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站 安全监督 岗位职责(共7篇)
第1篇:质监站监督要点
一、桩基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1、监督抽查原材料是否具有合格证和相应批量的复试报告;
2、监督抽查预制桩和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3、监督抽查现场计量仪器及检测方法;
4、监督抽查原始施工记录等资料及签证;
5、监督抽查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施工技术指标及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监督抽查钢筋笼的制作和安放及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监督抽查各类试块的制作、养护及报告;
8、检查桩基检测情况。
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1、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③ 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单位已签署《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④ 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整改报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 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埸; ②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③监督抽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④监督抽查桩位竣工图与实际桩位是否吻合; ⑤监督抽查可见部分桩径、桩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地基基础(有地下室的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1、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③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已签署《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④ 基本资料已到位:
1)地基验槽记录或《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砂浆试块试压报告和钢筋工程连接试验报告; 4)有关构配件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5)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或整改报告; 6)隐蔽验收记录; 7)防水施工资料;
8)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9)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资料; 1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 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埸; ②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③ 监督抽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④ 监督抽查地下室底板和墙板是否存在裂缝和渗漏;
⑤ 监督抽查钢筋砼结构、砌体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等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隐患。
四、预应力工程监督要点
1、监督抽查预应力筋和锚具、夹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监督抽查砼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报告;
3、监督抽查预应力筋的冷拉和张拉记录;
4、监督抽查张拉设备的校验报告(校验报告的有效时间为半年);
5、监督抽查后张法孔道的留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监督抽查张拉顺序和张拉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7、监督抽查多根钢丝同时张拉时,构件截面的断丝和滑丝数量是否超标(不超过钢丝点数的3%,且一束钢丝不超过一根)。
8、监督抽查无粘结筋锚固区的密封防护措施是否严密,严禁水汽进入锈蚀预应力筋,外露预应力筋应分散弯折后浇砼封头。
五、钢结构(含网架)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1、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③ 基本资料已到位:
1)钢材、焊接材料、高强螺栓及连接、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等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焊条的烘焙记录;
2)钢构件出厂合格证和设计要求作强度试验的构件试验报告;
3)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厂家试验报告和安装前复验报告;
4)高强螺栓连接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5)
一、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6)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含试焊试验报告);
7)高强螺栓连接监督抽查记录;
8)焊缝检验记录;
9)构件安装监督抽查记录;
10)涂装检验记录。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 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埸;
② 监督抽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③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④ 监督抽查焊缝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缺陷;
⑤ 监督抽查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平整度和清洁度;
⑥ 监督抽查地脚螺栓位置、垫板规格与柱底接触情况;
⑦ 监督抽查焊接球、螺栓球及杆件的表面缺陷;
⑧ 监督抽查钢结构安装完成后的挠度;
⑨ 监督抽查钢结构涂层外观质量。
六、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
1、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
③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已签署《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④ 基本资料已到位: 1)各种原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2)砼、砂浆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3)有关构配件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5)预应力结构工程的张拉资料;
6)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整改报告; 7)隐蔽验收记录; 8)沉降观测记录;
9)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监督验收的主要内容:
① 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相关人员是否到埸; ②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和执行标准; ③ 监督抽查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④ 监督抽查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灰缝厚度、砌筑砂浆强度、组砌方法、轴线、标高和垂直度等; ⑤ 监督抽查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安装质量和挠度等;
⑥ 监督抽查现浇砼结构或构件的外观质量、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垂直度以及大跨度梁的挠度等; ⑦ 监督抽查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留置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缝中是否有杂物等;
⑧ 监督抽查钢结构的安装质量。
七、幕墙工程监督要点
1、监督抽查幕墙工程的设计图纸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2、监督抽查各种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和复试报告;
3、监督抽查玻璃幕墙工程有无三项性能试验报告;
4、监督抽查结构胶有无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国家指定的检测单位复试报告;
5、监督抽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监督抽查幕墙结构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7、监督抽查节点处理、防火、防雷处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8、监督抽查玻璃幕墙单元组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严禁现场打胶;
9、监督抽查幕墙工程是否按评定资料要求收集整理齐全
八、屋面防水工程监督要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了解屋面防水等级,防水材料品种、规格、性能要求等; 2、监督抽查保温材料和建筑防水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 3、监督抽查隐蔽验收记录;
4、监督抽查屋面坡度、找平层的平整度、分格缝设置和表面质量; 5、监督抽查屋面保温层的材料、厚度以及排气孔的留设情况; 6、监督抽查防水层的厚度和施工质量及细部防水节点的处理; 7、监督抽查屋面工程的持续淋水或蓄水试验记录。
九、大型吊顶工程监督要点
大型吊顶的监督应在封面板前进行,其监督要点:
1、有无专门的吊顶设计,设计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监督抽查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吊顶用材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
4、各种材质吊杆的间距、规格是否符合要求;金属吊杆应做防腐处理;木质吊杆应监督抽查有无钉子劈裂现象,钉子是否处于受剪状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防火处理;所有吊顶吊杆均不得与其它吊杆共用,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5、各龙骨的规格尺寸和间距应符合要求,并与吊杆连接牢固,木质龙骨还应做防火处理。
十、安装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1、对于多层住宅建筑
①在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安装部分要求监督的内容: 1)进行监督计划及要求的交底; 2)各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监督抽查; 3)防雷接地网部分安装质量监督抽查;
4)各种管线、孔洞的予埋予设监督抽查; 在主体结构到一层或二层时,提前3天通知责任质监员。
②在安装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监督的内容:
1)各种管道的安装、电线管内穿线、接线、电气装置安装监督抽查;
2)各种给排水管道强度试验、通水、闭水试验前,各种管道、器具隐蔽、保温前抽查检测; 3)下达要求进行必要检测的项目和内容,并且明确在工程竣工前3周把检测报告报责任质监员。要求在相关工程项目隐蔽、保温前3天通知责任质监员。 ③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抽查监督内容:
1)各种开关、灯具、卫生器具、电气盘、柜、箱内接线状况以及电气通断能力,存水、通水能力,渗漏状况等;
2)监督抽查各项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要求在竣工验收前10日完成。监督抽查各种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3)监督抽查各责任主体验收程序等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形成验收监 督意见。2、对于高层建筑及公共建筑 ①基础防雷接地网的监督抽查
1)进行监督计划及要求的交底;
2)进行责任主体形为的监督,主要包括: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各方签字、齐全、有效;施工图的审查意见是否明确;施工单位有否超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各特殊专业的上岗证是否齐全。要求在结构承台浇捣前3日通知质监员。
②主体结构阶段的予埋予设 监督抽查管线的予埋予设,各种孔洞的留置状况,要求在裙楼和标 准层分别监督抽查一次。要求在砼浇筑前3天通知责任质监员。 ③安装阶段的监督监督抽查
1)各种管道、电线线路、装置、机械设备的安装状况监督抽查;
2)各种管道在强度试验前、隐蔽、保温前监督抽查; 3)提出相关抽验的项目及要求。
4)要求在管线、设置保温、隐蔽前;系统管道、设备、试运行前,各种配电房、空调机房、各种泵房在投运前,必须提前3日通知责任监督员。 ④竣工验收前
1)监督各专业系统的操作功能完备性监督抽查;试水、试灯、空调工况效能的监督抽查抽验; 2)要求消防系统、电梯验收合格的报告以及涉及到环保要求的验收报告在竣工前20天报有关质监员确认;
3)参加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且及时归档。
3、安装工程验收必备条件 竣工验收要求提供的: ① 各专业要求检测的报告; ② 各专业使用材料抽查报告; ③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④ 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报告; ⑤ 工程资料审核意见书; ⑥ 工程停(复)工报告书; 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的说明
随着竣工备案制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为保证《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桩基部分》、《玻璃幕墙部分》及《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网架结构参照钢结构验评资料)的真实、规范、完整、统一,要求各建设(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一步重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开工前要认真学习《苏建质(1998)185号》文件(在验评资料的第一页)和“验评资料的使用说明”,按总目录进行编目、填写,竣工前按“使用说明”装订成册,另应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按“使用说明”中的最后一条的要求装订成册。
总目录(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质量资料核查单
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1.1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资料中的工程概况应填写完整,“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核)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应在工程竣工时填写好,并按要求签字盖公章。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应有建设(监理)单位签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应盖公章,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工地代表应由报监时人员签字。如外地单位盖章的“昆山分公司”或“昆山工程处”或“××××项目部”等的,需附总公司的全权委托证明书。
1.2建筑材料、构配件合格证应放在汇总表后面,相应的检测报告应放在合格证后面,并要求合格证为原件或供货单位盖有红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定要清晰,同时施工的工程,应有建设(监理)单位证明。具体抽检项目及数量按规范要求进行,水泥检测,袋装200T/批、散装500T/批非同一炉窑批至少检测一次,钢筋按批次、规格抽查检测。检测报告无质监号、无见证送样或质监号与本工程报监时不符的,按未检测处。
(1)凡是在该工程上用的钢材都应有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对材料不合格的应及时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有不合格材料要更换的应及时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有不合格材料要更换的须有建设(监理)单位现场代表证明书,并签章、盖章。
(2)焊材焊接要有检测报告(原件),不合格的要进行双倍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焊条、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原件),焊工应用工艺操作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应有相应28天强度报告,检测报告应为原件。
(4)砌块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都应是原件。(填充墙可不检测,但应有当地技监局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5)具有防水要求的材料(包括瓦)都应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6)预制构件应有合格证,门窗要有产品合格证(包括型材)及型材测试报告。
(7)构配件都应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钢构、网架等产品还应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有该单位的公章。
(8)桩基测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测试的桩号由建设(监理)单位代表选定,由设计部门签定盖章后、送质监站备案。
(9)不合格和无效的砼、砂浆试块报告都应在表内填明,并在备注中注明处理方案和结果。现场检测强度不参加强度评定。
(10)钢结构焊缝无损探伤应按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每条焊缝按比例抽检且不少于200MM,检测单位须是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报告须有业主(或监理见证签字)否则报告无效。
(11)钢构高强度螺栓检测,应由建设(监理)单位代表在工程现场随机抽样,并见证送样到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测试。
(12)玻璃幕墙部分的检测材料,由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现场抽样。(苏州地区的硅硐胶相容性试验在苏州广济路284号检测)。
1.3各分部分项目工程的验收记录中要求各单位签上验收意见。
(1)定位验收记录是指施工单位根据红线规划定位进行放线,并用草图标明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位置,及标出±0.00参照点的图示或文字说明。
(2)(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应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做好标准点,并在基础分部结束后即测出初次高程(基准点假定为±0.00)每层结束测一次,最后一次应在竣工前进行,公共建筑、商住楼等应有第三方沉降复测记录。
(3)部分项质量评定,暂按照《建筑安装工程种类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分部分项说明、提要来验收、填写签字。
(4)采暖卫生与煤气安装工程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料还按原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并和土建等资料同交质监站,由水电主监员审核。
1.4以上资料先由项目经理检查,再由建设(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审查,并签意见、签名、盖章,再送质监站主监员核查打分。打分结果作为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该建设(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监理)的考核,并送交建工科及招标办备案,作为资质年检的依据。
第2篇:质监站监督工作程序
质监站监督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应到监督站办理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提交中标通知书
和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督规划按规定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报监手续办理完毕后,监督站安排该工程的监督人员,针对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
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质量保证能力,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监督站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
及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抽测。
四、质监站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和监督抽测中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有怀疑的,责成有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提出处罚建议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五、收到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通知》及有关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派人参加验收监督,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情况等实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六、对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
第3篇:质监站安全生产简报
质监站安全生产简报
通报:10月1日~10月7国庆长假期间,我组在监各项目值班人员坚守一线,基本均能到岗履职,按时上传到岗视频、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视频、报告当天安全生产情况等,其中比较完备表现较好的项目有**科技园项目、***项目、**大厦项目、**科技园项目等,不一一列举。
表现比较差的项目为**工程管理展示与***基地项目,该项目未上传国庆期间值班表,放假期间未上传工人班前安全教育视频,项目经理、总监亦未上传到岗视频,现按要求进行通报批评,对项目经理、总监个人和所在单位进行省动态扣分,并黄色警示2个月。***项目**项目经理在我监督小组周一的不定时抽查点名时未能提供在岗视频,亦未说明原因,对其个人和公司进行省动态扣分。
请各项目严格遵守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相关要求,按时上传到岗视频、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视频等到岗履职影像记录。
特此通报。
第4篇:关于质监站安全监督检查通报的 回复
临吉S19字[2011]第16号
关于临吉高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通报的回复
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011年5月15日,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对我合同段质量安全进行了综合督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举一反三,于5月16日,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排查小组对我标段进行了一次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责任人。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原材料的检测;
2、砼的强度检测;
3、试验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
4、施工工艺的控制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防护用品的领用情况及安全费用的投入情况;
7、构造物的外观及尺寸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
9、防排水系统的完善情况;
10、内业资料。
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部分用于桥头搭板施工的碎石压碎值不符合规范要求。 整改措施:将压碎值不合格的碎石全部清理出场,已于5月20日整改完毕。整改责任人:王小俊
2、试验实使用的压碎值仪不符合规范要求。
整改措施:更换符合规范要求的压碎值仪,已于5月26日整改完毕毕。整改责任人:郝汝峰
3、人身意外保险过期,部分作业人员未配戴安全帽。
整改措施:将人身意外保险续保,对未戴安全帽人员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心须配戴安全帽,已于5月25日整改完毕。
整改责任人:李春生
4、防撞墙局部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梁板预制局部几何尺不符合规
范要求。
整改措施: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加大自检频率务必做到自检合格率达到100%。整改责任人:刘贵明 冯存地
5、标准试验报告不全,资料内容不完善。
整改措施:首先对标准试验报告进行检查整理,其次完善内业资料,内业档案必须逐条整理、查漏补缺,细致完成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整改责任人:张旭泽 马锋燕
临吉高速S19合同段项目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质监站
检查
回复 抄 报:临吉高速公路第四总监办 2011年06月15日
第5篇:质监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已在我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站将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为有序、高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内建工【2011】181号),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勘察单位为,设计单位为。结构型式为,层数,基础类型为,建筑总面积为平米,建筑总高度为 ;
二、监督组织
该工程监督工作由土建监督 科监督,科长,联系电话 ;工程联系人,联系电话 ;
三、监督管理方式及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科将重点对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以及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履行法定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执法。
(一)监督管理方式
本工程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巡查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1、抽检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2、抽查、抽测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抽测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结构实体和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
5、抽查地基处理、桩基础、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空间结构、幕墙等施工质量,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6、监督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二)抽查抽测主要内容
1、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检测数量和结果、桩基验收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原材料检测试验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混凝土强度评定,砌筑、抹灰砂浆强度评定;
2、抽查梁、板、柱钢筋安装质量,重点是结构主要受力节点、悬挑构件等部位;
3、抽测主要受力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主体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
4、抽查重要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6、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主要监督工程项目建造师、总监以及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和与招投标承诺人员相符性以及到岗履职情况,核查勘察、设计单位签署设计变更情况。检查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当工程施工到以下环节时,有关责任单位应通知工程监督科: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通知监督科;
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监督科;
监督科将结合工作安排及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在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下,提前七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书面通知监督科。监督科将按照验收时间、地点到场进行监督。
(三)其他事项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责任单位队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外,也应第一时间报告监督科;
2、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建筑节能等的设计变更,应按(内建设【2014】151号)《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勘察设计重大变更审查管理办法》规定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监督科;
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认真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擅自进行钢筋代换,不得偷工减料,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进场材料验收并及时登记入帐、送检以及检验批、分项工程自检验收工作。
4、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施工质量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发生质量问题应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科。
五、监督检查处理
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监督组在抽查抽测中发现存在影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进行改正。责令改正将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局部停工整改或责令全面停工整改等方式。
2、有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拒不整改的我站将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限制个人职业资格、限制招投标、企业资质就位核查等行政处罚;对拒绝整改已造成主要使用功能缺陷的质量问题向社会公布;
3、对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在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11】27号)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按规定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4、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单位有严重违反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作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重点对象。
附:相关强制性要求
门窗安装工程
一、固定片应用Q235钢材,其厚度≥1.5mm,宽度≥20mm,长度>140mm,表面必须进行镀锌处理;镀锌钢衬厚度≥1.5mm,型式按相应图集要求制作,拉片必须用φ8内胀栓固定,砖墙上严禁使用射钉固定,窗必须加附框。
二、门窗框四周注胶,必须采用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
三、附框固定片上、下各150mm设一道,中间超过500mm加设一道,拉片应双向固定。 四、附框固定片严禁固定在空心砌块上。
五、下列建筑的门窗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
(二)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 六、窗必须加设附框。
抹灰工程
一、填充墙与混凝土构件交接处挂纤维网,长度不小于200MM。
二、填充墙处抹灰必须两遍成活,底子灰抹完,待六七层干时挂镀锌网(网眼尺寸10MM*10MM直径0.7MM),再抹面灰。
栏杆、栏板工程
一、室内楼梯栏杆高度从踏步边缘算起≮900mm,梯井平直段高度≮1.05m。
二、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24m以下≮1.05m,24m以上≮1.1m。
四、栏杆严禁设置横向易攀蹬的水平栏杆。 五、栏杆竖向杆净距≯110mm。六、栏杆距地100mm高度内不应留空。七、窗台高度低于900mm的必须设防护栏杆。
相关工序施工: 一、钢筋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一)钢筋绑扎工艺流程
核对钢筋半成品→划钢筋位置线→运钢筋到使用部位→绑扎基础钢筋(墙体、顶板钢筋)→预埋管线及铁件→垫好垫块及马凳铁→隐检。
(二)模板安装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确定组装模板方案)→搭设内外支撑→安装内外墙模板(安装顶板模板)→合模前钢筋隐检→预检。
(三)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养护。二、砌体工程工艺流程
清理基层→施工放线→绘砌块排列图、立皮数杆→后置拉结钢筋→墙底坎台施工→选砌块(按砌体类型浇水湿润)→满铺砂浆→摆砌块→(圈梁或配筋带施工)→(安装门窗边预制砼块)→摆砌块→安装门窗过梁→浇灌构造柱→技术间歇不少于 14天→砌筑顶部配套砌块(或灌细石混凝土)→挂加强网
三、抹灰工程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浇水处理→抹灰饼→墙面充筋→分层抹灰(填充墙挂网)→保护成品
科 长:
监督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第6篇:质监站12328中心工作职责
南昌市交通工程质监站12328投诉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组织调查、协调处理社会各界各类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问题问题的投诉、举报;
2、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以及市各部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行政效能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投诉。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机关行政效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问题转办件或批示件。
4、负责各类投诉件的受理登记、拟办、分办、转办、交办、督办、反馈、回复、综合、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
5、做好投诉查访情况通报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投诉办理工作情况,6、负责对投诉办理工作的考评,建立考评台帐,落实考评工作。
7、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社会各届关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面上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南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1月10日
第7篇: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职责[全文]
安全监督副站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站长负责分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标准。
三、审查签署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四、负责受监工程的监督计划实施,组织检查和复核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动态。
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负责市级、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检查、初评工作。
六、参与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发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交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定期抽查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并督促完善。
九、负责对工程的基础、主体、装饰阶段安全评估的考核验收。
十、定期组织或不定期组织对受监工程安全的检查,公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情况。
十一、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安全监督科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受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的编制、交底。
三、负责向监督小组下达安全监督工作任务。
四、对受监工程开展常规巡回监督抽查,组织或参与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安全行为的责任主体,按程序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并组织复查。
五、指导、监督施工企业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参与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现场考评验收。
六、负责审核受监工程监督档案案资料。
七、负责组织处理工程监督过程中安全问题及有关安全上访投诉事件。
八、定期召开科室业务工作会。
九、参与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对分管站长负责,定期或及时向分管站长汇报工作。 十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廉洁勤政、注意工作作风、讲究工作质量,主动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十
二、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组长做好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二、熟悉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安全检查评定标准等有关资料,编写受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并按照安全监督计划实施监督工作。
三、检查受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评估。
四、深入施工现场,对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等实施重点监督。对受监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现场巡检和检查评价。
五、负责对受监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安全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对参建各方安全行为的监督、收集、整理、填写受监工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认真填写监督工作台账,及时报告受监项目安全监督情况,并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总结。
八、做好安全监督统计资料的上报。
九、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受监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的整理及归案工作。 十
一、在监督组组长的指导下开展监督工作。
十二、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廉洁勤政、注意工作作风、讲究工作质量,主动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十
三、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方针、政策等,依法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二、编制受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和实施办法;制定本区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掌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统计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报表。
四、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五、深入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安全行为的责任主体,按程序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六、组织对工程的基础、主体、装饰阶段的安全评估,竣工阶段的安全综合评估。
七、负责监督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规费的使用落实情况,参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及动态考核工作。
八、全面了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对受监工程的安全监督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建立相应基础台帐,实
行规范化管理。
九、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建筑工程有关安全上访投诉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配合好其他科室的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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