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征求意见稿
第1篇:理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征求意见稿)
理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理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科学建设和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我校关于《安徽科技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工作的实际,制定理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教授三级岗
1、作为本学科或本专业方向教学科研带头人,能就学科或专业发展提供建设性、创新性意见。主持和指导开设本学科的新专业、新课程建设任务和目标。
2、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开设高质量的学术讲座1次以上。
3、主持或指导科研课题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1次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以副主编以上职务编审教材。
4、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1门以上,或系统讲授2门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独立指导青年教师和本科生。
5、积极指导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的研究。
6、主持教学法研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探索,在本学科专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7、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副教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8、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授四级岗
1、作为本学科或本专业方向教学科研带头人,能就学科或专业发展提供建设性、创新性意见。主持和指导开设本学科的新专业、新课程建设任务和目标。
2、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开设较高质量的学术讲座1次以上。
3、主持或指导科研课题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1次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以副主编以上职务编审教材。
4、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1门以上,或系统讲授2门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独立指导青年教师和本科生。
5、积极指导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的研究。
6、主持教学法研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探索,在本学科专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7、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副教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8、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教授五级岗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1门以上,或系统讲授2门(或两个课头)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任务达教研室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独立指导本科生或青年教师。
2.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并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刊物完成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或做学术报告一次以上。4.积极承担或参与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承担或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5.积极组建或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6、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与产、学、研结合的研究。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指导1项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教授六级岗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1门以上,或系统讲授2门(或两个课头)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任务达教研室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独立指导本科生或青年教师。
2.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并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刊物完成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或做学术报告一次以上。
2 4.积极承担或参与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承担或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5.积极组建或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6、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与产、学、研结合的研究。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指导1项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教授七级岗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1门以上,或系统讲授2门(或两个课头)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任务达教研室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独立指导本科生或青年教师。
2.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并积极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刊物完成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或做学术报告一次以上。4.积极承担或参与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承担或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5.积极组建或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6、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与产、学、研结合的研究。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指导1项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讲师八级岗
1、系统讲授2门(或两个课头)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任务达教研室平均工作量以上,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独立指导本科生。
2、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在学科带头人指导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加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4、参加1门校级精品课程或精品建设课程;或参与校级教改项目1-2项;或者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者教师授课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科研结题考核为优秀。
5、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或四类刊物完成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或做学术报告一次以上。
6、协助教授、副教授开展工作。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参与1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工作。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指导教师负责指导1项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讲师九级岗
1、系统讲授1门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积极完成教研室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2、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在学科带头人指导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加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4、参加1门校级精品课程或精品建设课程;或参与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者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者教师授课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科研结题考核为合格以上。
5、以第一作者在四类刊物完成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学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或做学术报告一次以上。
6、协助教授、副教授开展工作。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指导教师(或共同指导)负责指导1项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讲师十级岗
1、系统讲授1门以上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积极完成教研室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2、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在学科带头人指导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加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参与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4、参加1门校级精品课程或精品建设课程;或参与校级教改项目1项;或者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者教师授课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科研结题考核为合格以上。
5、以第一作者在四类刊物完成1篇以上,或参校级以上学学术会议一次以上,或做学术报告一次以上。
6、协助教授、副教授开展工作。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指导教师(或共同指导或受委托指导)指导1项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助教十一级岗
1、积极完成教研室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中等。
2、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在学科带头人指导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4、积极参加精品建设课程和教改项目;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等活动。
5、积极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参校级以上学学术会议。
6、积极协助教授、副教授开展工作。
7、积极帮助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共同指导教师指导或受委托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助教十二级岗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完成教研室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中等。
2、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在学科带头人指导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为学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3、积极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教案、教学日志等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4、积极参加精品建设课程和教改项目;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等活动。
5、积极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参校级以上学学术会议。
6、积极协助教授、副教授和指导教师开展工作。
7、积极帮助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课题、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各活动,作为共同指导教师指导或受委托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或实践活动。
8、按时参加校、院和系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院和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综合管理岗岗位职责(征求意见稿)
1、内部行政管理:
1)起草办事处所需的相关重要文件,协助制定、监督、执行总部各项行政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并实施办事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3)负责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4)制定办事处办公费用预算,监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
5)管理重要资质文件、非技术资料、计算机磁盘、光盘等资料;
6)负责内部治安、环境卫生、员工宿舍、水电能源、办公车辆等的管理;
2、员工管理:
1)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负责员工入职、试用、转正、升迁、轮岗、离职、退休等环节的手续办理;
2)定期编制并提交人事统计报表,根据公司薪酬福利政策与制度,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员工薪酬福利相关手续;
3)缴纳员工的各类社会保险并编制各类保险报表,并为员工劳动保险方面的争议提供证明材料,确保社会保险的及时缴纳及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4)组织员工的各种集体活动,以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确保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达到公司的要求;
3、业务支持:
1)对销售合同及其他营销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根据销售提供的客户库存信息,和公司相关部门协调产品运输、调配,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3)协助销售人员做好上门客户的接待和电话来访工作;
4)制作、编写各类销售指标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保证销售情况及时向公司营销部门反馈;
5)配合市场促销活动的协助开展市场销售计划;
6)协助出差销售员完成销售订单,并积极、及时的协调此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
7)积极响应并推进事业部各类管理制度,适时为大区销售员进行小型培训(如:CRM使用规范);
8)紧密衔接大区与事业部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类行政事务。
第3篇: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党委、政府,‚三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创建 “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先进县”主要业绩情况汇报》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2011年5月23日上午12:00时前书面反馈到县‚三创‛办。
关岭自治县‚三创‛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5月19日
1 关于创建 “贵州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先进县”
主要业绩情况汇报
(征求意见稿)
市文明委:
200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关岭自治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大县、绿色经济强县、道路交通枢纽和电煤基地重点县‛的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城镇化带动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强县发展战略、生态旅游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切实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坚实基础。
2010年,我县完成生产总值24.05亿元,同比增长12.4%;实现财政总收入2.48亿元,增长23.06%,一般预算收入1.34亿元,增长25.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15亿元,增长37.3%。
2010年初,关岭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大决策,突出将‚三创‛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推进‚城镇化战略‛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打造关岭自治县比较优势和发展竞争力的有效抓手,作为造福关岭百姓的最大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2 并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作为‚三创‛的关键,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和志在必争的使命感,全县动员、全民参与、高位推进、全力以赴,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在全县上下打响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攻坚战,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迎接省文明办对省级文明县城的测评考核和验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主要业绩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基础性工作。
201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作为发展关岭经济、提升关岭形象的重中之重,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整体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强势推进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整体联动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62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创建工作组和办公室。各创建工作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都是由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担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后勤保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日
3 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注重创建工作实效。
(二)制订了一系列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和责任。201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0-2020年规划》、《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规划(2010-2011)》、《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环保模范城市近期工作步骤》、《2010年度‚整脏治乱‛、‚满意在关岭‛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关岭自治县‚三创‛宣传方案》、《‚三创‛工作效能督查方案》、《关岭自治县‚三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工作组工作方案》、《创建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实施方案》、《创建规范守信的环境工作组工作方案》、《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工作组工作方案》、《创建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工作组工作方案》、《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工作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工作组工作方案》等文件;创卫办、创模办也制定下发了相应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制度等具体措施;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等一系列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了创建工作的引导力、感召力,在县‚三创‛领导小组的牵头、调度
4 下,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加大宣传造势力度,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一项综合性工程,牵涉到千家万户,需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在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引导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始终坚持广泛深入地抓宣传,组建了创建宣传工作组,积极采用多种宣传媒体、载体、工具和手段,多层面、多视角、多方位开展宣传造势,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体市民参与配合,支持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真正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着重抓好了一系列宣传造势工作,利用露天视频和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县人民政府《通告》、《给市民的倡议书》、《关岭市民文明公约》、《关岭市民卫生公约》等;悬挂、刷制、张贴宣传标语、开办宣传专栏、曝光台、制作灯箱广告、大型喷绘;制作手机短信、彩铃;开展‚做文明市民、创卫生县城‛全民义务卫生大扫除活动、‚创平安校园 建文明学校‛大型游行、‚公民道德宣传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印制‚三创‛工作宣传折页20000份,印有文明创建字样的环保购物袋6000个;组织‚三创‛志愿者服务行动启动仪式,并招募‚三创‛志愿者5000余人;出动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截止目前,悬挂、刷制、张贴宣传标语300余幅,发放各类《明白书》、《倡议书》共计22000余份,制作手机短信发送市民10万余人次,手机彩铃
5 80余条,参加义务大扫除4000余人,开展‚三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2600余份,咨询人数5950余人次,赠送图书434个品种,1788册,其他科技服务用品共计3万余元,出动宣传车200余车次印发了55000多份,在县城主要街道、社区等地段设立了创建公益广告牌24块,县城主干道灯箱广告有一面必须为公益广告,举办了 ‚三创‛暨安全生产‛篮球比赛;‚三创‛演讲大赛;在县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开辟了创建文明县城专题栏目和节目,在县城中心大型电子广告显示屏定时播放创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工作通告、创建动态等影视资料;召开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创建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了‚关岭精神‛大讨论活动,增强了做关岭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着力抓好了全国、省、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编印了《三创工作简报》65期,及时通报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动态;由县三创办牵头,团县委、县妇联、教育局、关索镇参与,组织志愿者、社区老同志等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导,县电视台负责现场跟踪报道、现场采访,加大了曝光力度,营造了创建氛围;县‚三创‛办组织拍摄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纪实片和制作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题画册。
(四)加强创建调度和督查督导力度,为推进创建工作打造高效机制。
一是实行县城区重点区域负责制。将城区内各路段分段给县
6 直各单位负责包保管理,按照创建要求,全面负责其责任路段内创建工作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全天候保洁;各路段包干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开展大扫除;同时各自搞好本单位内部卫生。县‚三创‛办严格执行月检查、季考评,平时督促、通报制度,严格按照‚三创‛工作的标准评定‚优、良、中、差‛ 四个等次。对督查结果采取在县政府院内、县城农贸市场公示栏内公示和县电视台曝光的形式进行通报。
二是实行定期调度制。县‚三创‛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工作,采取面上工作定期调度、重点工作专题调度、难点工作现场调度的方式,通过调度促进各项工作衔接紧密、落实到位。‚三创‛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的形式,及时总结各创建工作小组创建工作抓落实情况,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协调、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各创建工作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对照差距定任务,对照任务算工期,对照工期排时间,确保每一项工作不遗漏、不误时。县委书记、县长经常听取三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亲自深入到现场,召开现场办公会,督导、协调,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难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多次对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视察,积极参政议政,履行职能,对创建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设。
三是实行督查督办制。县‚三创‛办严格按照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采取‚一日一督查,一日一记录,一周一通报‛的方
7 式,抓好创建工作督查和落实。县‚三创‛办工作人员每天深入到街道、单位庭院、居民小区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将督查的情况汇总,及召开‚三创‛责任单位工作推进会,把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工作推进会上作分析,研讨解决办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创建工作。
四是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县委县政府把‚三创‛工作纳入了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目标考评的主要内容,重点进行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县三创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规定,对未达标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提升创建文明县城的整体形象。
(一)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城市品位。我县在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中,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作为打造关岭的比较优势和发展竞争力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强管理,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十二五‛期间,我县将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以构建大县城为核心,完善城镇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加速城镇化发展,修编优化老城发展规划,规划开发顶云新城区,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2009年以来,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投入上亿资金先后启动了县城滨河路、交通路、玉屏路、枣园路、太平路、关索大道的白改黑工程,8 农贸市场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人行道改造等系列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对县城区的路灯、垃圾箱、垃圾池等进行更新和补充。全县添置垃圾桶300多个;投入资金100多万元,改建公厕,县城现有水冲式公厕达9所。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品位大大提升。
(二)加大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力度。一是加强了对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的执法和管理,重点对沿街商铺乱倒乱弃、乱倒乱扔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由‚三创‛办牵头,县住建局、县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对乱摆摊点、店外经营、乱贴乱画、违章广告等进行治理。县交警部门完成了县城主要街道交通标线施划工作,增加设置临时停车位300多个,规划了农用车、大货车停车场,较好地解决了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对建筑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占道堆放,建筑垃圾乱倒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对占道经营、乱拉乱挂、乱摆乱扔、车辆乱停乱放、摊位零乱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并落实专人负责,全天候管理。对城区沿街门店全面落实了‚门前三包‛制度;关索镇将县城区小街小巷分区域专人负责,投入资金10万余元,建立了8个垃圾池,聘请保洁员,进行长效管理。二是加强了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经营行为,9 对‚六小‛行业从业人员的证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三是努力提高环境质量。不断加强县城综合环境监测整治工作,通过县环保部门监测,近两年来,全县空气污染指数及其平均数达到A级指标。三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在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基础上,迅速启动了基础设施建设,聘请了保洁员,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迅速走上‚日常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三)加大了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力度,对照差距查缺补漏,落实整改措施。按照省、市制订的《关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我县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关岭自治县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道德模范评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志愿服务、‘我们的节目’、‘祖国好家乡美’主题活动等开展系列活动。从4月份开始,由县委宣传部、县‚三创‛办、县统计局、关索镇联合组成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组,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上门入户进行模拟测评的方式,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行查缺补漏并将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分项反馈到相关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努力确保顺利通过省文明委对我县进行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考核工作。
三、重视载体建设,丰富创建内涵,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
10 明创建工作。
(一)加大了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的创建和道德模范评选力度。一是在城乡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县文明委制订了《关岭自治县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召开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精心部署和安排了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使创建文明县城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认真落实黔文明 [2011] 号《关于做好全国第三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及2009--2011年度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了争创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在注重公开、公正、民主推荐、加强考核评比的基础上,县文明委组织申报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个,省级文明单位9个、省级文明村镇7个、市级文明单位15个。二是在商业领域着重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评选活动,抓好以‚服务人民、利在企业、奉献社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企业创新服务理念,全面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纵深发展。三是在各行业开展‚讲文明、树典型、促带动‛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县精心组织参加了贵州省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2010年,我县申玉光同志被评为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二)加大了健康教育普及力度。我县健康教育结合卫生科
11 普、创建卫生县城、初级卫生保健,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等开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活动,在全县各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学校、社区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每月一期定期更新健康知识内容。根据《关岭自治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改善学校卫生环境,提高学生卫生意识。开展了‚做文明中小学生‛主题教育,加大对中小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培养力度。县爱卫办在今年春季大力开展灭鼠活动,举办了‚除四害‛培训班,市民知晓率达到98%。在各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醒目的地方设立禁止吸烟宣传牌,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评选活动。
(三)加大了政风行风评议力度。今年,我县以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结合整治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活动,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深入开展了‚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和企业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在全县窗口行业深入开展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活动、‚文明诚信关岭‛活动,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树立勤政高效的服务意识。规范了各行业窗口的服务流程。增强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外来投资者和群众的好评。
(四)加大了思想道德建设力度。广泛开展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革命理
12 想。充分利用‚顶云经验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举办了少儿艺术节,开展了‚诗歌‛ 颂读比赛,大力开展了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县教育局采取朗诵、故事会、演讲、手抄报等形式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活动;县文明办组织开展‚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成效明显;县妇联先后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团县委先后开展了‚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三创‛志愿者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县交警大队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县司法局开展了法制知识校园、乡村巡回讲座活动。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4篇: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 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 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报告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我局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修改,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项调研等方式,充分征求市(地)、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意见。请将有关意见汇总形成书面材料,连同花脸稿一并于8月15日前返我局。
联系人:康春(010)66558325 潘辉(010)66558327 传真(010)66558345 E-mail:Kangchun@21cn.com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
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报告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规定,现对违法行为报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报告,是指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的要求,进行汇报、告知的一种工作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报告,分为零报告、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实施巡查工作的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土资源所的执法监察巡查人员,在每次巡查任务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违法行为,均应向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所报告巡查结果,并录入巡查信息系统实时上报,实现巡查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违法行为总体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辖区内发生违法行为的总体情况,分析国土资源违法形势,提出对策和建议。
定期报告分为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下个季度首月内实施。年度报告应当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实施。定期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定期报告的总体情况要与零报告、专项报告等情况相吻合。
四、违法行为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对下列违法行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专项报告:
(一)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拒不停止或者查处中受到阻力和干扰,难以查处到位的;
(二)重大、突发违法行为;
(三)国家或者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
五、专项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制止查处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专项报告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采取书面、电话或者口头等方式,确保信息及时、内容准确。
六、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拒不停止或者查处中受到阻力和干扰难以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应当在确认违法行为拒不停止或者遇阻之日起3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报告,同时抄送本级政府监察机关,视情况抄送其他有关部门。
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下列重大、突发违法行为,应当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
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报告,同时抄送本级政府监察机关,视情况抄送其他有关部门:
(一)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
(二)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
(五)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国家、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行为,除依法制止和查处外,还应当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本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由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国土资源部和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
九、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专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督促当地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排除阻力和干扰,或者会同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督促制止和查处。同时,对违法行为的制止、查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
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的违法行为,按照本意见办理后,违法行为仍未停止或阻力和干扰仍未排除的,应当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其中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报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
十、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专项报告的违法行为,视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挂牌督办;
(二)直接组织查处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国土资源审批、登记事项;
(四)暂缓受理、办理与违法主体有关的国土资源审批、登记等事项;
(五)建议相关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关督察措施。国家土地总督察根据案件和社会影响程度,可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
十一、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违法行为的报告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执法监察的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十二、对不按有关规定和本意见报告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对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2条、《矿产资源法》第45条、47条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6条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已经按照要求
履行报告职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员不予承担责任。
十三、地方政府接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的,地方政府应负相关责任。
地方政府接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同级监察机关提出建议,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由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部。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研究制订的目的从近几年的执法监察实践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权力、手段非常有限,通过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是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我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3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9‟127号)、《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等文件,不久前又以明电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在上述文件中,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报告工作,均作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至目前尚无系统性的实施意见。为落实温家宝总理“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和部领导关于“理清思路,设计抓手,搞好布局,完善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报告工作,提高执法监察效能,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
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报告意见》)。
二、研究起草的过程
为了增强《报告意见》的针对性、操作性,我局向地方寻计问策,走访有关部门,收集了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此类规定,学习、借鉴他们的做法。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局内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形成《报告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在征求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部内有关司局的意见后,作进一步修改形成送审稿,报部审议。
三、关于《报告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报告意见》从进一步规范对违法行为的报告工作,切实发挥其效能为切入点,对报告的概念及类型、报告的情形、报告的内容及方式、时限要求、报告后采取的措施、报告的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作了规定。其中,把散见于有关文件中涉及报告工作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整合,作了进一步具体性规定,其中重点对制止、查处遇到阻力和干扰等情况的专项报告作了规定。下面对几个重点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报告的概念。对违法行为的报告,是指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的要求进行汇报、告知的一种工作制度。之所以作这样的概念界定,旨在明确这是一种工作制度。
(二)关于对违法行为报告的几种类型。对违法行为的报告分为零报告、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其中,零报告主要对应巡查工作的要求,要求巡查任务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违法行为均应当报告;定期报告主要分为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要求对本辖区发生违法行为的总体情况进行报告,并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建议等;专项报告包括对制止查处中遇阻、发生重大突发违法行为、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等情况的报告。此为全篇的重点内容。
(三)关于专项报告的内容及方式。考虑到专项报告的事项尤其是重大突发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时限性,对专项报告的方式规定可以采取书面、电话或者口头等多种方式,不限于书面这一种形式。对专项报告的内容,不仅包括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制止查处中存在的困难等,还应当报告已经采取的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便于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了解全面情况,作出相关决策。
(四)关于制止查处遇阻专项报告。由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权力、手段非常有限,通过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可以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和排除查处中的阻力。《报告意见》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证专项报告及时进行,对有关时限要求也作了规定。
(五)关于重大突发违法行为的专项报告。《报告意见》中,一是对重大突发违法行为的范围作了界定。考虑到难以对重大突
发违法行为进行定量界定,主要从定性方面作了规定。二是对专项报告的时限要求作了规定。由于对重大突发违法行为的处置,时限要求更为紧迫,所以规定为24小时内。
(六)关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的专项报告。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的专项报告,是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要求专项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考虑到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向省、部两级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专项报告难以操作,《报告意见》对此作了具体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
(七)关于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专项报告后应当采取的措施。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专项报告后,不能无所作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报告意见》规定,一是要及时协调、督促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排除阻力和干扰,并及时跟踪了解相关情况。二是可以采取挂牌督办、直接查处、暂缓受理或者办理相关审批登记事项、建议相关部门暂缓受理或者办理相关审批登记事项等措施。可视情况选择使用。
(八)关于承担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了促进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对违法行为的报告职责,避免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确、推诿扯皮等问题,《报告意见》对国土资源行政主
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执法监察的负责人分别应当承担的责任,作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