品遗失后,应对客户表示同情。若客户要求营业网点赔偿遗失物品或要求查询录像资料时,应婉言拒绝,并注意表达方式,避免发生冲突,同时建议客户报案。3.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尽最大可能挽回客户的损失。4.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二)营业网点拾到客户遗留物品
1.拾到客户遗留物品后,应主动当面归还。
2.无法当面归还的,由双人在监控范围内清点客户物品,并做好记录。
3.通过查看当日监控录像确认失主身份,并设法联系客户前来认领。对于存单、存折、银行卡等物品,应联系开户营业网点查找失主。
4.在失主认领前妥善保管物品,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5.失主前来认领时,要认真核对、确认身份无误,在失主签字登记后归还物品。
(三)客户车辆在营业网点门外丢失或损坏 1.网点营业人员应主动上前询问和安抚客户。
2.对于客户的赔偿要求,如营业网点指定专人进行看守的,应与客户协商解决;未指定的,应婉言拒绝,并建议客户报案。第十九条 媒体报道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如有媒体采访,应及时报告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并转交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受理或告知媒体采访受理方式,不得直接拒绝媒体采访或置之不理。
(二)重大、失实媒体报道或负面舆情发生后,营业网点如遇客户询问,应按照上级确定的统一口径进行解释。如暂无统一口径,要解释为“事件正在调查中”。第二十条 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应急预案
(一)在得知客户被锁在自助银行内时,自助银行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客户开门。
(二)管理人员无法把门打开时,应立即通知门禁系统维护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三)在客户被救出之前,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应密切关注客户身体状况,必要时拨打120或其它急救电话。
(四)按规定保存自助设备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第二十一条 自助设备被犯罪分子改装或加装非法装置应急预案
(一)在得知自助设备被犯罪分子改装或加装非法装置时,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告知客户该设备暂停使用。
(三)按规定保存自助设备监控录像资料备查。
(四)自助设备被改装或加装非法装置后,使用该设备的客户交易日志报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便通知客户及时修改密码、换卡。 第二十二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遇有客户干扰他人或不合理占用银行资源,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如劝导无效,严重影响网点正常秩序的或执意不停止无理行为的,应联系公安机关强行带离营业网点,维持营业秩序,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同时报上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十三条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如遇洪水、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网点人员要保持冷静,视情况及时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同时报上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工作机构协调处理。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应急处理预案(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环境与物品定置定位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环境,明确营业网点各类物品摆放位置,展现统
一、专业、规范的企业形象,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营业网点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营业网点设施物品的摆放,设施物品分为“必配”、“条件性必配”和“选配”三种(见附件)。“必配”为营业网点必须配备的设施物品,“条件性必配”为营业网点具备设置条件的情况下必须配备的设施物品,“选配”为营业网点可根据建筑条件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配备的设施物品。
第四条 营业网点应充分体现专业、规范、统一的网点形象,着力营造规范、优质、温馨的服务环境,做到视觉形象统
一、平面布局统
一、营销宣传统
一、装修标准统一。
第五条 营业网点的外部形象设计与内部装修应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 营业网点外部环境
第六条 营业网点外部管辖区域内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摆放,网点外墙、门窗、台阶及地面无损毁、无乱喷涂、无乱张贴、无污渍。
第七条 营业网点应规范设置店招、网点名称牌、营业时间牌,根据需要配备货币兑换牌、灯箱等标识,各类标识规范统一,中英文对照,保持干净、整洁。营业时间牌应按照网点实际,区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个人业务和公司业务等。遇营业时间变更,及时更新营业时间牌内容;遇营业时间临时调整,提前做好公示。
第八条 网点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应安装在网点主入口的左侧或右侧,保持干净整洁无涂改。第九条 条件允许的营业网点在主入口正上方,店招正下方居中处安装LED宣传屏,保证干净整洁、正常运行。宣传内容准确合规,无过期宣传。在城区商业区、人口密集区的LED宣传屏可24小时运行,其它区域网点可设置时控开关,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运行。第十条 营业网点外部有台阶或障碍的,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或相当功能服务设施。若无法设置无障碍通道等相当功能服务设施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设置求助电话或呼叫按钮。设有无障碍通道的网点,应在无障碍通道旁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并公示求助电话或设置呼叫按钮;无障碍通道坡度合理,求助电话或呼叫按钮响应及时。第十一条 条件允许的营业网点应设有供客户使用的停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相应停车标识。安排专人引导,保证停放整齐。门前预留通道放置“非金融护卫车辆禁停”或“请勿停车”等相当含义的标识,方便车辆、行人通过,禁止拥堵正门。
第十二条 营业网点应在临街的落地窗、入口的玻璃门、内部玻璃隔断和玻璃门内侧安装防撞条。
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应在推拉门的中线两侧、玻璃防撞带正上方加贴“拉”/“推”的提示标识。如有旋转门和自动门,应设置“防止挤伤”标识。
第十四条 雨雪天时,应在营业厅外适当位置摆放“小心地滑”标识,在各入口处放置防滑垫或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第十五条 营业网点门口应在有台阶处设置“小心台阶”或“注意台阶”标识。第三章 营业网点内部环境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营业厅内环境干净整洁,客户视线范围内无乱张贴现象,无杂物摆放,无灰尘、污渍、损毁。
第十七条 营业厅内各区域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线明亮。
第十八条 营业时间内各区域呼叫系统及音、视频系统播放音量适中,无嘈杂现象。第十九条 营业厅内机具设备布线隐蔽、整齐,无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 营业厅水、电、气、火等方面无使用安全隐患,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要求。第二十一条 营业厅实现分区服务,且分区合理。功能分区主要有:咨询引导区、客户休息等候区、电子银行体验区、自助银行服务区、现金服务区、非现金服务区、VIP中心等。第二节 咨询引导区
咨询引导区主要承担为客户提供咨询引导服务的职能,是实现客户分流,发掘营销宣传机会的重要区域。
第二十二条 咨询引导台
(一)在大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咨询引导台,并设有咨询引导人员(大堂经理等)值守。
(二)咨询引导台背后可设置企业标识背景墙,不可设置广告。
(三)咨询引导台上可摆放的物品有:大堂经理桌牌、服务监督桌牌、收费目录、便民箱、名片盒、宣传折页架(含宣传材料)、小型绿色植物等,保持整洁、摆放有序。
1.咨询引导台正中摆放大堂经理桌牌,如大堂经理暂时离开咨询引导台,摆放“巡视中,请稍等”或相当含义的桌牌。
2.以客户视线为准,咨询引导台的最左侧或最右侧摆放便民箱,便民箱内放置老花镜、针线盒、创可贴等便民物品。
3.以客户视线为准,大堂经理桌牌左侧放置服务监督桌牌,服务监督桌牌应与当班的咨询引导人员(大堂经理等)佩戴的工号牌相符,带照片,且干净整洁。
4.以客户视线为准,咨询引导台的最左侧或最右侧摆放服务价格目录。未配置咨询引导台的网点应在填单台的最左侧或最右侧放置服务价格目录。
(四)台面下可放置的物品有:电脑、复印机、电话机、备用宣传折页、其他文具、垃圾桶等。不常用的资料或办公用品要放置在引导台内侧隔断或储物柜内。
第二十三条 营业网点应在咨询引导台或填单台上放置客户意见薄(设计标准详见《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3部分:网点内部视觉形象 》)并配备签字笔。客户意见簿要有编号、页码连续,实现中英文对照,有处理反馈情况,并保持整洁、无残缺,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地区,实现少数民族文字对照。
第二十四条 靠近门口的醒目位置应摆放叫号机。叫号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时间显示准确,功能运行正常,能有效区分一般客户和VIP客户。
第二十五条 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区域指示牌或平面分布图。注明各功能区名称和分布位置,指引方向与实际分区一致。
第二十六条 营业网点内适当位置可配置雨伞架、雨具、轮椅、婴儿车等便民服务设施,供特殊客户或特殊天气条件下使用。下雨时网点可提供伞套等设施防止客户雨伞滴水。第二十七条 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可在醒目位置以公示栏公示或客户提示卡等方式,提示周边区域我行或他行其他营业网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便于客户了解周边网点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可在醒目位置设置业务高峰时段提示牌。时间和客流量标识可根据网点实际情况调整。第二十九条 填单台
(一)在咨询引导区或客户等候区设置填单台。填单台分为单面、双面两种,营业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面填单台宜靠墙面或柱面摆放;无法靠墙面或柱面摆放的,应与附近墙面平行或垂直摆放。
(二)在填单台醒目位置配置老花镜。
(三)填单台台面上配置带笔座的签字笔,可视业务量大小配备适当数量的签字笔,且等距离放置,方便客户取用。
(四)填单台单据槽内摆放常用的业务单据,数量充足(数量达到储存单格的1/3-2/3或存放量能够保证三天使用量),整齐摆放、无破损,使用标签对单据类型进行区分。填单台无单据槽的,可将单据整齐摆放在小型资料架中。
(五)填单台台面或其倚靠的墙面上设置业务单据填写规范模板。规范模板分书本式、单页式等,营业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书本式规范模板应摆放在填单台最左侧或最右侧的位置;单页式规范模板应使用桌面立式资料架放置。规范模板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规范准确。
(六)填单台台面或其倚靠的墙面上公示数字大写模板,要求内容规范准确。
(七)填单台台面下或旁边应放置垃圾桶,要求保持清洁不溢出(具备此功能的填单台可不另配)。
(八)填单台上可放置宣传折页架(含宣传材料)等。
第三十条 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可配备自助填单设备。台式自助填单设备摆放在填单台上一侧,立式自助填单机摆放在填单台旁。第三节 客户休息等候区
客户休息等候区是客户等待办理业务、临时休息或进行一般性沟通时使用的服务区域。第三十一条 客户等候椅
(一)客户等候区内摆放数量充足、整齐干净、舒适宜用的客户等候休息椅。如等候椅材质为布面,应定期换洗座椅套,保持整洁与美观。
(二)客户等候椅的方向原则上不直接面对现金柜台,每组座椅应保持足够间距,方便客户进出。
(三)客户等候椅背面可加置宣传折页架,方便客户等候时取阅。
(四)在客户等候区域设置爱心专席,邻近爱心窗口,并明示爱心专席标识。
第三十二条 在营业厅醒目位置应悬挂利率显示屏或液晶电视,应显示完整、准确的最新利率,设备运行正常,滚动翻页及时。如设有日历、时钟,必须走时准确。
第三十三条 紧邻客户等候座椅的位置放置报刊架,报刊不得残损。报纸必须是最近1周内的,杂志必须是最近3期或3个月以内的。第三十四条 客户等候区靠墙处摆放饮水机,保证干净整洁、水质不过期、无异味,有条件的网点可配备饮料;饮水机柜内应放置数量充足的水杯;具有加热功能的饮水机应在机身粘贴“小心烫伤”标识。
第三十五条 客户等候区的柱面或墙面适当位置可设置视频联播终端,在客户等候期间通过音画结合吸引其注意力,达到良好的营销效果。播放内容以宣传我行产品服务信息为主,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正对客户等候椅位置可设置叫号集中显示屏,且正常运行。第四节 电子银行体验区
电子银行体验区是展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功能的区域,对客户起到宣传、引导的作用。
第三十七条 电子银行体验区放置提供客户体验电子银行业务的相关设施设备。可在操作台桌面适当位置放置小型绿色植物、宣传折页架(含宣传资料)、便签纸、签字笔等。各类设施应保证在营业期间可以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各类电子银行设备应定期进行病毒、木马查杀,确保电子银行使用环境的安全。第三十九条 各类电子银行设备应有良好的私密性保护设置,应每天清理浏览记录、已下载的软件资料等,保证无客户遗留资料痕迹,以保护客户隐私和财产安全。第五节 自助银行服务区
自助银行服务区是为客户提供自助办理业务,分流柜面压力的区域,包括营业厅内的自助服务区域和与营业厅相连的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区。
第四十条 与营业厅相连的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区外部应设置醒目、规范、清洁的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区灯箱标识,根据实际需要,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区竖式灯箱与门楣灯箱选择一种悬挂,竖式灯箱为优先选择形式,门楣灯箱不应悬挂于店招上或与店招并排设置。第四十一条 保证自助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故障时应放置“设备维修”或相当含义的临时提示牌。
第四十二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自助设备操作说明和安全提示,严禁采用不干胶直接张贴纸质告示或直接加贴标签等方法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 客户进入自助银行服务区或使用自助机具时,通过屏显或语音等适时进行安全、免责及风险等提示。
第四十四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自助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十五条 自助设备在显著位置统一粘贴银联标识,在可受理境外卡自助设备醒目处加注相应银行卡组织标识,各类标识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
第四十六条 与营业厅相连的自助银行服务区应设置免拨直通电话,并公示总行客服电话95580及操作说明。
第四十七条 自助银行服务区地面设置一米线或相当功能服务设施,各机具之间应设置遮挡板,或设置封闭、客户独立使用的安全仓及安全区域,以保护客户隐私。
第四十八条 与营业厅相连的自助银行服务区设置业务应急呼叫装置(按钮),标识醒目,响应及时。
第四十九条 自助银行服务区如有空白墙壁可设置宣传展示框、宣传折页架等宣传设施。第六节 现金业务区
现金业务区主要承担为普通个人客户办理存取款、现金汇款、转账等业务的功能。第五十条 柜台外部
(一)营业柜台设置柜台标识。柜台标识包括业务柜台标识和其他柜台标识等。业务柜台标识包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柜台的正上方应设置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柜台标识(LED标识牌或非电子标识牌均可),并保持干净醒目无脱落;其他柜台标识包括爱心窗口、快速通道等,可根据网点实际情况,在业务柜台标识下方顺序粘贴。所有柜台标识均不得遮挡视频监控视角,并保持干净整洁。
(二)防弹玻璃外侧,以客户视角为准,按照不同样式在出钞口内部或出钞口右侧放置密码键盘。
(三)防弹玻璃外侧,以客户视角为准,靠近出钞口右侧台面上放置带笔座的签字笔等。
(四)现金柜台设置一米线或具有相当功能的设施,保持干净醒目。
(五)防弹玻璃外侧,以客户视角为准,柜台外部台面左(/右)侧档板上或台面左(/右)侧角落里可设置宣传折页架,摆放宣传折页。
(六)防弹玻璃外侧,以客户视角为准,在柜台左(/右)侧台面角落位置可放置小型绿色植物,要求无枯枝败叶,无灰尘杂物,无刺伤客户的危险。
(七)柜台外部可根据网点实际情况放置垃圾桶,保持清洁不溢出。
(八)低位现金柜台应放置客户座椅,离柜台出钞口正前方30cm处,呈一条直线放置。 第五十一条 柜台内部
(一)在现金柜台内墙面醒目处悬挂《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当地机构要求公示的其他证照,代理保险业务的网点应悬挂《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纸质证照原件使用统一规格的镜框,金属证照可不使用镜框,整齐悬挂于现金业务区内墙面上左侧或右侧醒目处,顶端距地面约200cm,严禁在形象墙的下方悬挂证照。
(二)在现金柜台玻璃内侧放置服务监督桌牌,以客户视角为准,摆放在出钞口右侧。服务监督桌牌应与员工佩戴的工号牌相符,带照片,且干净整洁。
(三)长期不办理业务的柜台应下拉防打扰卷帘,提醒客户往邻柜办理业务。
(四)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时,须明示暂停服务温馨提示,以下方式可三选一:下拉防打扰卷帘或放置“暂停服务”桌牌或在该柜台LED显示屏上显示“暂停服务”进行提示。
(五)现金柜台柜员工作台面要体现“三个整齐、四条直线、四个面”,“三个整齐”即章戳、章戳垫和章戳盒摆放整齐;“四条直线”即各柜台的电脑一条直线放齐、座椅一条直线坐齐、打印机和点钞机一条直线摆齐、对讲机一条直线对齐;“四个面”即桌面干净没杂物、地面整洁没垃圾、墙面规范不乱挂、柜面整洁设施齐。
(六)柜员工作台台面可放置的物品有:终端显示器、鼠标、对讲机、叫号器、刷卡器、IC卡读写器、身份证鉴别仪、点验钞机、存折识别仪、计算器、指纹仪、令牌、签字笔、章戳盒、章戳垫、印泥盒、沾水盒、电话机、名片盒、扎把机、票据鉴别仪等。
(七)柜员工作台面下可放置的物品有:业务处理终端或PC主机、键盘、打印机、打印纸、空白凭单、捆钞带、垃圾桶、保险柜、路由器、安防设施等。应规定各抽屉、各格子的使用范围,其中空白凭单应按照使用频率足量摆放;已经办理完毕的业务凭单凭证,整理后统一放置在操作台内固定位置。
(八)营业柜台可设置柜台提示,包括温馨提示、警方提示等,以客户视角为准,应从上至下或从左至右依次张贴或摆放在出钞口左侧防弹玻璃内。所有柜台提示均不得遮挡视频监控视角。
(九)对讲机在办理业务时开启,音量适中,即在正常语音、语速下,以1米内能听清楚为宜。
(十)柜员点钞机显示正常,客户查看清晰、无遮挡。
(十一)柜台台面机具布线安全、隐蔽、整齐。
(十二)现金区内无私人物品。 第七节 非现金业务区
非现金业务区主要承担为个人或公司客户提供非现金交易,以及信贷、理财等非现金业务的咨询、受理的功能。
第五十二条 非现金柜台应有明确的业务柜台标识,并保持干净醒目,业务柜台标识包括非现金业务、理财业务、信贷业务和公司业务等。可选用LED标识牌或非电子标识牌,标识牌悬挂于非现金柜台上方,下沿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220cm。如悬挂标识牌为非现金业务,则应在各非现金柜台上摆放相应的理财业务、公司业务、信贷业务等桌牌。
第五十三条 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时,须及时明示暂停服务温馨提示。放置“暂停服务”桌牌时,正面面向客户居中摆放于桌面正前方位置;或在该柜台LED显示屏上显示“暂停服务”进行提示。
第五十四条 非现金柜台保持柜面整洁,线路整齐,客户视线范围内无私人物品。第五十五条 非现金柜台放置服务监督桌牌、相关资质证书及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等。服务监督桌牌应与员工佩戴的工号牌相符,带照片,且干净整洁。
第五十六条 非现金柜台外可设置一米线或相当功能设施并执行到位,以保护客户隐私和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其他物品摆放要求可参照第五十和五十一条。第八节 VIP中心
VIP中心是贵宾客户的专属区域,承担为VIP客户办理业务提供优质优先服务的功能。第五十八条 VIP中心的布置应体现专业、美观、大方,确保功能的同时兼顾高贵、温馨、私密。
第五十九条 VIP中心的现金柜台物品摆放参照现金服务区现金柜台的相关规范,柜台应保持整洁,宣传品不宜过多。
第六十条 VIP中心的客户等候区域应放置沙发、茶几,方便客户使用,注意保持清洁,茶几上可摆放水果、糖果、鲜花、绿色盆景植物、茶具等。第六十一条 具备条件的营业网点,VIP中心的客户等候区域可设置橱柜,提供咖啡、红酒等。饮水设备保持清洁,通电及指示钮显示正常。
第六十二条 VIP中心的客户等候区域可摆放宣传资料架。各类杂志摆放整齐并及时更新。第六十三条 VIP中心靠墙位置可放置电子银行设备终端,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六十四条 VIP中心理财室内应配置相应的桌椅。理财桌物品摆放参照非现金柜台的相关规定,保持桌面整洁。
第六十五条 VIP中心现金柜台内及理财室可恰当摆放装饰品,营造温馨气氛。
第六十六条 营业网点要指定专人负责VIP中心的日常管理,每日对外营业前,要确保各类服务用品完好、整洁,各类服务设施运行正常;在营业中,要及时做好VIP中心环境整理,保持良好服务状态。
第九节 员工休息区、更衣室、卫生间 第六十七条 员工休息区
(一)可以放置的物品:水杯、餐具、提包、书籍类等无安全隐患的个人物品。
(二)可在员工休息区墙面设置本营业网点精神文明宣传栏,表彰先进,张贴员工学习心得体会、服务经验、营销技巧、销售业绩等。 第六十八条 更衣室
员工换下的衣服、鞋帽一律入柜,不得在柜外悬挂。确因条件有限无法全部入柜的,要在更衣室的公共区域分类管理。第六十九条 员工卫生间
(一)应放置必须的清洁用品,如香皂、肥皂、消毒液、清扫用具等。严禁将卫生清洁用品摆放在营业区内。
(二)清扫用具要用标签或明显的标识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区分清扫卫生间和营业网点营业区域的抹布、扫帚和拖把等。 第十节 凭证间
凭证间主要承担存放凭证凭单、业务管理资料等的职能。
第七十条 凭证间内的凭单凭证应粘贴标签、标注名称进行分类存放。
第七十一条 凭证间内存放的业务管理资料应根据物品的使用范围、使用频率以及重要程度入柜、箱保管,杜绝在凭证间内乱堆乱放。
第七十二条 其他物品确需存放的,应经营业网点负责人同意后由凭证间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存放。应尽量放入柜、箱中保管,确保凭证间的环境整洁、美观。
第七十三条 凭证间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凭证库存量,以保证营业网点的正常使用。第七十四条 非凭证间管理人员出入该区域,应进行登记,明确责任,确保凭证间管理的安全。
第十一节 其他要求
第七十五条 营业网点应在客户休息等候区、填单台或咨询引导区附近等客户经停频繁地段的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向客户公示风险提示、代销产品清单、销售人员资质等信息。第七十六条 营业网点应在合适位置放置客户用点验钞机,营业中保证开机以满足客户使用需求,客户使用时监控无遮挡无死角。
第七十七条 营业网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爆等设施,各项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转,及时维护。
第七十八条 营业网点内可在适当位置张贴、悬挂、摆放各类宣传物品,应保持整齐有序、干净醒目、宣传内容真实有效不过时。不得残缺和损坏,不得在同一位置重叠张贴,不得随意在营业网点内外墙面、玻璃门窗、立柱上直接张贴,不得遮盖各类服务标识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破坏营业网点整体形象,严禁张贴、悬挂、摆放、播放与业务宣传活动无关的宣传资料、设施及物品。落地式宣传物品的摆放应不阻挡客户的视线和行走路线。
第七十九条 营业网点客户等候区、VIP中心或咨询引导区等区域的醒目位置处可设置产品展示柜和贵金属展示柜。
第八十条 营业网点内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全行统一的95580客户服务电话。
第八十一条 营业网点入口处等合适醒目位置可摆放或悬挂营业网点获得的荣誉奖牌。第八十二条 营业网点内时钟、日历牌应显示正常、准确。可单独配置,也可直接显示在网点内利率、汇率牌或电子信息屏上。
第八十三条 营业网点内摆放适量花卉树木或仿真花。花卉树木以容易养护的绿色植物为主,无刺伤危险,并保持植物葱郁、茂盛,叶面灰尘、枯萎植物和花盆内垃圾要及时清理,花盆保持整洁无破损。摆放绿植花木应不阻挡客户行走路线和视线。第八十四条 免责提示
1.营业网点内应在有台阶处设置“小心台阶”或“注意台阶”标识。
2.营业网点清洁和雨雪天气时,应在营业厅内明显位置摆放“小心地滑”标识,放置位置应不妨碍客户行走。
3.营业网点应在楼梯上方墙面处设置“小心碰头”标识。
4.营业网点应在恰当位置设置“请勿吸烟”、“非授权人士请勿拍摄”、“请勿带宠物入内”、“请勿乱扔垃圾”等标识。
5.营业网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的位置配置其他警示标识。
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物品放置要求,但根据监管部门或其他单位、部门要求配置的、以及网点在实际工作中确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放置,做到整洁、美观。第四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本规范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负责解释。第八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环境规范(试行)》(见邮银发〔2009〕147号)同时废止。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大堂经理服务规范(201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大堂经理的服务行为,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大堂经理服务规范》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旨在推动各级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营业网点大堂服务规范化管理,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营业网点服务质量。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大堂经理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内负责服务管理、承担引导分流、解答咨询、处理投诉、维持秩序、营销推介等职责的工作人员。第二章 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第四条 职业修养良好。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工作责任心、进取心强;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
第五条 个人素质较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含一年)柜面从业经历;学习能力较强;心理素质良好,作风严谨;具有全局和团队合作观念。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第5篇:18陕西省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管理规范(试行)
陕西省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管理规范
(试 行)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为提高邮政储蓄网点的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邮政储蓄金融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所有邮政储蓄网点、汇兑网点及从业人员。
第二部分
营业时间
一、全省网点营业时间
(一)个人金融业务 1.城市、县城网点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周六、周日
9:00-17:00 节
假
日
9:00-15:00 2.农村网点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周六、周日
9:30-17:00 节假日不营业网点,须向市分行报批,市分行向省分行报备。
(二)公司业务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1234165)。
(五)防盗门:符合公安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及86号令的要求(GB 17565), 颜色浅灰色,与防尾随门颜色一致。
(六)网点安装自动应急照明设备。
第四部分
行为规范
一、网点人员营业前准备 (一)提前半小时到达网点。(二)对网点进行卫生清洁。
(三)整理业务宣传单式及凭条,物品分类归置摆放。(四)检查终端、密码键盘、刷卡器等设备是否正常。(五)整理衣着,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
二、营业期间服务规范
(一)营业开始时,大堂经理、理财顾问站立在大厅门口同侧,对进营业厅的客户点头微笑,并致问候和欢迎辞;保安经警站立在凭单书写台近大门侧;临柜人员必须站立面向客户,向客户微笑问候“您好”或“欢迎光临”,双手接过客户凭证、凭单或现金,在确认客户办理的业务种类及金额后,方可坐下办理业务,业务办理完毕要起立双手将归还客户资料递出,并提示客户核对。
(二)营业期间,大堂经理、理财顾问要主动询问引导客户办理业务,临柜人员必须起立,其余规定同上一条。
(三)营业期间,在有客户在柜台外等候办理业务时,临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确需暂时离开,要向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致歉并
-67
第六部分
业务管理
一、柜员授权
(一)严格执行智能令牌管理制度。营业期间,各级人员严格保管各自智能令牌,严禁随意摆放,确保令牌不离人。
(二)必须现场授权的交易:20万元(含)以上存款、50万元(含)以上取款、凭证密码双挂失、账户信息修改、止付、冻结、扣划,支局长必须进行现场授权并审核交易的真实及合规。
(三)支局长权限非现场授权时,网点必须由综合柜员现场证明需授权的柜员要求办理的授权业务的真实性。非现场授权时,需授权的柜员将需授权的具体交易种类及挑战数通知给支局长权限授权人。支局长权限授权人将挑战数前两位与具体交易对照校验,交易种类相符后再进行办理授权业务。如遇校验码与具体交易种类不符,不得授权,并立即报告业务主管或稽查人员,相关人员须现场调查。
(四)支局长非现场授权后,归班后应立即检查授权业务的真实性,储蓄业务的非现场授权应与系统中的“授权管理登记簿”进行核对,并在原始交易凭单上补盖名章。发现异常,立即彻查,必要时进行客户走访,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业务主管或稽查人员。
(五)如果支局长权限授权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保证随时授权的,必须向市(县)中心报告,由市(县)中心指定除当班普通柜员和综合柜员以外的人员代理授权。如果综合柜员权限授权人因故不在网点,必须向支局长或市(县)中心报告,由支局长或市(县)中心指定除当班普通柜员以外的人员代理授权。
(六)综合柜员授权必须是现场授权。
(七)授权人和代理授权人之间令牌交接必须详细登记《智能令牌(备用令牌)交接登记簿》。在代理授权人管理权限时,代理授权人监督管理职责视同授权人。需授权人(支局长或综合柜员)在原始交易凭单、存单上加盖名章的,代理授权人应加盖名章。
二、现金、凭证管理
(一)普通柜员营业前10分钟完成现金和凭证的请领;日间如有客户预约大额取款,即时向综合柜员进行协款;日间如有客户大额存款,即时向综合柜员缴款;日终必须将尾箱中现金、凭证全部上缴。
(二)综合柜员营业前10分钟必须完成向所有柜员拨款及发放凭证;日间对普通柜员的大额现金业务,即时做缴拨款;日终必须将普通柜员现金、凭证全部收回。
(三)综合柜员尾箱现金和凭证按会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留存最高限额。
三、绿卡空白凭证管理
(一)网点综合柜员在向县(市)凭证管理部门请领卡凭证时,按照不超过半个月的实际使用量请领;普通柜员请领时,按照不超过当天的实际使用量请领。
(二)网点之间不得调剂绿卡凭证,确有需要则通过县(市)凭证管理员办理交回和领用手续。柜员之间不得自行调剂使用卡凭证,确有需要则通过综合柜员办理交回和领用手续。
(三)普通柜员对发卡过程中的废卡、更换的旧卡、清户卡、撤销卡必须剪角,在“作废、丢失重要空白凭证登记薄”上登记。
(四)对吞没卡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综合柜员必须做剪角处理。
(五)普通柜员打印 “吞没卡上缴清单”,综合柜员勾挑核对相符后,一联留存备查,一联与吞没卡/废卡实物日终一起上缴事后监督。
(六)营业日终,普通柜员必须将尾箱中所有未使用卡凭证全部上缴综合柜员,清点实物数量,核对与凭证上缴单内容是否一致,双方签字确认。
(七)网点综合柜员每天监督普通柜员日终是否有全部上缴尾箱中卡凭证,并对上缴的未使用卡凭证逐张清点,做到班班清、日日清,保证账薄记录和凭证数量相符,若存在不符,则登记账实不符登记薄。
(八)卡凭证的领用、结存情况必须在当天的柜员轧帐单和营业轧帐单上反映,不得隔日或合并处理。
四、自助设备管理
(一)网点支局长或综合柜员必须确保自助设备(ATM、自助缴费终端、查询机和补登折机等)正常使用,及时完成日常操作,如加钞、对账、打印报表、更换耗材等。
(二)综合柜员每日8:00-10:00、10:00-14:00、14:00-18:00三个时段分别检查自助设备运行状态一次,填写设备运行日志。
(三)大堂经理或综合柜员发现故障进行自查,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并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并配合维护人员完成日常维护工作。
(四)大堂经理确保自助设备外观干净,周围环境整洁。
第七部分
会议制度
一、晨例会制度
网点每天须召开晨例会,建立晨例会议记录簿,登记会议内容。
二、学习制度
网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业务或政治学习,建立学习记录簿,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及参加人员,业务学习内容为网点办理的所有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新业务制度和操作以及政治思想理论。
第八部分
台帐管理
一、员工思想动态登记簿
支行长必须建立网点人员思想动态登记簿,对网点人员的思想状况进行评价。思想动态登记簿做为网点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由支行长严格保管。
二、基础台帐规范
(一)网点负责人建立并管理“六簿、两表、一台帐”(晨会记录簿、大堂经理日志簿、授权记录簿、会议记录簿、业务学习簿、业务文件摘录簿、网点基本情况表、网点人员基本情况表、职工小家台帐),及时督促相关人员登记、记录。
(二)网点负责人或综合柜员建立“历史档案登记簿”,对系统改造、升级,需要保存的客户新旧账号对照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建立档案便于查找。
(三)网点负责人或综合柜员建立“网点检查登记簿”,对检查的部门、检查人证件、检查内容、检查时间详细记录。
(四)大堂经理或理财顾问建立优质客户登记台帐,及时填写优质客户回访登记。
(五)大堂经理建立机具设备台帐,及时更新台帐内容,确保台帐与实际相符。
三、报表、凭条规范
综合柜员打印网点日报、月报,定期分类装订打印报表留档备案,日报至少保留一年以上,月报至少保留三年以上;凭条分存款、取款、大额、异地和特殊交易等分类装订上缴。
第九部分
监督管理
一、市(县)检查要求
市(县)局、支行每月对辖属内所有网点管理规范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并书面记录。
二、地市抽查要求
市局、市分行每月对辖属内分局、支行网点管理规范抽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次不得少于两个网点,并书面记录。
三、省级抽查要求
省公司、省分行每月对辖属内市局、市分行网点管理规范抽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次不得少于两个网点,并书面记录。
第十部分
附
则
一、本管理规范由陕西省分行负责修订、解释,各市分行可在本规范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6篇:前台岗位职责
前台岗位职责
(一)前台接待员应具备条件
1、女性,年龄22—28岁之间。
2、肤质好,体态轻盈,身高160—168cm之间。
3、口齿伶俐清晰,反应能力佳。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护士背景或有化妆品销售经验者优先。
6、个性活泼、外向、有亲和力,有耐性。
7、会讲本地语言更佳。
(二)前台工作职责
前台接待员主要功能是营造良好气氛与进入店内的客人迅速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之关系。
前台接待区是客人进入公司首先要接触的地方,所以第一印象往往会影响客人直接判断公司的服务品质与专业程度,所以值班美容师与前台接待是第一个与客人营造气氛的最好媒介。于是开门、亲切的问候与解答、微笑、礼貌用语及赞美、送水等一系列简单的动作,如果能用心地做好它,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融洽气氛。
一、负责咨询和客户资料的管理。
二、做好电话预约和客户登记服务。
三、随时电话拜访和推销追踪服务。
四、表现出公司服务品质与专业形象的树立。
(三)前台每日工作重点
一、每日开店前
1、服装、仪容:
(1)制服干净、整洁、无皱折、无污渍。
(2)员工牌应佩戴端正。
(3)头发梳理整齐,长发用统一的发髻盘起。短发用发胶整理不盖住脸。
(4)口腔无异味。
(5)保持笑容、神采奕奕。
2、参加早会,了解当日店长宣布的工作重点与注意事项。
3、做好清洁工作:
(1)咨询桌:所有表格不得闲置于桌面,保持桌面整齐。客户资料卡应放在固定位置,便于整理使用。
(2)产品陈列柜:擦拭陈列柜玻璃,并检查陈列柜灯光情况。
(3)抽屉:护理卡、文具一应具全,不够及时领用,保持抽屉整齐。
(4)音响架:CD片应放在CD架上,不得闲置于CD机上,保持音响设备干净无尘。
4、产品柜之陈列工作:
(1)明亮的照明灯光,可使会员之目光投向展示柜,更加令人注意产品的形象。
(2)陈列架上之产品应适量,陈列应重视美观。同一品牌之产品应当集中陈列,突显品牌形象。
(3)展示之产品应种类齐全,让会员提高购买选择,相对提高购买机会。
(4)产品陈列应放在容易让会员看得到、摸得到的地方,提高会员的消费兴趣。
(5)产品展示柜随时应保持柜面玻璃一尘不染,产品本身应擦拭干净,保持产品之卫生与良好形象。
(6)产品陈列柜内之投射灯,是一种易耗品,应随时备有灯泡,以防损坏时能及时更换。
(7)可用标签纸、海报、小型告示牌等布置在展示柜周围,以引起会员的注意并主动提问。
(8)展示的工作主要是吸引会员之注意与提高购买兴趣,但能有前台人员在旁解说,当然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9)产品应当将价格及中文标签贴示清楚,让会员更清楚及了解产品功效与价格。
(10)陈列柜中投射灯会产生高温,所以产品陈列时,应适当调整位置,以免高温影响产品之品质。
5、试用品之准备与清洁:
试用品置陈列柜上便于拿取的地方,用完后及时盖上,以免粉尘、细菌的污染导致产品变质。
6、收银准备:
(1)检查备用金、找零金是否足够,检查前日保险箱或钱财保管处之营业收入是否已清点、结帐妥当。
(2)检查前日各项报表是否填写无误,今日应传回或交回公司之各项报表、资料是否准备妥当。
(3)前台三联单、发票是否准备齐全。
(4)刷卡机运作是否正常,刷卡纸及时补充。
7、表格检查:
三联单、会员预约表、美容师值班表、美容师排班点号表、营业日报表、会员资料卡、瘦身记录卡、丰胸记录卡、前台陈列货品记录表、护理卡(月卡、季卡、半年卡、年卡、促销卡)及各种营业用之印章。
8、咨询所需手册:
产品手册、护肤手册、瘦身手册、丰胸手册等,各项服务收费标准。
9、促销期间各项用品检查:
赠品、抽奖箱、促销架及各式海报、促销活动内容手册、体验券、抵用券、现场布置品质与效果、音乐带。
10、音响与音乐带准备:
(1)营业开始可选择轻快音乐,以便提高士气。
(2)音量固定化,不得任意变更开太大。
11、排定当日第一个值班美容师开始当班。
12、准备就绪,再一次自我服装仪容检查,开始忙碌的一天。
二、营业时间内
1、前台礼仪:
(1)卖场礼节
A.随时随地保持微笑。
B.熟悉对待顾客的标准服务用语与对话技巧。
C.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D.在顾客有误解时应先认错,再婉言解释说明原委。
E.对顾客之抱怨,应诚恳地接受,虚心倾听并加以改进。
F.不得有欺骗顾客之言行。
G.捡到顾客遗失财物应即交店长,并说明捡到之时间、地点,以利顾客之公告招领。
H.对待顾客应有耐心,讲话口气应保持温和、亲切。
I.服务顾客时,应细心询问顾客的需要,并时时注意顾客的情绪反应,必要时给予适当安抚。
J.经常赞美、尊重、关心顾客。
K.适时主动提供对商品之介绍、对公司之介绍,并诚恳回答客人询问。
L.与顾客相处,应保持适当距离,切勿虚言妄行,任意承诺或举止太过随便。
M.应记住会员之姓名,可让顾客有倍受重视之感。
N.已打烊或接近打烊才进门的顾客,仍应礼貌接待,不可有赶走或不耐烦的举动。
O.顾客永远重要,应先接待顾客,再接待厂商。
p.如有未能解决之事件,应立即转告主管,协助处理。
Q.等待顾客之姿态:挺直腰部,脸上保持笑容,不可趴在桌上。
(2)服装仪表方面:
A.不可在营业场所内补妆。
B.切忌浓妆及配带过于豪华或夸张之首饰。
C.不得在客用区域化妆、更衣。
D.上班时间不得吃辛辣味食物,以免引起口臭。
(3)言语方面:
A.避免使用口头禅。
B.应适当使用专门用语,太多与太少都不好。
C.不得直接批评会员之不是。
D.不得对会员大呼小叫。
E.不得和会员争辩。
F.不得私下批评客户、同事、上司和公司。
G.不得有批评公司,损坏公司信誉之言行。
H.同事间不得争吵、辱骂。
(4)态度方面:
A.不得在卖场内无精打采、无表情或冷漠。
B.不得随意骚扰顾客,或表露轻视之意的举动。
C.不得有不耐烦或赶客户的举动。
D.不可打量或偷窥顾客。
E.不可冷漠对待光看不买的顾客。
(5)行为方面:
A.不得瞪着眼睛看顾客。
B.不可对顾客指指点点。
C.不可因私事而打扰在接待客户中的同事。
D.不得一面接待顾客,一面和其他人聊天。
E.不得在接待顾客时,同时吃着东西(态度不雅,且口齿不清)。
F.不得在卖场内打盹。
G.不可在卖场大声嘻戏。
H.不得在卖场大声谈天、群聚聊天或窃窃私语。
I.不得在卖场看书报杂志。
J.不得在卖场听随身听。
K.不得在卖场内嚼口香糖。
L.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M.不得于工作时间内接待亲友(如为参观可先打招呼,但不宜只聊私事,有客人来时,应先请亲友稍候)。
N.不得打私人电话,若经主管同意打或听电话亦应长话短说。
O.不得躺下或姿势不雅。
p.不得播放规定以外之音乐(例如非音乐带或宗教录音带、广播)。
Q.不得在卖场快步乱跑(但紧急事件例外)。
三、打烊前之工作
1、打烊前将当日营业款结清,并依规定填写报表,做最后营业额确认。
2、将营业款报表存入保险箱,待第二天由早班人员交财务部并检查保险箱,抽屉是否已上锁。
3、清点陈列柜和前台库存产品,填写当日前台产品盘点表,并一一核对。
4、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5、关闭产品陈列柜,前台灯光、饮水机、空调、音响等电源。
6、准备离去时,仍需注意安全,关闭大门,结束一天的工作。
7、回家路上,应特别注意自身安全。
四、前台陈列与布置注意事项
(1)明亮的照明灯光,可使会员之目光投向展示柜,更加深会员注意产品的印象。
(2)陈列架产品展示应适量,陈列应重视美观。同一品牌之产品应当集中陈列,突显品牌形象。
(3)展示之产品应种类齐全,让会员提该购买选择,相对提高购买机会。
(4)产品陈列应放在容易让会员看得到、摸得到的地方,提高会员对产品的了解与认识,促进购买需求与兴趣。
(5)产品展示柜前随时保持玻璃一尘不染,产品本身应擦拭干净,保持产品之卫生与良好形象。
(6)产品陈列柜内之投射灯是一种易耗品,应随时备有灯泡,以防损坏时能及时更换。
(7)可用标签纸、海报、小型告示牌等,布置在展示柜周围,可增加美观及引起会员的注意并主动提问。
(8)展示工作主要是吸引会员提高购买兴趣,但能有前台人员在旁解说,当然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9)产品价格及中文标签贴示清楚,让会员更清楚及了解产品功效与价格。
(10)陈列柜中投射灯会产生高温,所以产品陈列时,应适当调整位置,以免高温影响产品之品质。
五、电话礼仪与应注意事项
(1)立即请教对方姓名,并且告诉对方你自己的姓名,并在对话中开始称呼对方的称谓。如此来电者便会有一种受尊重的感觉。
(2)接听电话应口气亲切,富有活力。用句与言词需文雅,音量适中。
(3)别忘了告诉来电者目前的促销或特价活动,并引起对方的兴趣。
(4)强调说明每一种服务项目都是针对会员的特殊需求而设计的显示出专业的形象。
(5)对于会员询问的回答,最佳方法就是提供简洁、正确之资料。例如促销活动之内容,优惠价格,新产品之功效等……所以事先的专业知识及活动内容应十分清楚。并随时备有完整之资料在手中,提供会员最满意的答案。回答顾客问题时应用肯定句,加强顾客之信心。
(6)当会员对促销内容,疗程或产品产生兴趣时,一般会开始询问价格。你可以将适合她的一一简要说明,但别忘了从最贵的说起。
(7)电话中之解说与沟通实在有限,应让有兴趣之会员留下电话并建议前来咨询,并安排预约与会面时间。此时应主动建议会面时间,若对方有因难或时间不适合,不妨让对方提出会面时间,并做好预约工作。
(8)挂电话别忘了再确认预约时间,并谢谢会员的来电。
(9)事先提早一日提醒会员预约时间,并做好咨询的工作准备。
六、电话预约与电话推销:
1、电话预约与电话推销:
(1)前台接待应准备好电话预约记录表,依会员来电预约之时间服务项目与预约美容师号码详细填写。
(2)前台接到来电预约美容师,应详细告知被预约美容师,并事先做好服务准备。
(3)事先预约有助于美容师安排工作时间。
(4)事先预约有助于方便会员,让会员获得较快、较好的服务。
(5)教育会员预约的时间若超过半小时,则预约自动取消,被预约美容师将会另行分配工作,会员不得异议。
(6)让会员养成来店需预约之习惯,对于会员,美容师与经营者本身,都是一种金钱与时间上的节省,并可提高服务品质。
2、电话推销与追踪调查
(1)目的:询问会员是否在家中有按时并正确使用护肤品与提醒会员预约的时间,并可在电话中通知新的促销活动内容及新的护理项目,同时也可调查会员对你及产品是否满意,提高会员对产品及美容师的信任与增加销售机会。
(2)注意事项:
A.电话拜访不宜过早或过晚,以免影响会员休息时间。
B.尽可能避开用餐时间。
C.通话后清楚说明你的美容中心及你自己的名字,并热情打招呼。
D.先做私人关心与问候语,降低商业气息感觉。
E.接着说明重点,简单明了,若会员有兴趣,为她办妥预约。
F.电话切记不要讲太久,若通话中感到对方忙碌应立即挂电话,并约定下次电话拜访再详谈。
G.电话拜访要有计划性,应先列出名单,与拜访重点,如此可避免重复或遗漏。
七、收银流程与注意事项
1、收银准备:
(1)检查备用金、找零金是否足够,检查前日保险箱或钱财保管处之营业收入是否已清点、结帐妥当。
(2)检查前日各项报表是否填写无误。
(3)前台三联单、发票是否准备齐全。
(4)刷卡机运作是否正常,刷卡纸及时补充。
2、收银依序检查项目:
(1)各项护理收费标准及特惠活动是否资料齐全、可提供展示给会员?
(2)使用刷卡机时是否能做到迅速、确实、无失误?
(3)确认收到的金额后,是否向会员复诵一次?
(4)找钱的金额是否很清楚的告诉对方?
(5)找钱时是否提醒会员清点金额?
(6)收以高额纸币后,是否立刻收起来?
(7)刷卡机荧幕是否面向顾客?
3、包装:
(1)包装时应将商品或护理卡逐一装入袋中,并轻轻提起。
(2)应小心不要损坏商品及包装。
(3)要注意美观、牢固、快速原则。
(4)以感谢心及责任心来包装。
4、送客:
(1)再检查一次是否有遗漏,有无未给予顾客应带走商品等。
(2)应很有礼貌地双手将已包装好之护理卡或商品交予顾客,并向顾客表达感谢意。
(3)在顾客未离去前,仍应招呼表达欢迎再次光临。
第7篇:前台岗位职责
前台岗位职责
前言:本会所鉴于现状,前台人员含前台接待、迎宾、收银三个岗位。
一、前台接待负责订房电话的接听,做好来电咨询、订房、登记之工作,不得遗漏延误。
二、与迎宾密切配合,做好房间安排工作,协助迎宾带位,在忙时,协助收银工作。
三、订房工作需真实,注意留下宾客资料,认真记录相关规定的工作登记。
四、迎宾前厅迎客时应注意个人形象、礼节、礼貌,认真核实来客有无预订、预订人等,合理、恰当地安排房间。
五、迎宾带房要随时与前台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避免带错房。
六、迎宾在向前台报备来宾是否预订,必须真实,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七、收银员对收银、统计工作需认真、仔细,不得有多收、短收款行为,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八、收银员在工作中特别注意语气、耐心、笑容,加强对发票的管理。
九、前台所有人员由于岗位特殊,没有订房提成,不得将自己的订房或自来房转让他人,一经查实,处于500~1000元罚款。
十、所有人员在营业中对前厅情况、及时洞察,随时与相关部门和上级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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