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摘要:该篇《莫默的嘟嘟》的作文为初二作文,由作者“zhuxun520”与大家一起分享,体裁为日记作文,400字作文,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全文,你觉得作文中哪段或哪句写的最好呢?同时,你发现哪里有错句或错别字吗?请点击这里评论吧!
莫默是在放生池捡到嘟嘟的,那时嘟嘟还是个小不点。莫默很喜欢嘟嘟,因为她是一只通人性的龙虾。每次莫默喂嘟嘟吃饭时,嘟嘟总是开心的跳出水面,好像在说开饭了开饭了。莫默是个忧郁的孩子,他不喜欢阳光。总是藏在阴暗角落写着悲伤日记,那是他存放的秘密,他一个人的秘密。所以嘟嘟很想了解莫默,他虽然还是会笑,但真正忧伤的人是在笑容背后流着无人知晓的眼泪,在众人面前戴着快乐的假面,然后在人潮散尽后默然。原来笑是最能表达悲伤和绝望的,真的。嘟嘟好希望莫默好起来。仙女拉拉知道这件事后,决定帮嘟嘟实现愿望,但愿望是要付出代价的。有失必得,有得必失[死]。嘟嘟答应了。
走的那一天嘟嘟没有悲伤却显的很快乐。到死莫默也不知道其实嘟嘟不是龙虾,是人,是被巫婆施法变成代罪的龙虾。许多人都单纯的想莫默是嘟嘟的主人,嘟嘟应该这样做,其实不是主人关系这样简单。还因为莫默很像从前的嘟嘟。
贵宾犬,大家也许听过吧!那是一种外国的狗,因为一般是贵族的妇女或是有钱的妇女喜欢抱着出入高级餐厅,所以也叫贵妇人狗!而我家养拉一只贵宾犬!名字叫嘟嘟!嘟嘟嘟嘟大家也许会想到肉。
我的妹妹小名叫嘟嘟,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可爱大王”。可爱自然缺少不了外表:嘟嘟长着水亮亮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可爱极了。当她干坏事了,妈妈要骂。
从前有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熊,因为它全身是棕色的,除了肚子是粉红色的,所以大家都叫它嘟嘟。嘟嘟厌倦了整天在森林里生活,于是它就想出去逛逛。嘟嘟拿着食物瞒着大家出发了。可是没。
老师随机赠送作者:如果只有火才能唤醒沉睡的欧洲,那么我宁愿自己被烧死,让从我的火刑堆上发出的光照亮这漫长的黑夜,打开那些紧闭的眼睛,将人类引进光明的的的真理的殿堂。——布鲁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