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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处岗位职责(共9篇)

作者:nihaoxiami | 发布时间:2020-05-18 10:22:3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规则

一、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接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

二、鉴定试题必须从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命题。

三、受理符合申报条件、鉴定工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四、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直接指导下,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种类、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提前发出公示。

六、不断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评审、检查、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编制学院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负责学院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二、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评估工作,负责学院职业技能工作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考评员管理及新增考评员培训、资格认证的推荐工作。负责学院新增职业(工种)、晋升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院各职业考试、职业(工种)操作考核与鉴定工作,并积极拓展新项目。

五、负责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上级部门与学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及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文件、规定,认真贯彻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按职责范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抓好全所业务学习,协调好上下关系。

四、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务知识,抓好考务管理工作,严把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关。

五、掌握并熟悉所内鉴定职业的职业标准,考核设备、器材的状况;对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鉴定人员的意见,要及时向领导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报。

六、组织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七、督促、检查和考核本所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复核参加鉴定人员的成绩单、申报表,定期向主管领导、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报鉴定工作的完成情况。

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臵管理工作。

九、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十、努力工作,按时、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职责

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与相关系部协调,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年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 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并与相关系部及时联系、落实。

六、负责考试中的事物性工作,检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受理考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经正、副所长审核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

八、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

九、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

十、负责考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

二、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

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

四、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十六、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办理及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七、完成所、副所长及省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时必须开具收据。

二、费用主要支付项目: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能源、设备消耗及上交职业技能鉴 定指导中心的管理费和资格证书等费用。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要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单独建立收费账目,收费入账,不得截留。

四、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由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批准方可报销,费用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准挪用。

五、各项票据统一管理,报销的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和批准人签字。

六、签发出的收据、支票及现金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条 本行为守则适用于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培训、考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的人员。

第二条 考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开展考评工作。

第三条 考评人员证卡的有效期为3年,考评人员证卡到期后必须参加换证培训,有效期限已过一年或以上不参加换证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人员资格。

第四条 考评人员应坚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钻研技术,精益求精;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考评人员的权利。

(一)有在考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考评活动的权利;

(二)有在考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考评现场或鉴定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试和宣布成绩无效等处臵的权利;

(三)有独立进行考评,并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的权利;

(四)承担考评活动后从有关鉴定机构获得合理考评津贴的权利,具体劳务费标准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各市鉴定中心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工作复杂程度参照执行;

(五)当考评人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诉。

第六条 考评人员的义务。

(一)考评人员具有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考评人员职责、客观公正地实施鉴定考试和保质保量地完成考评任务的义务;

(二)自觉维护考评现场秩序,及时处理违纪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鉴定部门;

(三)考评人员执行考评任务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证卡,考评人员证卡如遗失或在办理中,不得参加考评任务;

(四)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督导人员和考评对象的监督检查;

(五)考评人员个人信息纳入省鉴定中心考评人员数据库统一管理,如有个人信息变更应自觉上网维护更新个人基本信息,便于职业技能鉴定聘用遣派;

(六)考评人员应妥善保管考评人员证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所在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申请,地市鉴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后报省鉴定中心补办。

第七条 考评人员的工作要求。

(一)考评范围。在核准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不得超范围考评;

(二)考前检查。严格按照考场准备的要求,负责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如不符合职业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应通知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予以调整或更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不予采纳的,考评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告;

(三)实施考评。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检测、评分任务,如实填写考评记录并签章;

(四)考务要求。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考评组成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与鉴定对象有亲属、师生、师徒等利益关系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每次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在同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能超过三次;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五)处理考场违纪行为。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考生个人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试和宣布成绩无效等处臵,并登记在考场记录表中。对集体违纪行为,由考评组长请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后,给予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登记在考场记录表中;

(六)阅卷评分前期准备。考评人员实施传统考试阅卷评分前,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需召集全体考评人员共同研究标准答案、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对评分尺度进行讨论,统一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和办法,并根据阅卷评分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好考评人员的分工,采取流水作业,按照题型分组进行;

(七)阅卷评分。阅卷评分过程中必须屏蔽考生个人信息,按流水作业方式分工评阅。考评人员实施传统考试阅卷评分时,一份试卷须由两名或以上考评人员评阅,并在评分试题栏签名;负责统分的,应在统分人栏签名;当发现装订不规范的试卷或试题、参考答案有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评组长(首席考评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八)成绩登记。任何考评人员不得预先在空白成绩册上签字或盖章,成绩登记入册时必须认真细致,如有笔误,必须及时更正,并在旁签名确认;

(九)综合评审面试答辩。考评人员在实施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面试答辩时,必须由至少3名本职业(工种)的高级考评员组成面试答辩小组,当三分之二或以上高级考评员打分大于或等于60分,且平均分大于或等于60分时答辩成绩为合格,各职业(工种)有具体要求的以有关文件为准。考试过程中不得向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如:职务、年龄、收入等;

(十)考评结果。所有考评结果应由鉴定组织单位统一公布,成绩公布之前,考评人员及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试成绩和评分细节,不得单方面告知考生是否通过。

第八条 考评人员有以下

(一)至

(五)情形之一的,按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考评人员有以下

(六)至

(十)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涉及触犯法律法规的,将移送相关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一)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鉴定机构正常委派的考评任务;

(二)拒绝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三)参加考评任务,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到;

(四)执行考评任务时不按考评规范、评分标准操作、评阅,不听取集体决议和意见;

(五)没有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或没有自觉履行回避申报制度;

(六)在鉴定开考前,以任何形式向考生、培训机构透露鉴定考试题目、答案;

(七)接受任何机构或考生非正当利益,徇私舞弊;

(八)协助任何机构、考生作弊,干预其他考评人员正常评分或更改考试结果;

(九)自行窃取、泄漏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试题和答案;

(十)不遵守考评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守则,存在其他严重工作失职行为。

第九条 本守则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2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

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鉴。。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条件,向所(站)长、副所(站)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完成所(站)长、副所(站)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

(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站)长、所(站)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站)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

(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站)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负责定期对鉴定所(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

(一)审查参考人员的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及各项工作安排。

(二)按照考务工作细则检查各项组织工作和考场安排。

(三)按照考试及监考规定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巡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导人员有权对违纪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卷的评判,现场督导实际操作考试。

(六)监督考核成绩合议会签制度,考试成绩必须经督导员签字后方可上报。

(七)负责本次技能鉴定督导的总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

第3篇: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2.根据鉴定项目要求,督促技术人员检查、调试设备,确保鉴定设施设备、工量具等齐全完好。

3.根据鉴定要求督促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做好考前的考场准备、考位布置和辅料配备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考务人员参加鉴定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岗位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开考前30分钟,负责对考评员考勤,收取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分发《考评人员评分表》,并将考场状况和考前准备情况向考评员交底,引导考评员熟悉并检查场地与设备。

6.开考前30分钟,核对考生身份证(含社保卡、学生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协助电脑操作员组织好考生抽题和发放《技能考核通知单》、考号胸牌等工作。

7.每场开考前10分钟,负责引导候考区学员进入指定考位,等待考核,保证鉴定有序运转。

8.负责调度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做好考评有关辅助工作和鉴定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9.整场鉴定结束后,回收《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和评分对照表,填写并封合《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一并递交督考员封袋。

10.根据鉴定管理规定和相关职业鉴定内容的相应要求,妥善保管有关鉴定资料、鉴定工件等相关物品。

11.负责将由督考员当众封袋后的《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督考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考评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和《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打印稿于当天或第二天送交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

第4篇:职业技能鉴定所主任及干事岗位职责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主任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决定,全面负责管理鉴定所的工作。

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全所工作人员的作用,处理鉴定所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主持制定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建立健全鉴定所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和各种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四、管理鉴定所(站)印鉴。

五、负责鉴定公告和鉴定实施方案的审核与发布,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六、组织编制培训和鉴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主持制定鉴定所设备、仪器等器材的购置计划,并责成有关人员如期完成计划。

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

九、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与协调、考场安排,及时处理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十一、负责业务接洽和对外联络工作。

十二、组织办公室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负责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与考核,加强办公室内部的工作管理。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干事岗位职责

一、具体承办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事务,保证鉴定所(站)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鉴定业务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递和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

三、积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发动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按规定认真做好鉴定试卷的提取与保管、考试数据的接收与保存,并做好保密工作。

五、按有关要求认真拟订鉴定公告和实施方案,并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汇总造表,经鉴定所(站)负责人核准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将鉴定申请材料报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六、认真做好理论知识考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编排与准备工作。负责考生准考证的打印与发放工作。

七、按分工负责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安全保卫和保证职业技能鉴定正常进行的考场事务工作。

八、按分工负责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息和数据处理,做好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

九、按分工负责做好鉴定所(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

1、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允许的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实施鉴定。

2、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4、认真执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6、接受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资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站长职责

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本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与省鉴定中心的关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

三、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协助站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鉴定质量,严格鉴定财务管理,确保鉴定站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合理支配鉴定费用。

3、负责协调鉴定站与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

4、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在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指导下,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

3、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五、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鉴定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

2、负责对符合鉴定申报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3、负责考前培训资料和鉴定辅导材料准备。

4、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与送审。

5、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和考评员资格证书。

六、考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鉴定工作考核记录。

2、负责理论知识考试卷和实际操作考核评分标准的审批、印制和保管。

3、负责安排考场、组织监考、办理准考证和考评员胸卡。

4、负责鉴定成绩统计和与鉴定资料有关的材料的封存。

5、协助领导做好鉴定站建设工作和完成突击性任务。

七、仪器保管室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保管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仪器存放做到规格化、科学化,帐卡齐全,帐物应相符,应注意防电击、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

2、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定期做好物资清查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3、应负责仪器的出借和回收工作。做到及时出借,及时回收,对损坏仪器要追查,确保正常教学。

4、未经领导批准,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5、定期向学校汇报仪器配备,保管使用等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好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及时上报,并要修旧利废,自制改装,不断充实仪器设备,对积压多年的仪器要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调剂使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值。

八、试验、实习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实习中心的管理工作和实习设备、器材、仪表等保管。

2、验收和检查实习设备的购置。并及时建帐入库。对一些重要的仪器设备应会同实习中心指定的教师进行认真地检查验收。

3、所有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和消费材料分类建帐。分别保管。并经常进行清仓和查对。

4、重要的精密度较高的设备和仪器要按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和防潮措施;定期检查

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及时向学校报告。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责任。

5、对于低值易耗损情况。由领(借)用人员填写报损单经领导审批后交管理人员存查。

6、发放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主动做好废品和半废品的回收工作。

7、设备部分损坏的,及时修理,自己不能修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排解决。

8、加强自已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仪表和机具性能,必要时可以承担学校安排的试验、实习或生产方面的工作。

第6篇:职业技能鉴定所

职业技能鉴定所

参加 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职业技能鉴定所。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报名

申请职 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身份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所》。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 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指导中心;(5)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6)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

浙江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杭州佳才劳务和国家职业鉴定中心合作在浙江省开展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上岗证,来完善企业的用工需求。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注意事项

申报 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的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长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

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

三、组织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

六、负责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鉴定所工作人员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九、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十、努力工作,按时、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职责

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与相关系部协调,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年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并与相关系部及时联系、落实。

六、负责考试中的事物性工作,检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受理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经正、副所长审核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

八、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

九、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

十、负责学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

二、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

四、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十六、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办理及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七、完成所、副所长及省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会计员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所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必须经所长审批签章后方可办理。

三、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学生的收费工作。

五、负责财务记帐、算帐、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六、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按规定及时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在会计的指导下做好财务出纳工作。

二、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一切开支必须经会计员、领导审批签章后方可办理,并负责登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三、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鉴和空白票据,严禁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个人签发,不准挪用、私借现金。

四、整理会计凭证、资料。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员工作守则

一、严格遵守考评员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戴考评员证卡。

三、严格按照标准,做好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的阅卷评分及综合评审工作。力求做到准确、公平、公正。

四、严格遵守和执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考务管理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五、严格遵守考评纪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领导。

六、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到位,应提前请假。

七、执行考评任务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考评组长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八、遵守鉴定工作的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漏试题内容、鉴定成绩等相关信息。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规则

一、认真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接受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鉴定试题必须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命题。

三、受理符合申报条件、鉴定工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四、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直接指导下,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种类、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提前发出公示。

六、接受吉林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评审、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是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为适应职鉴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需要,实现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文管理

1、收到文件后,立即进行登记,传递中做到及时、安全。对紧急文件及时办理,防止漏办和压误。阅办后,按内容、性质归档,不得随意乱放。

2、做好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按期验收。不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复印。

3、需销毁的档案资料,经造册审批后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

二、试卷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提取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并存放于专用保险柜内,切实做好保密、保管、存档工作。对鉴定后的理论试卷及实际操作评分表,分类进行存档保管。

三、资料管理

《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实作考场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按要求保管三表。《职业技能鉴定报告》、《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及不合格人数,统计表等入微机存盘长期保管。

四、安全、保密

1、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杜绝泄密、失密。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拿取档案、资料,更不能随意复印。

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独立的财务帐目,设专职财务管理人员。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收费,应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列帐户、科目,不得挪为它用。检查发现乱用者,应追查责任人并严肃处理。

三、财务人员负责鉴定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经所长批准的收费计划及收费标准。

四、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各项开支必须由所长签字。

五、做好财务票据的存档管理。

六、当好所长的参谋,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所收支平衡。

职业技能鉴定所保密制度 为了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劳动者的技能,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

一、试卷管理,专人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密封试卷,专人保管。

二、考务、考评人员在考前须学习《考务人员、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守考评纪律。

三、为了使评卷工作不受干扰,不得泄露考生姓名、考号。

四、监考、评卷、登分人员在未公布考核成绩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评判结果。

五、理论试卷、实作评分记录、考核成绩由专人管理与保存。

职业技能鉴定所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强法制观念,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人身伤亡事故。

二、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头,健全分工负责制,杜绝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对设备、设施、检测工具等管理的督查。

四、做好操作技能鉴定时的安全教育与防护工作。

五、做好平时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做好证件、试卷、鉴定资料、半、全年报表的保管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备管理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职鉴所对所有设备应建立台帐,由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做到物、帐相符。

三、对购回设备、物品应及时登记上帐,不得拖延。

四、管理人员对设备,物品应合理摆放、归类、整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五、对设备的外借,本站鉴定使用时,应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

六、对设备的损坏(包括自然损坏、人为损坏)、遗失等应做好记录,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予以赔偿和报损。

第8篇: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

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 美容师等三个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导中心《关于开展美容师等三个职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粤劳职鉴[2006]25号转发给你们,并有关事项具体考前辅导,鉴定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技师、高级技师考前辅导、鉴定时间安排

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技师,美容师、美发师高级技师:考前辅导为:第一期2006年4月18-21日,第二期2006年9月19-22日。辅导内容:考核标准、方法步骤和实操考核范围、要求、实操示范等。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技师、美容师、美发师高级技师鉴定时间为:第一期:2006年6月28-29日,第二期:2006年12月18-19日。

二、高级工考前辅导、鉴定时间安排

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高级工:考前辅导为:1月、3月、5月、7月、9、11月。辅导内容:考核标准、方法步骤和实操考核范围、要求、实操示范等。

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鉴定时间为:逢单月10日。1

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内容

1、专业理论考核。

2、技能实际操作考核。

3、撰写论文及工作业绩总结及答辩。

4、高级工免撰写论文及工作业绩总结。

四、报名及辅导地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98号地下(即海印桥南,万佳百货对面加油站、红树湾家具博览中心旁直入300米,广医一院微创外科中心前50米)。

电话:020-342825

58、34280860、34289259(传真)、88289672(小灵通)联系人:范润卿,邮编:510230

网址: 中文网址:www.xiexiebang.com。我们通过将这个危险命令改名,就可以防止病毒的调用执行。

三、击破感染模块

对于利用浏览器的ActiveX控件传播的病毒,我们可以设置浏览器的安全级别。打开“控制面板”,双击“Internet”,然后在打开的“Internet属性”对话框中单击“安全”选项卡,再单击“自定义级别”按钮。把“ActiveX控件及插件”中的一切选项都设为禁用。对于OE的自动运行附件的MIME漏洞和IE漏洞,我们可以下载相应的补叮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安装一个具备实时栏截电子邮件病毒和恶意代码病毒的防火墙,并且要经常及时更新病毒库,至少一周应进行一次更新升级。

其次,在收到陌生邮件时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对于带有附件的陌生电子邮件,最好一律拒收。千万不要看到主题很吸引人,图一时兴趣就盲目打开,这往往是你受到病毒攻击的第一步!

总之,只有养成良好的网络操作习惯,才能真正安全地游弋于网络世界。

三、新建页面,制作如下表格,将表格第2至4列进行拼写和翻译,另外,制作出样文二的组织结构图,完成后以文件名“表格” 保存在考生本人创建的文件夹中(共20分)

日(rì)期(qī)电脑(diànnǎo)考试(kǎoshì)

datecomputerexamination

样文二

Excel操作题

一、考生在共享文件夹D考证里复制“恒星商品销售表”文件到自己考盘里,按以下要求操作,完成后保存在考生本人创建的文件夹中(共20分)

要求:

1、在“恒星商品销售表”文件里一共有4个表,分别为“sheet

1、sheet

2、sheet3和季度销售汇总”,在“季度销售汇总”表里按商品名称顺序分别求出sheet

1、sheet

2、sheet3三个月份的总销售数量和总销售额

恒星商品一月份销售表

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额

电视86400

电冰箱67800

空调911700

洗衣机199500。

职业技能鉴定所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师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本文标题: 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处岗位职责(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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