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职责
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职责(试行)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并督办校长及成员和部门落实职责,协调人、财、物合理配置。
2.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控措施,督査“一岗双责”制落实。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布置安全工作;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签定安全责任书。
4.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系列安全活动的协议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5.定期开展自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落实安全基础性工作。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6.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7.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
8.监管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制度,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二)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并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
4.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
5.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遇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
6.加强所属乡街、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三)党(总支、支部)书记
校园安全共同责任人,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
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关心教职工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园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督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提出整改建议。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校长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全面建立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3.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定期开展保卫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强化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指导开展各类安全预防性工作。
6.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街、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形成治理合力。
7.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査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归档备案。
(五)分管教学副校长
1.学校教学工作安全责任人,督促全校教师落实教学常规,严防学生课堂意外伤害事故。
2.认真核审学生校外教学活动方案及预案,严密措施,确保安全。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杜绝因体罚和心理问题引发学生校园安全事故。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知识渗透教育作为教学第一要务,摆在首位,落到实处。
5.加强师生安全专项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
(六)分管后勤副校长
1.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规章。
2.定期组织开展校舍及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
3.加强对食堂、超市及水源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及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保障条件落实,维护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法制城管副校长
1.参与并主持制定学校年度法制教育计划。
2.协助学校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帮助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及时了解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4.建立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帮教档案,签订帮教协议。
5.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妥善处理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协助政法机关及时查处侵害教师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
6.及时发现掌握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
7.积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8.指导学校建立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9.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
10.积极完成区综治办的其他工作。
11.参与并主持学校制定年度校园及周边环境管理工作计划。
12.帮助学校建立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机制,推进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
13.及时了解学校及周边环境状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14.指导监督并协助学校落实“门前三包”管理。
15.定期到学校向师生宣传城管及文明卫生创建等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并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16.积极完成区综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协助学校摸查教职员工中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3.关心教职工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慰问走访重大事情家庭。
(九)保卫主任
1.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定期汇报落实情况。
2.及时落实相关安全会议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査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确认隐患并签字,限期整改。严重隐患,要制定详尽整改方案;造成后果的,启动责任追究制度。
4.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重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査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预案及措施。
5.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6.负责学校门卫管理,落实平时、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7.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等消防设备日常检査维护,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8.遇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査取证、信息报告等工作。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十)办公室主任
1.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落实督办督察职责。
2.高度重视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事宜,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及文件要求,并抓好督办落实。
3.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协调事宜。
(十一)德育主任
1.负责安排学校值周值班及每日安全巡査工作,配合做好不稳定不安全问题的处置工作。抓好护校队的组织、安排及管理。
2.具体推进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低于4次。
3.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安全教育及演练活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安全委员,班级设安全员,协助开展安全工作。
4.负责升旗仪式、集会等活动的组织,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师生专题安全教育。
5.组织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开展校园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学生异动情况,落实安全责任。
6.狠抓学生行规教育,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7.审核班级外出活动(参观、春游、社会实践等)方案,评估安全风险,做好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8.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示家长落实监护人主体责任。
9.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及住宿生安全。
(十二)教务主任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査部门相关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
2.负责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知识学科渗透教育;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加强体育教学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3.负责定期检查功能室及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安全;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建立保密制度;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4.配合校长做好学校招生、学生毕业等工作,正确执行和解释相关政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十三)总务主任
1.负责学校后勤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和制度,监督、检査部门安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加强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落实责任,排査隐患。
3.加强校舍、场地、设备器械和生活设施的管理,经常维护,建立台账,确保安全无隐患。
4.严把饮食卫生关,负责食堂人员及饮食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定期体检,建立留样制度。
5.负责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信息采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构筑防火墙。
6.安排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及时检查维修,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防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十四)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支部)书记
1.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2.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活动的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
3.定期对学生活动场所安检,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整改。
4.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十五)教科(研)室主任
1.指导科任教师结合学科内容渗透安全知识,引导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加强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在教案中合理设计安全教育内容,开展“放学前安全提示教育”。
(十六)教研组长
1.教研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教研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科安全教育管理。
2.定期召开教研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学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
3.制定学科实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实验员做好相关工作,并适时演练。
4.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十七)年级组长
1.年级安全防范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由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査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组织年级教师定期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做好日常安全防范。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3.建立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实施重点管理。制定年级大型活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4.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十八)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及教室财物安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协助开展班级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及管理日常工作台账。
2.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査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3.适时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幵展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适时开展“放学前安全提示教育”。
4.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保证安全使用;学生升旗、集会等活动与学生同行,防范拥挤踩踏事故;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隐瞒、拖延;遇事故果断施救,及时处置,立即报告,并通知家长。
5.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联系家长。
6.每日排査班级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学生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安排实施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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