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第1篇:电气负责人岗位职责
电气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特种设备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特种设备管理文件,保证本项目的质量目标的实现。
2、负责提出本项目对320t以下桥、门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机;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缆索起重机;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及安全装置安装、维修、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3、负责本项目对320t以下桥、门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机;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缆索起重机;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等活动的技术问题进行质量策划。
4、参加本项目对320t以下桥、门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机;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缆索起重机;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自检验收。
5、经常检查本项目在用特种设备电气系统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2篇:电气负责人岗位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变电所、泵房、污水处理、供电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人员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2.负责各校区变电所、外部线路、泵房、污水处理等电气的业务指导、检查。
3.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办法对各校区电气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值班到岗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向公司及有关分公司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影响到安全隐患重大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公司和分公司备案。
4.定期对电气岗位人员进行规范操作指导和岗位培训。
5.为确保教学、科研正常秩序,与各分公司负责人一起对水、电系统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6.负责汇总各校区的水、电运转情况,提高电功率因素。对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方案并拿出奖罚办法。
7.在电气技术方面代表集团负责与供电局等单位联系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关信息。凡涉及重大事项的,需征得领导同意。
8.对变电所养护、维修、改扩建等提出实施方案,报公司同意后执行。
第3篇:电气专业岗位职责
电气运行班长岗位职责
1.直接上级:值长
2.直接下级:主值、副值、巡操
3.本职工作:负责当班期间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工作职责及标准: 4.1 负责当班期间发电机组的启动、监视、调整、停止、事故处理、试验等协调和指挥工作。
4.2 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操作的正确性,在当班期间受值长领导,执行其下达的命令。
4.3 确保管辖机组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任务的完成。4.4 及时汇报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4.5 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安全措施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4.6 做好事故预想,正确、果断地处理故障,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和填写缺陷通知单。
4.7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日志和启停记录,内容详实、字迹清晰。4.8 接到值长以外人员的直接命令时,正常情况下,应在操作前报告值长。4.9 按工作票和操作票的要求,负责组织安全措施的实施。
4.10
抓好本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反事故演习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正确指导下属各级值班员进行电气设备技术操作,监护下级值班员的重大操作。
4.1
1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下应迅速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尽快限制事态发展,使异常情况及时排除,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值长。4.1
2组织本班人员做好本专责区卫生,有关用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4.1
3带领本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法规、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4.1
4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生产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危险点。
4.1
5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年组织一次班组人员参加现场急救培训,做到能进行现场急救。4.16
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班组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登记上报。4.17
抓好小指标竞赛工作。5.工作权限及协作关系: 5.1 在行政上受值长的领导和指挥。
5.2 当班期间对电气所辖设备有操作权和管理权。
5.3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5.4 当班期间对所辖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其所有操作负责。5.5 对本班值班员的值班纪律负监督责任。5.6 对正确传达执行值长及部门领导的命令负责。5.7 对本班所属设备及工器具等的损坏和丢失负责。
5.8 对于负荷调整和运行方式的改变应接受值长命令,执行时或执行后应及时向值长汇报。
5.9 对可能影响本机组以外的操作及公用系统的操作,应汇报值长并经值长同意方可进行。
5.10
安全生产上接受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
5.1
1有权拒绝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无关人员接近设备。
电气运行主值岗位职责
1.直接上级:值长、电气班长 2.直接下级:副值、巡操
3.本职工作: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4.工作职责及标准: 4.1 负责所管辖发电机组的启动、监视、调整、停止、事故处理、设备切换、试验等操作。
4.2 保证所管辖发电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在值班期间受值长、班长的领导,执行其下达的命令。
4.3 及时汇报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协助班长做好交接班工作。
4.4 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安全措施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4.5 做好事故预想,正确、果断处理故障,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和填写缺陷 通知单。
4.6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日报表和启停记录,内容详实、字迹清晰。4.7 接到值长以外人员的直接命令时,正常情况下,应在操作前报告班长。4.8 监护他人操作时,出现问题负全责,协助他人监护时,出现问题负有一定责任。
4.9 配合班长抓好本机组人员的技术培训、反事故演习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正确指导下属
各级值班员进行电气设备技术操作,监护下级值班员的重大操作。
4.10 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下应迅速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尽快限制事态发展,使
异常情况及时排除,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和班长。4.1
1对于负荷的调整和运行方式的改变接受班、值长命令,执行时或执行后应及时向班、值长汇报。
4.1
2对有可能影响到本机组以外的操作及公用系统的电气设备操作,应汇报值长并经值长 同意方可进行。
4.1
3对正确传达执行值长、班长的命令负责。
4.1
4对所管辖发电机组设备及工器具等的损坏和丢失负责。4.1
5做好本专责区卫生,有关用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4.16
搞好小指标竞赛工作。
4.17
完成本班临时的工作任务及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5.工作权限及协作关系: 5.1 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操作上受值长、班长的指挥。5.2 当班期间对所管辖设备有操作权和管理权。
5.3 当班期间对所管辖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其所有操作负责。5.4 对本班下级值班员的值班纪律负监督责任。5.5 安全生产上接受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
5.6 有权拒绝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无关人员接近设备。
电气运行副值岗位职责
1.直接上级:电气班长、主值 2.直接下级:巡操
3.本职工作:协助主值负责当班期间自己管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及故障处理 4.工作职责及标准: 4.1 协助主值做好本班工作,主值不在时代理主值所有工作。
4.2 负责监视主盘表计、信号和调整发电机参数,保证主系统安全、经济运行。4.3 有权对主值命令提出异议,有权拒绝执行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的命令,但应报 告值长和专工。
4.4 进行主系统的倒闸操作和缺陷处理,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4.5 协助主值搞好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以及其它工作。4.6 按规定进行设备巡视。
4.7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值和班长领导。发现违章行为和扰乱现场秩序人员应加 以制止。
4.8 协助主值班员监视、调整发电机各运行参数。4.9 按时正确记录主控室表计、计算电量。
4.10
认真搞好事故预想、记录重大操作及事故的起始、终了时间和事故特征。4.11 管理报表、工具、备品配件、钥匙等。5.工作权限及协作关系:
5.1 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操作上受班长、主值的指挥。5.2 当班期间对所管辖设备有操作权和管理权。
5.3 当班期间对所管辖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其所有操作负责。5.4 安全生产上接受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
5.5 有权拒绝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无关人员接近设备。
电气运行巡操岗位职责
1.直接上级:班长、主值、副值 2.直接下级:无
3.本职工作:协助主值、副值负责当班期间自己管辖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工作
4.工作职责及标准: 4.1 在主值、副值的指挥下完成本台机组的启动、监视、调整、停止、事故处理、设备切换、试验等操作。
4.2 做好所管辖区域设备的巡回检查,在当班期间受主值、副值的领导,执行其下达的命令。
4.3 协助主值、副值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安全措施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票、操 作票制度。
4.4 协助主值、副值做好事故预想,正确、果断处理故障,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报告主值,联
系有关人员处理和填写缺陷通知单。
4.5 接到值长以外人员的直接命令时,正常情况下,应在操作前报告主值、班长。4.6 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下应迅速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尽快限制事态发展,使异
常情况及时排除,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值长和班长。4.7 做好本专责区卫生,有关用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4.8 完成本班临时的工作任务及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5.工作权限及协作关系:
5.1 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操作上受班长、主值、副值的指挥。5.2 对当班期间所管辖设备系统的检查及维护工作负责。5.3 安全生产上接受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
5.4 有权拒绝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无关人员接近设备。
第4篇:电气专业岗位职责
电气工程师岗位职责
1.电气工程师一般为电气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专业施工管理工作;
3.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的会审,主要审查电气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电气设计是否合理,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负责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全面掌握施工情况;
6.负责工程变更、洽商、签证审核以及配合预算部门的预决算工作;
7.核查进场材料、设备应具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合格时予以签认;
8.对未经专业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应拒绝签认,并限期、监督施工分包商将不合格品撤出现场;
9.按规定对相关工序进行验收,对未经专业工程师验收或不合格的工序,应拒绝签认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0.负责对本专业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的有效性及符合性进行验收;
11.负责本专业分项、分布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12.负责按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本专业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并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13.做好工程中间交接和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应工作;
14.接收项目负责人的其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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