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欺凌案件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校园欺凌案件的思考与建议
一、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
一是家庭管理方面。现在的初中在校学生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为“4+2+1”的倒金字塔型,往往1个孩子由祖辈和父母共6个老人进行抚养,特别是隔代溺爱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孩子的“三观”扭曲,唯我独大,受不得屈,没有感恩的心,想干啥就干啥。
二是学校管理方面。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许多学校往往忽视了对学生品德、法律意识、心理层面的教育,学校健康的文化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学生在分数的高压下产生厌学情绪,就会通过欺凌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想要从其他地方追求肯定和被认同感。
三是社会管理方面。当前互联网、智能手机广泛应用,在带来工作、学习、生活便利的同时,给心智正在形成的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被“钻空子”,受当前社会多元化影响,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一些不良学生声称:我只要没到16周岁,只要不杀人、不放火,干点其他违法犯罪的事没啥大不了,也判不了刑。
二、整改思路及工作建议
(一)针对家庭教育缺失。一是建议各部门发挥本职作用,强化沟通形成合力。青少年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多方努力,建议教育、妇联、乡镇(村)、街道(社区)、共青团、机关工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建立并完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二是建立家庭、社会、学校共同育人机制。深入开展家长学校,加强家校共育工作,持续开展“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结对帮扶工作,拓展学校对学生管理方式,建立教师家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家庭、社会、学校公共育人新格局。
(二)针对学校教育薄弱环节。一是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利用青少年普法网、开学第一课,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竞赛、模拟法庭等,切实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与能力,逐渐养成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充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多数学校的心理教师都是兼职的,专业型不强),设立心理课程,结合实际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建立相关档案台帐,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思想动态,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调节,从而防止不良行为倾向的形成。
(三)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一是加强隐患排查。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校园及周边经常性地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建立“问题学生”、“不良学生”教育管理台账,发挥综治副校长、民警护学岗作用,整合家庭、学校、公安及社会力量,对问题学生进行心理矫正、疏导引导,关心关怀他们的成长进步,鼓励他们向好向善的点点滴滴,实行“多+1”、“面对面”、“手把手”的情感关怀,在教育、管理、保护上下足功夫。二是落实部门职责。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宣传部严把意识形态建设、市委网信办肃清舆论导向、市委统战部解决宗教民族思想纠纷、市公安局为校园安全提供执法保障、市司法局提供司法支持、市财政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市住建局落实校舍安全监管、市城管局依法对校园周边摊贩治理、市交通运输局为校园交通安全提供保障,与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消防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属地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联合护校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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