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摘要:该篇《我为英语狂》的作文为初一作文,由作者“jojocopj”与大家一起分享,体裁为叙事作文,600字作文,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全文,你觉得作文中哪段或哪句写的最好呢?同时,你发现哪里有错句或错别字吗?请点击这里评论吧!
喂,先说明一点啊,我可不是疯狂的喜欢英语,而是……咳!我差点就疯了。
步入中学,我开始接触英语了。刚开始我真的很喜欢英语,不为别的,就冲着随便读一读写一写考试也能考得很好,我就得喜欢它,要知道,这在小学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常常那着那些随便填写几个ABCD就能得90分的英语试卷,傻傻的笑了:“太简单了。”
可是好景不……咳……!我越来越能感受到,它不象历史,地理,生物那样,只要你多啃它们几下,天上就会掉下来一个个写着优秀的馅饼;也不象物理,数学那样,它们虽然很难,但是平时多做点练习,考试认真一点,就会有很大的收获;更不象语文那样,作文虽然难了点,但是只要背几篇文言文,看看笔记,考试时也能轻而易举的战胜英语
咳!英语啊英语,为什么上个学期我被你弄得死去活来的,流了不知多少汗,以至于连用来流泪的水都没了。可是,你的回报是什么?是在一大堆不合格的试卷里,偶而出现一两张鹤立鸡群的60分。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的发誓,要将你“吃”了,可是……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每次都将你咬得粉碎了,但当我将要把你吞进肚子时,你一下子象发酵中的面包一样,变大了,卡在我的喉咙了呢?我不得不把你吐了出来。一次又一次的考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那一个个鲜红的数字,那一双双血红的“筷子”,它们可是我身上滴下来的血啊!
我,被你弄得焦头烂额,但是我不怕你,我是一个勇敢的战士,流血算什么?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会一直战斗到底,直到你低下你那高傲的头颅为止。来吧!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有人喜欢唱歌,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玩游戏,有人喜欢读书,有人喜欢画画……我却喜欢音乐。在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后,我总喜欢听听音乐,闲。
宁静的夜空,流泻了一池的春光,银白的乡村,穿行而过的古老的风,在颓败的墙壁上镌刻了一道又一道的伤。无人问津的寂寞,如窗前斑驳的光影,刺透生命的防线,散落在幽暗的房间,积聚了一室。
它是我的朋友,它是一个非常出名的“人物”,它是万人的运动装备,它在电视经常出现,并吸引了千万个球迷,它经常与明星“玩耍”,它家喻户晓,它就是最受欢迎的篮球。
老师随机赠送作者:竹笋虽然柔嫩,但它不怕重压,敢于奋斗、敢于冒尖。


