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部清收负责人岗位职责
第1篇: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篇1: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资产经营方式及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
三、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四、参与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资产租赁或承包等资产经营的研究和策划。
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产权界定与登记工作,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六、与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物资的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租赁、转移、拍卖、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办理相关处理报批手续。
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同相关部门 做好土地的储备管理 和开发使用工作。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2: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能够按规程操作和维护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规范的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信息项,并按程序完成有关手续。
(三)负责本单位(部门)资产的帐、卡、物的管理,做好使用情况和检修保养情况记录,确保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
(四)加强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六)协助资产管理处对本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七)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产报损、报废处置手续。
(八)负责做好本单位(部门)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九)资产管理员调离、退休或连续外出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应在归口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
【篇3:资产管理部职责】
资产管理部职责
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土地资产、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土地使用权管理:
对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要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对公司土地使用权和使用的土地建立管理台帐,详细反映土地使用权的名称、地址、取得的时间、土地权证号、土地原值、面积、摊销期限、累计摊销额等。
二、固定资产增加:
(一)拟定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对固定资产购建(含改建、扩建)均实行预算管理。每年12月初收集汇总各单位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各单位固定资产计划由资产管理部会同公司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信息部、物流公司、金桥公司等单位和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审核汇总,报公司总经济师或总工程师审核,报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后,纳入物资公司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公司年度固定资产购建预算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下达计划,财务部监督执行。因经营实际需要,确需追加预算或在预算外构建固定资产的,各单位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经公司总经济师或总工程师审核,报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后,由资产管理部下达补充计划,财务部补列预算。
对纳入年度改建、装修的房屋、建筑物,应由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承建单位后实施。
对纳入年度购建的机械设备,由资产管理部牵头,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招标形式,实行招标采购,并在招标结果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对纳入年度购建预算的办公设备由办公室、信息部同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采购,并报资产管理部。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和清单报资产管理部备案。
负责审核或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验收交接及组资手续。
通过接受投资、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牵头与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组资手续。
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一)资产管理部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总账、各单位、部门明细账,并据保管、使用单位、部门实物变动情况随时进行登记,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台帐核对。与各单位、部门实物台帐核对。(每年6月和12月各核对一次)。
(二)负责年终固定资产的实物清查盘点,填制清查盘点表,并将盘点表报财务部。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通知财务部办理手续;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手续后处理。(三)无财务账的固定资产(物流公司报废留用的)实物比照有账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四)根据固定资产状况及使用、保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更新、改造、大修等建议;对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安排维修、保养。
(五)资产管理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处理,以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一)对各单位、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盘亏等报告进行审核,报财务部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
(二)检查各单位、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对由于保管、使用不善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应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由资产部统一管理或办理,资产部对各单部门移交的报废、报损的资产实物,认真清理,分类。对能收回残值的,应按照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相关规定变卖处理。并将实物变现收入交财务部,进行报废、报损实物资产注销登记。未经批准,不允许处置资产实物。五、房产土地权证管理
(一)负责协调公司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产权交易中心、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集团公司房屋土地产权管理部门的关系。
(二)负责保管、办理公司房产土地权证,编制房产土地权证明细台账以及无证房屋明细台账。
(三)负责提供和协调财务部门房屋建筑物有关报表工作。 六、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下列行为发生: 1、对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2、未经资产管理处同意擅自转让,处置资产。
3、资产管理混乱、帐实不符,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4、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资产管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第2篇: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拟定资产经营方式及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
三、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四、参与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资产租赁或承包等资产经营的研究和策划。
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产权界定与登记工作,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六、与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物资的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租赁、转移、拍卖、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办理相关处理报批手续。
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土地的储备管理和开发使用工作。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3篇: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包括了资产资产管理部部长、资产管理主管、经营计划主管等管理层的岗位职责,同时也包括了固定资产核算员、资产助理、流动资产管理会计、资产预算员、固定资产会计等员工的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部是负责企业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资本运营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对各部门资产运营成果进行考核,负责进行企业财务监控,定期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新员工管理清查、转让及处理等工作,有对投融资管理方案的提案权和审核权。
资产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1、在财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商品、物料用品、原材料的制证、账簿管理和企业购买力的申报、记账和报表工作
2、检查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3、负责审核和编制商品、物料用品、原材料的记账和以上账户收支业务的登记、结账、对账工作
4、负责收集审核各部门的物资购置计划,根据库存情况核定购买量,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安排采购。
5、财务制度 对固定资产账面与实物一致性、可用性进行检查核实,对货币资金进行管理
6、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制定与可行性分析
7、对存货进行清查,负责存货最佳数量、订货的分析与控制
8、负责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定期提取工作的报表审核
9、组织全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不定期的抽查工作
10、每月负责汇总各部门的物资领用计划,督导采购部门和仓库落实计划的实施情况
11、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事项
第4篇:不良资产清收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默认分类 2010-02-01 16:54:10 阅读5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2001年4月3日 农银发[20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总行(风险资产管理部)。
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保全力度,提高全行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对象是全口径不良贷款,重点是四级分类的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后的可疑类、损失类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
第三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机构专设,人员专职,专项考核。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有效运作,严格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标准
第四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以资抵债。
第五条 不良贷款清收是指不良贷款本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清收的标准为: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原“744科目以资抵债贷款”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四)确需自用的原“744科目以资抵债贷款”资产,按农业银行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六条 不良贷款盘活是指通过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盘活的标准为(必须同时符合):
(一)债务主体合格,银企关系正常。
(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净利润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
(三)企业按时支付当期利息,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如有新增贷款,企业必须按时还本付息。
(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保证担保。
(五)贷款形态由不良转为正常。
第七条 不良贷款保全是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已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保全的标准为:
(一)原悬空或有法律纠纷的贷款重新落实了合格的承贷主体。
(二)原担保手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贷款或原不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重新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三)原已失去诉讼时效的贷款重新恢复了诉讼时效。
第八条 不良贷款以资抵债是指在依法收贷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的资产,用于低偿贷款本金和利息。以资抵债的标准按《中国农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第三章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实行集中清收与属地清收相结合,以集中清收为主的方式进行。集中清收是指不良贷款占比20%以上和不良贷款余额3000万元以上的县级支行成立或指定专职负责集中清收管理辖内不良贷款;大中城市行成立或指定专职机构负责集中清收管理城区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清收机构)可以是基层经营单位,也可以是职能部门,如:风险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保全)部、信贷管理部等。属地清收是指资产质量相对较好,未设立清收机构的经营行,由各贷款经营机构负责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工作。
第十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人员主要是指组织安排、内部竞聘的专职清收人员。造成不良贷款的主观责任人,坚持人随业务走,作为清收机构兼管人员,清收责任贷款。
第十一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实行行长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是负责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经营行成立的清收机构,作为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职能的延伸,隶属风险资产管理部门领导、管理;人事、客户、信贷管理、财务会计、法规、稽核、科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为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法律、财务、人员、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清收管理权限。
(一)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权限按《中国农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二)依法起诉权限按各级行每年法律事务授权执行。
(三)注资盘活不良贷款,按照信贷授权和我行信贷管理规定,由各有权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行长审批。
(四)呆账贷款核销审批按《中国农业银行呆账贷款管理及核销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清收管理监测体系。经营行建立不良贷款分户台账,逐户记载不良客户的经营情况以及在我行贷款情况。总行制定风险资产管理监测报表,监测各级行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在不良贷款清收管理过程中,对有弄虚作假、越权操作、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管理的程序
第十五条 实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各贷款经营机构要将辖内不良贷款本息移交到清收机构。移交不良贷款原则上按照动态移交、逐户拆分进行。动态移交是指以确定时点的不良贷款本息为首次移交数,以后新发生不良贷款随时移交。逐户拆分是指对每户贷款进行拆分,只移交不良贷款部分,不移交正常贷款部分。
第十六条 不良贷款移交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审批、移交和注销(或返交)五个环节。
(一)申请。贷款所在经营机构逐笔填列《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管理移交表》(以下简称《移交表》)报清收机构。移交2000年10月底(《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实施)以后发生的不良贷款要附《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认定申报表》复印件。首次移交可集中处理,贷款所在经营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移交报告,列出移交清单,报清收机构。
(二)审查。清收机构按照集中清收管理的范围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查认定,在《移交表》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报主管行长。2000年10月底以后发生的不良贷款,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认定程序,落实清收管理措施,处理造成不良贷款的主观责任人。
(三)审批。不良贷款移交由主管行长批准。
(四)移交。经批准移交的不良贷款,由贷款经营机构移交至清收机构管理。具体移交方式由各行按照有利于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原则自行制定。
(五)注销(或返交)。清收不良贷款,清收机构及时注销贷款本息;以资抵债不良贷款,清收机构及时注销贷款本息,转登待处理抵债资产台账,负责抵债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直至资产变现;盘活不良贷款,清收机构逐笔填列《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管理返交表》,并提交反映贷款现状的书面材料,报信贷管理部门,经研究同意,行长批准后,贷款返交指定贷款经营机构管理。第五章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措施
第十七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以银行资产损失最小化为目标,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力求实效。
第十八条 依法催收和保全信贷资产。依法收贷适用于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诉讼时效有效、借款人确有可执行财产的不良贷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对不良贷款进行催收:
(一)无担保人的借款,以借款人为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有担保人的主债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保证人。
(三)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抵销权和不安抗辩权。
(四)申请破产。
(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的财产或申请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支付令、判决书、调解书等)。
对无效担保贷款,补办有关手续,重新确定担保方式和签订担保合同。对已失去诉讼时效或超过保证期间的贷款,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债权,重新恢复诉讼时效或延续保证期间。
第十九条 借助社会力量清收。
(一)在逃废悬空银行债权严重,社会信用环境差的地区,可通过人民银行、银行同业公会和新闻媒体,采取包括联合制裁、内部发布黑名单、公告催债、公开曝光等方式间接清收。
(二)对从事社会公共事业、当地经济支柱产业的企业的不良贷款,以及因逃废悬空银行债权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可借助地方政府行政力量清收。
(三)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户、城镇居民的不良贷款,可委托行外机构、人员代理清收。
第二十条 资产重组。可推进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使困难企业恢复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一)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帮助企业寻找兼并与收购对象;向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提供交换价格和非价格条件咨询;帮助收购公司获得必要的资金,为收购融资。
(二)发挥银行的信贷作用,在特定条件下向兼并企业发放“过桥”贷款和并购后的流动资金补充贷款。
(三)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方案策划等业务。
(四)帮助困难企业列入国家兼并、重组、破产计划,获得核呆、免息和缓息等优惠政策。
资产重组时,各行要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就原债务合同签订变更合同;同时,就变更后的债务合同与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签订新的保证、抵押、质押合同,需要变更抵押、质押登记的应当变更登记,以落实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以资抵债。对现有抵债资产,采用租赁、拍卖和变卖等方式,加快处置步伐。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现有财产又暂时难以变现的,可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经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裁决,形成生效法律文书,以企业的有效资产办理以资抵债手续。2000年12月1日起新增的抵债资产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接收、管理、处置和财务处理。
第二十二条 呆账核销。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呆账贷款,履行规定申报审批手续后核销。
第六章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考核奖励
第二十三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计划是指不良贷款本息清收、盘活、保全(含以资抵债)计划。计划一年一定,年初下达,年末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是考核一行行长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也是上级行对下级行进行费用、人员、固定资产、授权等资源配置时的主要参考指标。每年按计划执行情况评选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行每年奖励晋级指标优先用于奖励在不良贷款清收管理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清收人员。
第二十四条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奖励分为行内奖励和行外奖励两部分,以单笔贷款清收管理小组为奖励单位。单人清收,按标准奖励单人;多人清收(含行内、行外共同清收),按标准奖励小组,再以个人清收盘活额占该笔贷款清收盘活额的比例计算个人应得奖励。
第二十五条 行内奖励。
(一)奖励对象:行内不良贷款清收人员,清收管理计划内不良贷款实行工效挂钩,超额完成计划给予逐笔奖励。
(二)奖励渠道:在岗清收人员奖励,在单位效益工资总额中列支。下岗(待岗)清收人员奖励,在“其他营业支出”科目的子目“手续费支出”据实列支。
(三)奖励标准:
1.清收不良贷款:
(1)清收已核销呆账贷款本息,最高按收回金额20%兑现奖励。
(2)清收呆账贷款本息,最高按收回金额10%兑现奖励。
(3)清收1995年7月1日以前的呆滞贷款本息,最高按收回金额5%兑现奖励;清收1995年7月1日以后的呆滞贷款本息,最高按收回金额3%兑现奖励。
2.盘活不良贷款:
(1)盘活1995年7月1日以前的呆账贷款本息,最高按盘活金额5%兑现奖励;盘活1995年7月1日以后的呆账贷款本息,最高按盘活金额3%兑现奖励。
(2)盘活1995年7月1日以前的呆滞贷款本息,最高按盘活金额3%兑现奖励;盘活1995年7月1日以后的呆滞贷款本息,最高按盘活金额1%兑现奖励。
3.保全和以资抵债不良贷款不给予奖励。“795待处理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按本条第一款视同不良贷款清收进行奖励。
4.责任清收人员清收责任贷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贷款规章制度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奖励政策。
第二十六条 行外奖励。
(一)奖励对象:行外人员、机构清收不良贷款,按不良贷款清收额扣减清收费用后的一定比例,逐笔奖励。
(二)奖励渠道:在“其他营业支出”科目的子目“手续费支出”据实列支。
(三)奖励标准:与行内人员清收不良贷款执行相同标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解释和修订,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分管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设备和能源管理方面的工作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
2、负责对辖区的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3、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安全法规,加强对部属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做好节约能源的工作(水、电、油等);
5、组织人力、物力,及时完成住户提出的报修,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6、组织对公司接管的物业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及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7、组织编制各种设备的保养、检修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8、组织收集、编制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做好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9、组织拟定设备管理、操作、维护等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10、组织员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和技术水; 11、做好与供水、供电部门,专业维保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 12、对新承接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13、项目接管验收时给出验收意见; 14、审核各项目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及改造的方案并指导实施; 15、负责完成日常使用的专业类技术资料的搜集并下发;
16、负责制定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技术监督和指导;
17、负责管辖区内设施、设备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工作,对检查的结果汇总上报;
18、审核各项目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6篇: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综合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煤站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在煤站的领导下,以煤站为中心开展工作,服务于煤站,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和实施煤站领导的工作指示,实现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服务领导、服务基层。具体工作职责是:
1、辅助决策。深入调查研究,联系员工,及时、全面、准确地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向煤站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当好领导的参谋。
2、督促检查。协助领导对重大决策、会议决议、重要工作以及领导批办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抓好落实,保证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综合协调。做好煤站后勤、办公设施、公务用车、等工作管理和安排;为领导召开重要会议和各种重大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煤站与上级部门和外单位的协调接待工作;协调煤站员工的思想活跃工作。
4、会议管理。协助领导组织办公会议及召开的其他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整理重要的会议纪要,做好会议决定的传达工作。
5、建章立制。协助领导组织拟定煤站的规划、章程和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负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实施。
6、公文管理。根据煤站领导指示,负责起草行政方面的综合性文件;负责煤站文件拟稿、核稿、打印;负责煤站各部门请示、报告、汇报的送批、送阅;负责上级机关、地方单位来文的处理工作。
7、事务管理。负责煤站宾客接待、假期值班、事记编写、领导办公文具配备等日常工作;负责书报信函的收发工作;负责办公电话网络交费的审核工作;做好办公电话、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报表
等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通知卫生、考勤、作息时间、车辆管理、放假时间的安排工作。
8、档案管理。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做好上级和煤站机密文件、资料、领导核心会议有关内容的保密工作。
9、印章管理。负责保管印章,办理对外介绍信及证明;负责管理公章的刻制、启用、文件发放、收缴工作。
10、内务管理。 做好人员的选聘、考核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韩家岭发煤站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7篇: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8.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0.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1.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2.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负责起草验证计划、组织验证实施、撰写验证报告。
13.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4.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5.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盒风险评估。
16.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制的考察和评估。 17.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18.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19.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履行的职责。
第8篇: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主持综合管理部全面工作;(2)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协调中心公务接待,牵头做好中心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组织安排和服务;
(4)负责中心党委、中心文件制发审核,组织好主要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
(5)负责征集党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议题,参与中心重要会议会务,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把关审核;(6)负责根据中心工作部署和领导安排,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工作;
(7)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人才选聘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8)负责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负责干部员工考核监督及劳动纪律检查,做好干部员工考核评价工作;
(9)负责中心日常值班安排和督导;
(10)负责中心办公工作平台等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11)负责中心公章使用和介绍信、证明信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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