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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调研报告

作者:jiaruipeter | 发布时间:2020-12-13 06:09: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党员发展调研报告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党的基层组织,而农村党组织的活力在于发展新党员,增添新鲜血液。贺国强同志曾经指出:“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农村党员是党在农村的骨干力量”。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的基础性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村共发展党员***名,其中男性**名,占***%,女性**名,占**%;40岁以上***人,占***%;高中以上**人,占***%。

二、基本做法

近几年,我村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着力在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党员教育与管理上下功夫,较好地实现了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1、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上下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为适应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需要,我们从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入手,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帮助基层党员、干部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支部成员都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环节做到了及时发现,并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把发

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大加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

2、健全培养教育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数量稳定、充满活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我们坚持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管理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主要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培训、党日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只是,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作为向党组织推荐的重要依据。

3、健全审批管理机制,构建制度规范、标准高、程序严的入党流程。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始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审批和发展党员。一是严防突击发展。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严把发展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审查制、支部大会讨论制等制度,以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三是严格审批手续。严把“三关”,即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发展的决议;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然后上党委会审议和表决;预备党员转正关,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近年来我们发展党员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员结构不够优化。党员结构有待优化,一是女性党员比例偏低;二是农村党员文化程度偏低;三是农村党员年龄偏大。

2、少数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的问题。少数党支部对于发展新党员,不能全面地从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存在着只要交了入党申请书、只要业务能力强、只要一时表现好等片面的衡量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门槛,放松了要求,新党员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3、大批农村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限、入党热情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青年都不愿留在家务农守业,大量的优秀青年长年在外打拼,村党支部了解不了其表现,同时大部分青年也不愿回乡创业,入党热情不高。

4、存在担心,认为入党吃亏。一部分青年农民怕入了党在计划生育等大事上,影响个人利益;一部分农民怕入了党每月还要交党费,一年下来,自己的抽烟钱就被搭进去了;一部分农村青年怕入了党,三天两头支部找自己学习、开会,会耽误自己挣钱时间,认为还是不入党好。

四、意见和建议

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各级党组织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对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加强农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基础。一是完善党内各项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制度,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党规、党法、党纪教育;二是切实转变作风,在广大群众中树立共产党的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里装着群众,行动上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加强村民自治。以制度管村、以制度治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为群众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四是整顿后进班子。坚持“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对后进班子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及时调整私心杂念较重,对发展党员不重视的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加强农村党支部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完善农村党员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党员结构。 要坚持合理规划,做到科学发展。发展党员要重点向农村青年后备干部倾斜;向率先致富又能帮助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倾斜;向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倾斜;向回乡创业的优秀务工人员倾斜;向优秀妇女同志倾斜。

(三)坚持党员的发展与管理并重,确保党员质量。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质量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正确处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关系,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严把支部大会关、走访座谈关、党委审批关、预备转正关,切实把素质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对象吸引党的队伍中来,从源头上保证新

党员的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管理疏通“出口”。严格入党程序,对手续不全、素质偏低等不合格的坚决不批;严肃查处党内违法违纪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以思想教育为主导,创新学习形式,大力提高农村党员综合素质。

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的基础性工作。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围绕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致富能力,应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一是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我们在注重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用党性原则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教育党员的同时,学习内容应向培养党员掌握农村实用技术,增强发展经济,带头致富的能力方面进行拓展。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要充分运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组织网上学习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指导,组织党员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党员涉及政策、实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乡党校、“远教”站点,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支两委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逐步形成农村知识化、科学化。

第2篇:发展党员调研报告

水利局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水利局党委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数量和质量并举,原则和标准兼顾”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得发展党员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文化素质有了提高,党员的年龄结构有了改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了明显增强,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员队伍状况及发展党员情况

我局共有党支部13个,党员167人,其中女党员31人,占党员总数的19%;35岁以下党员15人,占党员总数的9%;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76人,占党员总数的46%;少数民族党员22人,占党员总数的13%。四年来累计发展党员9人,其中新发展女党员4人,占发展总数的44%;新发展35岁以下党员6人,占发展总数67%;新发展大专以上学历党员7人,占发展总数的78%。

二、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做法

1、坚持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2007年初,水利局党委制定了《水利局2007--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对发展党员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发展数量、年龄文化结构、培养措施和领导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使发展党员工作措施具体、责任明确。每年年初,局党委委在1安排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时,又对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作以安排,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年度任务,使发展党员工作任务更加具体。同时,局党委要求各支部每季度要把发展新党员名单上报党委备案,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支部加强督促指导。由于做到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克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避免了随意发展的现象。

2、坚持平稳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2007年以来,我局始终保持稳定的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所发展的9名新党员分布在水利系统各条战线。在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分布和结构的同时,还注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出各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通过坚持平稳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不仅保证了发展党员的数量,而且有效地改善了党员队伍的结构状况。

3、坚持抓“点”与带“面”相结合。按照局党委要求,每位党委成员都确定有党建联系点,在指导联系点工作时,都把发展党员作为指导调研的重点。同时结合实际确定几个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党支部作为党委党建工作联系点,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联系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进展。

4、坚持明确要求与实行激励机制相结合。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局党委就发展党员的数量、质量,都有明确的要求

和规定,并建立了逐级检查督促制度。年终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评比通报;党委每季度要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同时,还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激励机制,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委和党支部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党委、支部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挂钩;二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在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比重,突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将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这些激励措施的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局发展党员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党员结构不尽合理。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男女比例失调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中老年党员多,青年党员少;男党员多,女党员少。

2、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少。2009年入党积极分子3人,2010年入党积极分子2人,党员后备力量不足。

四、今后发展党员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关系到党的生命的基础性工程。在新时期,面对新情况,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有赖于强有力的党员队伍作为完成党的各项历史任务的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增强责

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抓好落实。

2.加强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要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法纪教育,坚决抵制党内存在的一些以权谋私、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对那些为政不廉、影响恶劣、破坏党群关系、玷污党的形象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广大群众跟党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3、强化培训,建设高素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是加强理论培训。紧密联系广大青年的思想实际,利用党员活动阵地,采取多种形式,集中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二是充分发挥积极分子在工作中的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在工作中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党的先进性,增强对党的宗旨、党员标准的认识。三是针对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状况,把35岁以下、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和妇女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教育培训。同时指派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与他们结对子,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他们靠近党组织,经常与他们谈心,交流思想,帮助他们早日加入

党组织,壮大党员队伍。

4、规范程序,健全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党委、党支部、培养人、发展对象各自职责,使发展党员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促进发展。

5、落实责任,保证发展党员工作顺利进行。

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发展党员工作抓的实不实,关键在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党支部书记不抓发展党员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发展党员工作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同时,要注重把那些党性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为发展党员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

中共喀左县水利局委员会

2010年7月26日

第3篇:党员发展工作调研报告

XX镇党员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镇个别党支部在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从今年开始,我镇党委组织科对上半年党员的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用面上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抽样调查与蹲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镇XX个党支部上半年的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摸清了全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二、主要做法

1、抓培养,强化教育,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点放在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教育。各基层党委依托基层党校,采取集中培训、作报告、演讲比赛等多种教育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实行专人培养考核责任制。要求支部成员分包重点培养对象,党员分包积极分子,每月找积极分子谈一次话,支部定期研究制订培养教育措施。三是在日常工作中,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行动中锻炼培养自己,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促其尽快成熟。四是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积极分子队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支部每季度考评一次,半年分析一次情况,根据考评和

分析的情况对积极分子进行调整和充实。

2、抓规范,坚持标准,严把“入口关”。在审批程序上,采取六项措施:一是建立上一级党组织委派指导员制度。为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镇委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要委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指导员,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从确定积极分子到支部大会确定预备党员都要积极参与指导,并在决议上签字;二是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基层支部在发展新党员前,应提前两周向群众公布拟发展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凡群众反映强烈的支部要派专人进行调查,在问题未查清之前不得发展;三是实行对发展对象预审制。发展前由镇委组织部详细审察基层党委整理上报的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对个别材料不规范、不完善的坚决予以退回,责成有关党委重新整理;四是镇党委成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详细了解其入党动机以及对党的认识,并同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发展对象的真实表现情况;五是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到镇委党校进行集中系统培训,通过培训,使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全面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并对发展对象进行理论测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发展;六是严格检查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定期检查调阅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会议记录。并坚持做到“六不发展”即:未参加集中培训的不发展,没有本人申请和思想工作汇报的不发展,政审不完备、不清楚的不发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不发展,“文革”中和“**”期间有问题的不发展,培养考察时间不到一年或未经公示的不发展。

3、抓管理,跟踪问效,认真把好党员转正关。一是建立入党介绍人联系制度。发展对象被接收为新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预

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并定期向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便党组织及时全面地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预备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根据联系人汇报情况和组织考察情况,每半年做一次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跟踪考察卡》,供讨论转正时参考。三是实行公示制度。让党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党员监督和评议,依照公示和评议结果确定是否按期转正,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新的“起跑线”上做出新的成绩。

4、抓难点,对症施治,解决个别农村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的问题。近年来,镇党委从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采取得力措施,消除了二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空白村”。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制订了发展党员的五年规划,实行镇党委委员包村的办法,把解决发展党员“空白村”问题作为对基层党委、支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确保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分类指导,对症施治。对于因发展党员中家族派性干扰,班子内部不团结,影响了发展工作的软弱涣散的班子,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组织调整。对于集体经济薄弱的村,镇委派经济实力强的局委分包;对班子软弱的村,派组织人事部门分包;对社会治安较差的村,派公安、政法部门分包,有针对性地驻村帮助开展工作,提高党支部对群众的吸引力。针对少数农村青年农民拒不发展的问题,下决心疏通渠道,消除障碍;对一些忽视发展工作,班子老化、后继乏人的村支部,加强教育和引导,并明确要求各支部成员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使其尽快成熟,每年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

三是严格奖惩,层层落实责任制。每年初,镇委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镇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村级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把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党建工作规划,制定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一是个别村支部不愿培养发展新党员,有怕培养了“苗子”,顶了自己的“位置”的思想,认为这个不够条件,那个不够成熟,以致造成有的村级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二是极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协调,班子成员不团结,矛盾重重,在发展党员时思想不统一,意见不一致,形不成支部决议,无法发展新党员;三是有个别青年要求入党动机不纯,思想认为较差,仅是为了当官发财,谋取私利。

2、发展党员的视野不宽,新党员素质不高。从近年来发展党员的来源看,新发展农村党员主要地村委会委员中的非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一些长期在村上生活的群众,外出经商打工和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十分有限。新发展的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不到75%,有一技之长和“双强”能力的占不到70%。

3、个别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够严格。对发展党员工作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甚至极个别支部存在着不召开支部会,由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以致造成党员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有意见,引发农村的不安定因素。

四、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加

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从思想上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行动上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强化领导责任,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要强化培养教育,注重质量和改善队伍结构的有机结合。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其培训教育效果。在培训教育的内容上,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文化素质的不同因人而导、因势利导,体现针对性、时代性和现实性。一是要抓好培养教育,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要注意调查研究各行各业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年农民的政治追求和入党心态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有计划地充分利用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和电化教育手段,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二是要突出发展重点,努力达到“三化”标准。在发展党员时,重点应做到“三个倾斜”,即向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农民、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镇企业骨干和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倾斜;向长期未发展党员、致使村级班子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村倾斜;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妇女比例较小的村倾斜。要努力达到“三化”标准,即突出年轻化,要求发展的新党员35岁以下的要达到75%以上;突出知识化,要求发展的新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占70%以上;突出技能化,要求发展的新党员要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强”能力。三是要拓宽培养积极分子的视野。要以共青团“推优”为

主渠道,倡导其他群众组织“推优”活动,开阔视界,吸收众多的优秀骨干,拓宽发展党员源头。要从改善党员结构,改变党员年龄老化的现状出发,采取支部分工,党员与发展对象结对子培养,开展“一帮一”、“一带一”活动,把后备队伍建设好,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强化动力机制,增强组织吸引力。一是要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巩固“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的成果。通过干部驻村帮扶,下派工作队员,帮助村党支部制订经济发展规划,选择致富路子,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增强党支部自身的吸引力。二是要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在村级组织中深入开展“双规范、三文明”活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富民强镇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切实改变部分党员政治观念淡薄的倾向。三是要以学习先进人物,开展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调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和支部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领办、创办致富项目。同时,注意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干部,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大张旗鼓地彰显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树典型、学典型活动,在党内形成一个讲宗旨、讲奉献、讲党性的良好氛围。四是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评议中群众意见大的支部成员实施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党员予以严肃处置,以纯洁党的队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4、实施激励机制,严格考评奖惩。奖优罚劣,既是对工作绩效的评价,又是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要严格“双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肃支部定格分类标准,凡支部有积极分子而一年未发展党

员的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二年未发展的不能定为一类支部。二是要明确责任,用组织保证的形式,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明确镇党委书记在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中是“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求支部书记要负总责,组织委员要严格按程序作好培养、考察、发展的业务工作,如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其主要责任人就地免职,从而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化。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是继续实行预审制,即在发展前,详细审察基层党委整理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政审材料。包括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展对象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发展程序是否规范等。二是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将拟发展入党或拟转正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等,向群众进行公示,并在公示内容、时间、形式、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反映。三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要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党支部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分管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

第4篇:异地发展党员调研报告

二、工作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青岛市崂山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从创新机制、创新措施等方面入手,严把“五个关口”,进一步提高异地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一是实行“关口前置”,严把异地入党入口关。异地入党是指因外出务工、经商、办厂、居住、进修等原因,离开户籍所在地,被户籍地以外的党组织吸收入党。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区规定,外出人员申请入党,必须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可以由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发展入党。

二是实行“双重培养考察”,严把异地入党培养考察关。采取以发展地单位党组织为主、户籍所在地党组织配合的办法,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共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全方位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当发展对象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接收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在征求我区基层党组织意见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三是实行“两公示两审查”,严把异地入党政审关。我区规定,异地党组织向区内有关党组织进行函调或外调,必须通过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或开写介绍信。基层党组织按照“两公示两审查”的程序,对异地入党人员进行政审。一是公示在外工作情况,证明材料由当地县(区)级组织、劳动部门出具。二是公示政审内容,基层党(工)委收到外地政审函后,将政审函等有关情况在政审对象所在社区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天。三是社区党组织审,公示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根据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出具政审意见,报基层党(工)委。四是党(工)委审。基层党(工)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政审结论和有关意见,加盖党(工)委公章后,寄回外出地党组织。

四是实行“一审查三核实三不接收”,严把异地入党组织关系转接关。一是“一审查”,即认真审查党员档案。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看材料内容之间逻辑关系是否矛盾、时间关系是否混乱,是否有省掉程序或不按程序发展的问题。崂山区各党(工)委根据审查结果,将档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填写《异地入党党员情况反馈表》,报崂山区委组织部备案。二是“三核实”,即向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核实,向当地组织部门核实,向发展地乡镇党委核实。根据《异地入党党员情况反馈表》所反映的问题,崂山区委组织部派专人到“问题党员”所要转入的街道、社区进行调查,并就“问题党员”的情况函询发展地组织部门、发展地乡镇党委,主要核实“问题党员”身份是否属实,了解其在当地工作生活期间的表现情况。三是“三不接收”,即培养考察时间达不到规定期限的不予接收,入党材料不齐、程序不完备的不予接收,模范作用不突出、群众威信不高且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接收。

五是实行“一案两追究”,严把异地入党责任关。按照“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异地入党的,党组织关

系不予接收,并向其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反映,建议按有关政策规定取消其党员资格,并对有关基层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区内基层党组织发展的异地党员,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发展党员程序的问题,将责令基层党组织取消其党员资格,追究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个别异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发展党员要按照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等程序进行。对没有进行政治审查和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个别异地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存在程序把关不严,入党材料不齐全等问题,有的没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教育培训,有的没有进行全面考察,有的政审材料没有经原籍地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党组织审查,没有征得原籍党组织的同意就发展入党了,甚至个别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人也入了党

二是个别异地基层党务工作者违规发展党员。中央组织部规定,外出人员申请入党,必须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有的异地基层党务工作者却无视组织原则,违反政策规定,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

三是个别人员利用地区差异或“熟人”投机入党。在一些地方,个别人员综合素质一般,群众基础比较差,无法在本地入党,便利用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异,采取“外出投资”的办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参股开办企业,换取入党资本,或在入党地有“熟人”,成为典型“关系”党员,在当地入党转正后再转回原籍地。

针对发现的问题,需要各级组织部门高度重视,从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多方面入手,严把“五个关口”,进一步提高异地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确保党员质量。

一是严把入口关。异地入党是指因外出务工、经商、办厂、居住、进修等原因,离开户籍所在地,被户籍地以外的党组织吸收入党。应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各级组织部门应按照规定,严格审查申请入党的外出人员,若其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可以向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否则,应向其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当他们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后,接收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必须征求原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同意后,才能将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可以由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发展入党。

二是严把考察关。采取以发展地单位党组织为主、户籍所在地党组织配合的办法,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共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全方位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当发展对象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接收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在征求我区基层党组织意见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三是严把政审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异地入党的,入党前必须派专人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政治审查,要同当地党组织和机关群众进行座谈,了解真实情况。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是严把关系转接关。实行“一审查三核实三不接收”制度,“一审查”,即认真审查党员档案。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看材料内容之间逻辑关系是否矛盾、时间关系是否混乱,是否有省掉程序或不按程序发展的问题; “三核实”,即向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核实,向当地组织部门核实,向发展地乡镇党委核实; “三不接收”,即培养考察时间达不到规定期限的不予接收,入党材料不齐、程序不完备的不予接收,模范作用不突出、群众威信不高且反映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接收。

五是严把责任关。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追究责任制。凡是流入地党组织没有向入党申请人原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进行政治历史情况审查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在回迁时,当地党组织对其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各单位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异地发展党员工作,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加入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相关“入党人”的党员资格。

一、把握外出人员异地入党的具体条件

异地入党是指因外出务工、经商、办厂、居住、进修等原因,离开户籍所在地,被户籍地以外的党组织吸收入党。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外出人员申请入党,若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并已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可以由工作生活所在地有关党组织发展入党。

二、做好外出人员异地入党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异地发展党员以发展地单位党组织为主、原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党组织配合,共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全方位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当他们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接收其入党申请的外出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需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两地党组织要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认真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三、规范外出人员异地入党的政审出具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异地入党的,入党前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受理政审单位。我区受理政审单位为具有发展党员工作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基层党组织收到外地政审函后,需将情况及时报所在基层党(工)委,由基层党(工)委统一受理政审。没有发展党员工作审批权限的基层党组织无权受理外地政审手续。

(二)受理政审条件。1.函调单位。崂山区外党组织向我区有关党组织进行函调或外调,必须通过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或开写介绍信。如非外调单位指派人员前来政审,由政审对象或其亲属朋友等携带政审函到基层党组织索取政审材料的,一律不予接洽。

2.证明材料。外地党组织到我区基层党组织进行政审时,应同时提供政审对象已在该地连续工作生活二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当地县(区)级组织、劳动部门出具。

(三)政审工作程序。一是公示政审,接受监督。我区基层党(工)委收到外地政审函后,将政审函等有关情况在政审对象所在社区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天。公示期间,如有来信或来电反映情况,应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材料。二是支部讨论,确定意见。公示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根据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出具政审意见,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后,报基层党(工)委。三是党委把关,审核回复。基层党(工)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政审结论和有关意见,加盖党(工)委公章后,寄回外出地党组织。

四、高度重视异地入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党(工)委对异地发展党员问题,要高度关注、从严审查,严把组织关系转接关,切实发挥好组织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一)要严格审核党员档案。首先从程序上审查,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操作规程开展工作,是否有省掉程序或不按程序发展的对象。其次从入党材料上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之间逻辑关系是否矛盾、时间关系是否混乱。各党(工)委在审查过程中,对确属按正规程序发展入党的,按规定程序转接其组织关系;对入党程序或入党材料中存在问题的,停止转接其组织关系,将档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填写《异地入党党员情况反馈表》,报区委组织部。

(二)要加大对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党员的调查处理力度。区委组织部将根据反馈情况向对方组织部门发函,核实其党员身份,了解其在当地工作生活期间的表现情况。经过调查核实,对方组织部门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其党员身份的,按规定程序转接其组织关系;对发现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证明或者违规发展入党的,组织关系不予接收。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可指导社区通过召开支部大会等形式,通报有关情况,同时加强对申请入党人的教育引导,既保护其入党积极性,又引导其树立正确入党动机。对不服从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组织程序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时期内不予发展。

(三)要加强对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绝转接的党组织和党员,各党(工)委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对拒不纠正的,要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各基层党组织对异地入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有关情况随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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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发展党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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