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压实地方政府化险责任难点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压实地方政府化险责任难点专题调研报告
结合我辖区实际,就相关内容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报告如下:
一、当前地方政府采取的主要化险措施及真实成效
(一)地方政府采取的主要化险措施
1、地方政府较为重视公职人员诚信的作风问题,由XXX成立工作专班向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征信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公职人员征信问题开展自查。督促公职人员履行还款义务和担保责任。
2、针对我辖区机构提出的目前面临的“不良贷款清收难,持续经营面临巨大压力”、“法院立案难、胜诉案件执行难,失联人员传票送达难”及“部分公职人员信用意识差,信用环境亟待提升”三大难题。由金融办牵头负责推进,先着手解决公职人员作为借款人的业务,尽快解决公职人员逾期情况。由各机关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并将各自如何推进公职人员清收拖欠贷款的计划汇报给旗金融办主任,再由金融办主任汇总后进行反馈。
3.我辖区机构已向属地党委政府报送2次不良资产化解工作报告,请求提供切实有效的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了监督和跟进风险工作,督导化险力度在持续增强。
4.法院方面多次组织会议,听取我辖区地方法人机构在诉讼方面存在的困难,就接下来如何推进诉讼业务进行沟通交流。
二、在推动地方政府履行化险属地责任过程中的难点。
一是根据当前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地方政府属地金融风险处置权的主要实施主体属于地方金融办,但地方金融办的性质定位、职能设置、组织体系和人员管理尚存在一定问题,对地方政府金融风险处置权的有效运用形成了限制。
二是地方政府由于肩负了诸多属地稳定和发展的责任,加上财政方面的压力,导致在履行化险责任方面可能会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但截至目前来看,属地政府在化险工作中依然坚持履行职责,帮助属地金融企业化解风险共渡难关。
三、地方政府不愿履行属地责任或履责不到位的原因和顾虑,政府真正愿意履责或投入“真金白银”支持化险的条件是什么。
地方政府都是愿意也是坚决履行属地化险责任的,但是由于发展水平不均,财政收支不同,导致地方政府在综合衡量全部工作任务的时候会区分轻重缓急采取不同方式对待。根据目前形势来看,我辖区金融风险依然可控,故地方政府研判尚未投入更多精力和财力。
三、本地区采用政府银行合作批量转让不良出表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潜在风险。
我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工作要求,采取传统不良化解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尚未开展过政银合作批量转让不良工作模式,对于批量转让模式蕴藏的风险点尚不明确。
四、政策建议和诉求
一是建议政府监察部门对拖欠银行贷款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督导,并将该行为与公职人员各项考核指标挂钩。对于长期欠款不还,造成不良影响的公职人员应停职、降级或撤职,营造当地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是地方法院在机构化险中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因为法院对案件结案率有考核,建议中级法院对旗县法院设置金融机构案件考核目标,且在法院开设金融机构案件绿色通道,形成金融专班,特事特办,并将金融机构案件办结率作为绿色通道人员重要考核指标,提高金融机构诉讼效率。
三是请求地方政府帮助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进行抵债资产处置。希望政府能够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优先考虑银行抵债资产,切实解决抵债资产处置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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