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摘要:该篇《十四岁那年的篮球》的作文为初三作文,由作者“白白bai”与大家一起分享,体裁为叙事作文,500字作文,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全文,你觉得作文中哪段或哪句写的最好呢?同时,你发现哪里有错句或错别字吗?请点击这里评论吧!
十四岁时,我迷上了篮球。
是的,我一个女生喜欢上了篮球,在我们班,喜欢篮球的男生就不怎么多,更何况女生。所以,我们班的那群男生总是笑我,但,我还是喜欢篮球。
还记得我看的第一场篮球,是07年总决赛的第一场,也许是因为无聊,也许是因为压力,我在看电视时,就突然想看篮球,看了第一场后,我就想看第二场了,因为我被他们那种不到最后不放弃的精神给感动了。
篮球场上不仅拼的是汗水,还有团结合作的精神,以及运动员们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素质。通常比赛不到最后是分不出胜负的,所以还需要主够的耐心来打完比赛。
其实现在想想,我和篮球其实早就认识了。我小时侯就看完了《灌篮高手》这个有关篮球的动画片,长大后就和我哥一起去打篮球,到现在喜欢看篮球,虽然性质不同,但目的都是相同的。
想想,篮球真的改变了我十四岁的生活,还记得以前每天一放学就往家里冲,为的是能多看一分钟篮球,每次看到学校有人打篮球也都兴致勃勃的跑去看,因为我就是喜欢他们在篮球场上努力的样子,还有他们那种不放弃的精神。
感谢篮球,它丰富了我十四岁的青春。
永远记得十四岁那年的篮球。
十四岁那年,是我即将告别母校,走向新的学校。然而在这一年,我本该努力学习,迎接小考的到来,而我并不这么做。而是做了一件让我至今都以忘怀的事。那年,我放学回家根本就不用写作业。
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就在于它的无邪与无暇,就在于它的永不重回!十四岁的我在期待,期待那份希望;十四岁的我在品味,品味那份苦涩;十四岁的我在感伤,感伤那份失落。无论结局如何,我都会唱。
十四岁,懵懵懂懂的年纪,对什么事情都有着好奇心,都会想去冒险的尝试一下,无论结果会如何,只在乎过程。十四岁,想疯狂一回,却有太多的顾虑,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愿望藏到心底。十四岁,有时。
老师随机赠送作者:他殷勤,那是他刚刚爱上你;他笨拙,那是他深深爱着你;他从容,那是他已厌倦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